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一、「十一五」時期工作成效
「十一五」期間,我們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實施人才強省戰略的意見》,突出高層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兩高」人才隊伍建設,不斷創新人才培養、吸引、使用體制機制,人才環境進一步優化,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兩高」人才培養選拔取得新突破。實施山西省「333」新世紀學術技術帶頭人選拔培養工程、專業技術人員「5862」知識更新工程,重點加強基礎產業、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學術技術帶頭人及中青年人才的培養選拔力度。全省專業技術人才總量達140.3萬人,其中兩院院士5人,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3人,國家級創新團隊2個,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60人,享受政府特貼的專家1793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29人,「333」人才工程省級人選334人、市級人選3000人,博士後站點47個,在站研究人員77人,省部共建了中國山西留學人員創業園,入園留學人員近百名。建立了社會培訓、院校培養、企業培養和企校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4條通道,形成了高、中、初級技能人才梯次成長的良好格局。全省技能人才總量突破200萬人,其中技師和高級技師10.6萬人,高級工33萬人,25名技能人才獲「全國技術能手」稱號,6名高級技師享受國務院特貼,48名高級技師享受省政府津貼,185名技術工人獲「三晉技術能手」稱號。
人才智力引進工作積極有效。堅持「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為各類人才來晉搭建平臺。近年來,連續舉辦了北京、上海、香港、廣州、太原等招才引智活動,組團赴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引進高層次人才,開展了「院士專家山西行」、「青年博士服務月」、「海外學子實業家山西行」等活動,共吸引5000餘名各類人才來我省工作,其中碩士、博士和副高職稱等高層次人才近2000名。建立了人才對外交流合作長效機制,與上海、廣州、香港等部分發達城市和地區,清華大學等高校籤訂了省市、省校人才合作協議,在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建立了8個海外人才聯絡站。加強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組織外國專家項目512項,聘請外國專家1437人次,建立了3個國家級、11個省級引智成果推廣示範基地,一批國際先進技術成果落戶我省,產生了良好的經濟效益。我省引進的以色列醫學專家莫瑞斯?託帕茲博士被評為「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國最有影響的15名海外專家」之一。
人才激勵評價實現創新發展。認真落實《山西省引進優秀人才暫行辦法》、《關於吸引海外留學人才來晉創業的若干規定》、《關於深化職稱改革的若干意見》等政策規定,出臺了《三晉技術能手評選表彰管理辦法》、《山西省高級技師享受政府津貼實施辦法》等激勵政策,鼓勵人才創新創業。推行高級專家崗位津貼制度和科研項目補貼制度,每人每月發放1000—3000元的崗位津貼,累計科研項目補助110項1862萬元。加大優秀人才科研資助力度,累計對博士後科研資助110餘項550餘萬元,對回國留學人員科研資助200餘項1500餘萬元。不斷加強和改進人才評價工作,五年評審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3萬餘人,其中正高2500餘名。建立實施「三晉技術能手」和高級技師享受政府津貼制度,享受省政府津貼的高級技師連續三年每月給予200元補貼,獲得「三晉技術能手」稱號的技能人才一次性給予1000元獎勵。連續5年調整養老金向高技能人才(企業退休的高級技師)傾斜,每人每月高調90—150元。
二、「十二五」工作思路
「十二五」時期,我們將認真落實全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以服務轉型跨越發展為目標,以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為重點,大力實施「人才支撐計劃」,健全完善具有山西特色的人才政策體系,努力把各類優秀人才集聚到山西轉型跨越發展的各項事業中來。
實施「兩高」人才培養工程。啟動高端創新型人才培養和引進工程、新興產業領軍人才培養和引進工程,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培養造就一批傑出科學家、工程技術專家等領軍人才和一批青年高級專家。啟動山西省高技能人才振興工程,建設10個公共實訓基地,進一步加強職業技能鑑定,積極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大賽,完善「三晉技術能手」和享受政府津貼高級技師選拔獎勵辦法,推進技能人才快速成長。
實施更加開放的人才引進戰略。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進工程,堅持「以我為主、按需引進、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的方針,完善引才政策,改進引才方法,圍繞我省轉型跨越發展,重點引進一批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產業、引領行業發展的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創新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評價選拔機制。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調整功能定位,健全分類體系,完善評價機制,實現科學管理。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評價制度,建立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注重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鑑定評價體系。
完善人才優先投入的激勵保障政策。建立政府人才發展投入保障機制,健全完善政府投入為導向、用人單位投入為主體、社會資助為補充的人才開發投入機制。建立健全人才獎勵體系,對有重大科技突破、對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有突出貢獻的的人才實行重獎,充分發揮表彰獎勵的激勵和導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