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由檢察日報社主辦的2018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十大法律監督案例評選在最高檢召開定評會。檢察日報全媒體記者程丁攝
編者按 由檢察日報社主辦的2018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十大法律監督案例評選1月10日揭曉。在當天舉行的定評會上,評委們通過無記名投票最終評選出2018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十大法律監督案例。「最高檢深化內設機構改革,設立第一至第十檢察廳按照新機制開展工作」等入選十大檢察新聞。「最高檢成立專門辦案組對張文中案同步審查監督,張文中被改判無罪」等入選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2018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十大法律監督案例定評會評委(23名)
呂豔利 中央政法委宣傳教育局副局長
韓林宏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巡視員、副局長
周北川 全國政協辦公廳新聞局局長
溫紅彥 人民日報社政治文化部主任
霍小光 新華社國內部副主任
邢宇皓 光明日報社國內政治部副主任
林躍然 經濟日報社副社長
侯東合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廣新聞節目中心副總監
王廣令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社會與法頻道總監
範清安 中國紀檢監察報社副社長
劉家偉 工人日報社總編輯
張 坤 中國青年報社黨委書記、總編輯
孫錢斌 中國婦女報社總編輯
邵炳芳 法制日報社社長
倪壽明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社長
孫福會 人民公安報社總編輯、黨委副書記
潘 健 人民網副總編輯
郭奔勝 新華網總編輯
王 薇 新浪新聞副總編輯
王松苗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兼新聞辦主任
陳有賢 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宣傳部部長
李雪慧 檢察日報社社長
錢 舫 檢察日報社總編輯
1.最高檢深化內設機構改革,設立第一至第十檢察廳按照新機制開展工作
2018年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進檢察改革的工作意見》。新一屆最高檢黨組高度重視謀劃推進新形勢下檢察改革工作,在2018年7月舉行的大檢察官研討班上對檢察改革提出了具體要求。
為解決檢察工作存在的「三個不平衡」問題,最高檢黨組提出以內設機構改革為切入點、突破口,推動新時代檢察工作創新發展,即突出專業化建設,堅持「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在刑事檢察方面,按照案件類型、案件數量等,重新組建專業化刑事辦案機構,統一履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補充偵查、出庭支持公訴、刑事訴訟監督等職能。適應人民群眾司法需求,設立專門的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機構或辦案組。
一年來,檢察機關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積極穩妥推進各項改革,探索捕訴一體改革,開展對監獄巡迴檢察試點,按照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發展的要求推進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推動檢察權運行機制發生深刻變革,檢察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對改革中已經取得較好效果、形成共識的成果,通過修改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的形式予以確認。
2018年12月4日中央正式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後,最高檢黨組立即著手改革實施工作。12月24日,原業務部門的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全部重新調整分配到第一至第十檢察廳,按照新的檢察權運行和檢察職能行使機制開展工作。
2.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關於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廳的方案》,檢察公益訴訟辦案實現全覆蓋
2018年7月6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廳的方案》。會議強調,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廳,要以強化法律監督、提高辦案效果、推進專業化建設為導向,構建配置科學、運行高效的公益訴訟檢察機構,為更好履行檢察公益訴訟職責提供組織保障。此後,地方各級檢察機關相繼建立公益訴訟內設機構,公益訴訟工作駛入快車道。
此前的2018年3月2日,最高法、最高檢聯合發布《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並細化了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的具體程序,為地方法院、檢察院辦理檢察公益訴訟案件提供了統一的規範依據。同時,新一屆最高檢黨組提出的「雙贏多贏共贏」監督理念逐漸在全體檢察人員中根植於心,極大推進了公益訴訟的開展。
截至2018年11月,全國基層檢察院全部消滅立案空白和訴前程序辦案空白,實現了公益訴訟辦案「全覆蓋」。2018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公益訴訟案件89523件,提出檢察建議和發布公告78448件、提起訴訟2560件。
3.檢察機關堅決擁護全力支持配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四級檢察院44151名檢察幹警全部按時完成轉隸
201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全院幹部大會,歡送反貪汙賄賂總局轉隸同志。這標誌著檢察機關反貪等職能、機構和人員順利完成轉隸。
檢察機關堅決貫徹黨中央關於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深刻領會改革的重大意義,堅決擁護、全力支持配合改革。北京、山西、浙江檢察機關先行試點,取得重要經驗。全面推開試點後,檢察機關堅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服從大局,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促進合編合心合力。在2018年3月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透露,四級檢察院反貪、反瀆和預防部門職能、機構及44151名檢察幹警已全部按時完成轉隸。
4.「十二字」總要求開啟檢察新徵程,新時代新理念推動檢察工作創新發展
2018年3月18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張軍當選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在3月27日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學習貫徹兩會精神電視電話會議上,張軍代表新一屆最高檢黨組提出了「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新時代檢察工作「十二字」總要求,開啟了檢察工作新徵程。
2018年7月25日至26日,大檢察官研討班在廣東深圳舉行。這次研討班明確了檢察工作新的時代坐標,強調檢察工作創新發展必須服從服務順應大局,提出轉隸就是轉機,要解決檢察工作「三個不平衡」問題,努力實現檢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發展,深刻闡述了事關檢察工作長遠發展的五大檢察工作新理念,即「正確認識監督與辦案的辯證統一關係」「與其他執法司法部門形成良性、互動、積極的工作關係」「樹立雙贏多贏共贏的監督理念」「堅持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堅持以上率下、以上促下,領導幹部帶頭辦案」,為在新起點上推進新時代檢察工作創新發展凝聚了共識、指明了方向、提振了士氣。
5.檢察機關慶祝恢復重建40周年,檢察人振奮精神再出發
2018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也是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周年。檢察機關以多種形式慶祝恢復重建40周年,全體檢察人振奮精神再出發。
2018年11月27日,慶祝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周年暨全國檢察機關第九次「雙先」表彰大會在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出席並作重要講話。郭聲琨強調,40年來,中華大地發生了感天動地的偉大變革,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黨和國家事業發生了歷史性變革、取得了歷史性成就、實現了歷史性跨越。人民檢察事業始終與改革開放同向同步,取得了不平凡的成就,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強大生命力和明顯優越性。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奮力譜寫新時代檢察事業發展新篇章。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郭聲琨書記的重要講話要求,秉持和發揚40年來的寶貴經驗,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努力把人民檢察制度堅持好、完善好、發展好,在新時代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事業新局面,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作出新貢獻。
會議表彰了全國檢察機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為從事檢察工作滿30年的檢察人員代表頒發了檢察榮譽章和證書。
6.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歷經近40年修改,明確檢察機關八項職權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為檢察機關履職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保障,在人民檢察史和中國司法發展史上具有重要裡程碑意義。
人民檢察院組織法1979年7月5日頒布、1980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的修改先後被列入第八屆、第九屆、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由於在一些問題上無法形成共識,因此未能完成修改。隨著司法改革的穩步推進,一些涉及檢察職權配置、增強法律監督措施的改革文件陸續出臺,一些爭議問題陸續得到了解決,修改時機逐漸成熟。2013年,該法的修改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一類立法項目。2017年8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訂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2018年6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進行了第二次審議,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並通過。
修改後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共6章53條,不僅條文數量增加了近一倍,體例、內容上也作了較大修改完善。
修改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完善了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配置,規定了法律監督職責權限、辦案組織設置及運行方式等,為檢察機關履職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保障。該法規定,人民檢察院行使的職權包括八項: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持公訴;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7.嚴懲黑惡勢力犯罪與「破網打傘」同步發力,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階段性成果
2018年1月中央部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全國檢察機關注重把握黑惡勢力犯罪新動向、新趨勢,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危害政治安全、社會安全的黑惡勢力犯罪,堅決予以嚴懲;同時,堅持實事求是、嚴格依法、確保質量,堅持在辦案中監督,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強重大案件督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階段性成效。
2018年1月至9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惡犯罪案件1.7萬餘件5.7萬餘人,提起公訴6300餘件3.2萬餘人。同時,檢察機關把「破網打傘」作為專項鬥爭的主攻方向,加強與其他部門的協作配合,注意嚴審細查,完善深挖徹查機制。2018年前9個月,全國檢察機關共逮捕黑惡勢力「保護傘」200餘人,起訴黑惡勢力「保護傘」150餘人。專項鬥爭中,最高檢建立健全督辦指導機制,聯合公安部掛牌督辦24起重大涉黑案件。各省級檢察院檢察長親自擔任領導小組組長,親自部署推動,親自辦案督辦。
2018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全國檢察機關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促座談會,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要求貫徹落實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推進會精神,進一步落實檢察責任,堅持問題導向,深化工作舉措,推動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8.最高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項報告民事檢察工作,首次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詢問
2018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加強對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10月2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就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的報告和人民檢察院加強對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兩高」專項工作報告進行專題詢問,在歷史上是首次。在三個多小時的時間裡,出席和列席會議人員共11人提出了詢問,相關部門15人次認真坦率回答了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副檢察長張雪樵回答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代表就人民檢察院加強對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提出的詢問。在回答專題詢問後,張軍表示,這次專題詢問是一次政治考試、法律考試和檢察機關履職的現場考試。檢察機關將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報告精神,按照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要求,對標對表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把民事檢察監督做得更實、更富有成效,努力提供更好、更優、更實在的民事檢察產品。
9.最高檢發出首份檢察建議推動校園安全建設,檢察建議剛性作用日益顯現
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第十一批指導性案例,對檢察機關辦理性侵、虐待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進行辦案指導。該批指導案例分別是齊某強姦、猥褻兒童案,駱某猥褻兒童案以及於某虐待案。
最高檢相關負責人透露,最高檢針對這些典型案例,向教育部發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建議有針對性地加強頂層設計,進一步健全完善預防性侵害幼兒園兒童和中小學學生的制度機制,加強對校園預防性侵害相關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嚴肅處理有關違法違紀人員。這是最高檢發出的首份檢察建議書,得到了教育部的高度重視。
最高檢向教育部發出檢察建議後,各省級檢察院也將這份檢察建議書抄送同級教育主管部門及主管領導,同時報送了本省檢察機關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情況。多個檢察院很快收到了該省領導重要批示及教育部門的落實反饋意見。
2018年,最高檢和張軍檢察長多次就把檢察建議做成剛性、做到剛性提出要求。在各級檢察機關的努力下,檢察建議的剛性作用日益顯現。
10.實行「捕訴一體」,檢察機關積極發揮審前主導作用提高辦案質效
2018年,「捕訴一體」在檢察改革中受到廣泛關注。
2018年7月19日至20日,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邀請8名法學專家到江蘇省無錫市和蘇州市檢察機關,就「捕訴一體」改革開展實地調研。8月22日至23日,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最高檢再次聯合邀請7名法學專家,前往吉林省檢察機關開展實地調研。在調研中,基層檢察機關的辦案情況顯示,將批捕部門與公訴部門合二為一,有利於偵查監督的全覆蓋,能夠切實提高工作質效。
2018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大檢察官研討班上指出,要以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為突破口,通過重組辦案機構,以案件類別劃分,實行捕訴一體。
2018年,部分檢察機關已經逐漸將捕訴一體規範化制度化。實踐證明,捕訴一體整合刑事檢察權,減少了退回補充偵查的概率,有效提高訴訟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強化檢察機關審前主導和過濾作用,健全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的檢驗。
文稿統籌:檢察日報全媒體記者鄭赫南 徐日丹 戴佳 史兆琨 閆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