臺商李昌是個有婦之夫,自1997年以來他與老婆徐珍在東莞開廠當老闆,兩人育有一子。2000年,李昌救助了年僅23歲的王玫,隨後王玫披上了「小三」的身份,並生下女兒小美,直到2005年李昌腦溢血逝世。了
2005至2009年間,王玫和徐珍平靜地生活了4年,後來徐珍不再支付小美的生活費,王玫為女兒爭取遺產的訴訟才拉開大幕,她主張要為女兒爭取李昌在大陸1/3的財產,即近50萬元人民幣的遺產,但是徐珍認為小美沒有資格取得遺產。
「小三」身份公開
2002年4月,小美的出生讓王玫「小三」的身份全面公開。王玫坐月子的時候,李昌和徐珍到醫院看她。徐珍問老公:「你確定這個小孩是你親生的嗎?」「我80%是我親生的,20%流著她媽媽的血。」李昌斬釘截鐵地回答。
李昌與徐珍表面上很平靜,但兩人私下吵架,後來李昌是如何勸服徐珍的不得而知。 李昌的臺商朋友圈子很快接受了王玫「小三」的身份。
徐珍也習慣了向臺商朋友這樣介紹王玫:「這是我老公的小老婆。」生下小美後,王玫帶李昌回廣西老家,她跟家裡親人挑明了兩人的尷尬關係,還大方地帶著他走親訪友,「我老家那邊都知道我是臺商的小老婆」。「如果我和李昌沒有真感情的話,我會願意跟一個可以當我爸爸的人生下一個女兒嗎?」王玫反問。
李昌突然逝世引爭執
2005年12月31日,50多歲的李昌突然腦溢血死亡,臨終前沒有留下一句遺言,更沒有對財產進行分配。朋友提醒王玫,要對小美進行親子鑑定,徐珍則建議不要,並會讓小美讀最好的學校,一直培養到她18歲成年為止。
徐珍說丈夫死後一個人住很孤單,王玫和小美在她的請求下搬到一塊住,3個人平靜地生活了3年多時間,直到徐珍結識了其他朋友後,王玫再搬出去單住。
此後,諸多原因之下,徐珍與王玫反目成仇。2009年下半年起徐珍就不再提養小美讀貴族學校的費用,但王玫跟徐珍交涉幾番均未果。記者從王玫提供的兩個錄音對話中得知,徐珍曾要求用50萬元買斷小美的「版權」,讓王玫離開她。
去年11月,王玫將徐珍告上法庭,為小美爭取李昌在大陸的部分遺產,狀顯示,王玫、小美要求分得折合為近50萬元人民幣的財產。
爭分遺產
王玫在起訴書中稱,小美是李昌的親生女兒,李昌死後其財產一直由徐珍管理和佔有,一直沒有進行遺產分配。李昌去世後,王玫作為小美的監護人,曾多次催促徐珍進行遺產分配,但徐珍表示只會負責小美在成年前的生活費,拒絕進行遺產分配。王玫稱,徐珍的行為「非法剝奪和侵害了小美應有的」。
王玫在起訴書上還列出了李昌在大陸的財產情況。其中3處房產價值140多萬元,兩個車位價值24萬多元,河源一家公司50%的股份價值110萬元,還有部分銀行儲蓄。除掉徐珍作為妻子對財產享有50%的份額外,王玫主張將剩下的財產的1/3將近50萬元分給小美。按照法律規定,小美和李昌在臺灣的養子以及徐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小美應繼承李昌遺產的1/3。
但是,這些要求均被徐珍拒絕,她認為李昌死後的財產全歸她本人所有。如果小美分了遺產,她就要起訴王玫作為第三者破壞她的家庭。
一次性補償7萬元被拒
前幾天庭審中,徐珍的代理律師主張小美無權取得這部分遺產:第一,小美至今未與死去的李昌做過親子鑑定,目前尚未能證明小美是李昌的親生女兒;第二,王玫主張的3處房產和兩個車位產權證上的名字均是徐珍,另外在河源的一家公司也不能提供李昌的股份,認為這些財產應當歸徐珍所有;第三,王玫2009年提起遺產訴訟,已經過了兩年的訴訟期,法院不應當受理。
王玫的代理律師認為,小美出生時李昌在醫院籤了字,小孩跟爸爸長得很像,兩人是親生父女是不言而喻的;此外,王玫表示會讓小美與她遠在臺灣的姑姑作DNA血緣鑑定。王玫認為,3處房產和兩個車位的產權證是李昌生前按揭購買的,所有證件都在徐珍手裡,李昌逝世後才核發了產權證,名字自然被寫上徐珍,但這不能證明不是李昌和徐珍的共同財產。此外,從王玫提供的錄音中,代理律師認為,徐珍在談話中也透露了王玫確實要求為小美作財產分析,所以不能簡單認為過了兩年的訴訟期限,因為這期間王玫一直在主張。
庭審後,徐珍的代理律師曾提出願一次性付給小美7萬元作為補償,但是遭到拒絕。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