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曝料,吉林外國語大學國際工商管理學院出臺規定禁止學生染燙髮、美甲、佩戴首飾,要求學生不得穿超短裙、吊帶背心、拖鞋進教室,此事引發網友熱議。4月15日,該院學工辦證實了此事,並表示這是全校統一規定,早已有之。
校園奇葩規定何其多,此次吉林外國語大學國際工商管理學院禁止學生穿超短裙又一次被媒體曝光,在此之前湖南農業大學因接到舉報稱有人穿超短裙進入圖書館學習,影響了學習氛圍、學習秩序,隨即圖書館出臺新規,「女生穿短於50公分短裙短褲不得入館」,但不久迫於輿論壓力撤銷了新規,但仍引發廣泛關注。
回到此次涉事學校引起爭議的《德育測評機制(試行)》來看,除了將佩戴首飾、穿拖鞋進教室、著超短裙短褲、吊帶背心、染燙髮、美甲等均定義違規外,並且將以上「違規行為」和德育成績掛鈎,一旦發現「不合規」,即每人每次扣德育分3分。此外,德育分還直接關係到評獎、評優,連續兩學期不合格會被延期畢業。
輿論圍繞的爭議主要有兩點,其一是判定短裙的標準爭議,校方認定露膝即為短裙、短褲,事實上,一些工裝裙、校服裙的下擺都不遮膝蓋;其二是校方將穿短裙與不文明相掛鈎,發現即扣德育分,此舉涉嫌歪曲解釋文明的定義。僅僅以著裝就判定學生行為不文明,不但混淆了文明的邊界和內涵,更是一種誅心之論。至於工作人員所解釋「全校早已有之的統一規定」「絕大多數同學對這一規定都擁護支持」「網上曝光的情形,是一兩個不理解的學生所為」等,欲以此來證明其規定的合理性和群眾基礎,這一解釋顯然並不能站住腳。
首先,大學校園理應倡導開放包容、兼收並蓄的環境氛圍,無論是治學抑或是具體到學生對服飾穿戴的選擇,即便是針對於校方所認定的一些「暴露過多」的服飾穿戴行為,學校有關部門也應該採取循循善誘、因勢利導的方式方法,而不是一味地以禁令或者動輒扣減德育成績的手段,強制學生執行校方意志。
其次,對於著裝過於暴露、誇張的行為,學校完全可以通過校園公約或是倡議書的方式呼籲引導學生注意自身的舉止行為、穿戴選擇,或者以學院為單位各學院領導、教師與學生代表、宿舍代表進行溝通、對話、協商,再者也可以利用校園辯論會、校園媒體發起討論,形成就這一話題的議程設置,進而主動引導學生注意日常穿戴行為。
大學生作為法律意義上的成年群體,應該相信他們有明辨是非曲直的能力,強制不如對話溝通,德育扣分不如協商討論,不要輕易對學生的日常行為蓋棺論定,穿超短裙不等於不文明,不穿超短裙就一定文明,校方也應該轉換思維方式和管理方式,尊重學生的個體選擇,校園奇葩規定當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