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一個問題很值得討論:你怎麼告訴孩子,大人離婚的事?
換句話說,也就是你怎麼處理跟孩子爸爸之間的關係,怎麼跟孩子解釋你們倆感情破裂離婚了。離婚不單單是兩個人的事,還牽扯到你們的孩子,大人們該怎麼跟自己的孩子解釋「離婚」這個詞。
有的離婚夫妻處理事情很為之偏激,一方得到了孩子的撫養權之後,就開始剝奪另一方跟孩子之間的親情。其實要具體問具體分析,你不能因為自己跟前任的關係不好受了傷,就讓孩子不認他。
在心理學上,不管在什麼情形下,孩子都會本能地向父母尋求認同,或者尋求跟父母相似的部分。這種「求同」是基因裡帶來的,潛意識裡指向的是:「看吧,我真的是你們生的。」我沒沒辦法去強迫一個孩子不認自己的爸爸或媽媽,這對他來說是不公平的,除非有其中一方自己放棄了跟孩子的親子關係。
舉個例子,有一對離婚夫妻,男方出軌選擇拋妻棄子,離婚之後也沒有給過孩子撫養費,甚至連來看都沒看過。那麼對於這樣的不負責任的父親,我們不能強迫孩子去愛他,因為是他自己主動放棄跟孩子的親子關係。至於以後也同樣會回報在他身上,「父不慈,子如何孝」,自己行為不端,也甭指望孩子會對你有什麼親情?
即便是放在母親身上也是一樣的,「母不慈,子如何孝」。父母跟孩子之間的親情,也得看你有沒有對孩子負責,否則若干年後,你憑什麼綁架孩子讓他養你?
我看過作家晏凌羊的一本書《我離婚了》,其中講離婚後怎麼處理跟孩子爸爸之間的關係,有這麼一句話:
「從個人情感角度來說,面對一個曾經讓我遍體鱗傷的前任,我當然希望能老死不相往來。但是有了孩子,就由不得我們這麼任性了。離婚,是改變不了孩子父親這個事實的。如果孩子的父親願意愛他,卻因為我的自私、狹隘、獨霸欲讓孩子無法坦然接受,那我就不是一個合格的母親。」
針對這個問題,我採訪了一些離婚女性,看看她們是怎麼處理孩子跟爸爸之間的關係。
02
@秦女士,「我沒有想過隱瞞孩子,坦然相告」
我離婚的時候孩子不到5歲,當時就用他能聽懂的語言告訴他「爸爸媽媽離婚了」,沒有特意,他問什麼我都是實話實說,告訴他爸爸媽媽離婚了,我們分開過,但是我們永遠是你的爸爸媽媽,還是一樣愛你,分開就像你和某某小朋友玩得不開心,你不想和他玩了,但是強迫你跟他一起玩會更不開心。所以我們選擇分開,但我們還是家人,朋友。
我這樣說,孩子聽懂了,也就沒當回事了。
我覺得大人還是應該把離婚的事告訴孩子,倘若是當成洪水猛獸一樣對待,瞞著,哄著,騙著,孩子同樣不能坦然面對。
我離婚的時候比較理性,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把離婚的傷害降到最低,在被出軌的情況下主動選擇和平分手。可能沒有幾個女人能做到我這樣,但是為了孩子我覺得很值,自己委屈算不上什麼,關鍵是孩子。
離婚之後,我努力並維持和孩子爸爸和諧的互動。孩子爸爸也是獨立的個體,他有權利選擇不愛我,有權選擇離開我,而我也要為自己的人生負責,我的幸福不應該捆綁在他身上,當然,主要還是我自己經濟獨立,有能力為自己選擇。
所以,現在離婚很久了,我的孩子也沒有受到什麼影響,一直都跟著我,隨時跟他爸視頻,孩子爸爸也會給撫養費和來看孩子。
我想送給離婚女人一句話:離婚的正確處理以及健康的心態真的很重要,千萬不要被個人情緒牽著鼻子走,不要讓自己被負面情緒操控,否則你真的會傷及到自己的孩子。作為女人,離婚對你的影響不是很大,影響最大的還是孩子。你要學會自己成長,對孩子負責。
@徐女士,「還是辯證的來看待,取決於孩子的年齡」
我個人覺得這個問題要辯證地來看待,得根據自己家的實際情況以及孩子的年齡來則情處理。
我是在孩子3歲的時候離婚的,當時孩子不怎麼懂事,你跟他說也說不明白,我也就沒提這事。再加上他親爹就基本不著家,在他生活中佔的位置不多,媽媽對他反而是最重要的。
現在呢他已經7歲上小學了,在這期間我也沒有可以去提。我只是告訴他,有的孩子有爸爸媽媽,有的孩子有媽媽沒爸爸,有的孩子有爸爸沒媽媽,這很正常,你已經是排名第二的孩子了,很幸福。
孩子有時候也會要爸爸,我直接說「你爸爸出遠門了,出國了,不能回來了」,好在孩子爸爸離婚四年的時間裡都沒有來看過孩子、結果孩子,沒有在他的視線裡出現過。所以對我兒子來說,爸爸長什麼樣都忘記了吧!只知道他的姓名。
現在我孩子也很陽光,因為我給了他足夠多的愛,我一直認為,單親有愛的家庭,比冷漠無愛的「完整」家庭強得多。
@劉女士,「我跟孩子爸爸是屬於朋友關係」
雖然我跟孩子爸爸已經是過去式了,但我覺得父母孩子除了一場夫妻關係,子女關係,還應該是朋友關係,應該是坦誠相待的狀態。
當時我下定決心離婚回來的時候我就直接告訴我兒子:「雖然你還小,但是媽媽想你也懂得因為爸爸媽媽之間除了吵架就是冷暴力,所以分開了。不過你要相信,雖然爸爸媽媽不住一起,但我們一直愛你,都不會離開你的。」
我兒子現在4歲了,我從來沒有當著他的面說過我前夫的壞話,沒有必要。前夫要是出差就會跟兒子開視頻,要是不出差他會來看孩子,我覺得沒有到仇敵的地步,就不要阻止孩子爸爸以及他那邊的親人跟孩子接觸。雖然心裡也有不舒服,但是我不後悔。
我們離婚時,孩子2歲,我放當時放棄了所有的財產只為了掙得我兒子的撫養權。那個房子是我們倆全款一起買的,但是我說不要就不要了。離婚後我媽幫我帶孩子,我上班,連我媽都說,不管任何時候都不要在孩子面前說一句孩子爸爸不好的話,你也不要愁眉苦臉,要開心。
我暴躁過,但是想到孩子我就忍了,現在也慢慢治癒了,好好照顧我的孩子。
@趙女士,「我離婚後孩子跟了我姓,跟前夫沒什麼關係」
女兒2歲10個月,我跟她爸剛辦完離婚手續。女兒歸我,改名改姓他都沒意見,你可能不相信,為了不想出撫養費他連孩子的探視權都想放棄。不是我想剝奪他跟孩子的父女關係,而是他自己主動放棄的。
因為法律不支持,他很無奈每個月不得不要給女兒1000塊撫養費,其他什麼也不管,連看都不看。前夫這樣,我也不會強迫他來看孩子,沒有必要。女兒長大到現在,他沒有管過,孩子是這樣,誰帶她跟誰親,所以我女兒對他也沒有什麼感情,也從來不說要爸爸。
我們家有姥姥姥爺和媽媽一起愛她,我們都積極向上,不會不愛她。至於孩子爸爸的問題,以後見招拆招吧。
@林女士,「離婚的事情,我沒有隱瞞孩子」
我離婚後,第一時間就告訴了我5歲的女兒,我跟她說,「爸媽離婚是因為自己相處不好,跟你無關,今後爸爸媽媽還是依然愛你「,看得出來她很難過,但孩子年齡小,很快就沒事了。
我一直堅持認為,不要把孩子當孩子,孩子再小也要把她當獨立的個體,去尊重她,給她時間讓她消化,讓她慢慢去放下。
現在我女兒性格很好,孩子沒我們想的那麼脆弱,她將來如何去信任別人,如何去經營感情,很大程度上都得參照原生家庭。
我們大人因為各種原因鬧離婚,這不重要,重要的是給孩子一種正面的激勵暗示。人的一生很長,誰都會犯錯,犯錯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得有重新來過的勇氣和智慧。這個很重要,以後孩子處理自己的感情問題也不會患得患失。
大人還是要在離婚的事情上不要情緒化,怎么正確處理才是真的為孩子著想。
03
以上五位離婚女士的做法,都蠻值得讓人深思的,離婚的時候要考慮清楚,怎麼樣正確處理離婚跟孩子之間的關係,怎麼樣可以讓孩子受到最小的影響?
倘若你的前夫願意跟孩子保持一定的親子關係,願你能放下傷痛,畢竟已經離婚了,曾經的都成了過去;但是若前夫自己主動放棄跟孩子的親子關係,那麼你要給予孩子更多的愛,可以不來往但不要說什麼壞話,就當他沒有出現過在你們的世界裡。
有很多離婚女人會說「我恨前夫,真的很難放下」,但是說實在的,這個世界上沒有人值得你恨那麼久,不管你心裡有多少怨恨,那個人、那段關係已經成為了過去,我們不能帶著這種「被傷害感」、「被虧欠感」、「被辜負感」過一輩子。記住,不要拿他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你恨你就很難能過得好。
可以不原諒,但是他對你沒那麼重要。
還是希望離婚人士好好的處理跟前任的關係,即便是離婚了也請正確對待,一定要對孩子負責,切莫傷害到孩子。
今日話題:離婚後,你怎麼告訴孩子的,怎麼處理跟孩子他爸之間的關係?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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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