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河池4月18日電 (銀勝春)廣西河池市一中年男子與同居女友發生感情糾紛,竟持刀將女友砍成重傷。4月18日,該男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09年5月的一天,家住廣西河池市的縣轄宜州慶遠鎮的已婚男子陳某,在下班途中偶遇青年婦女李某,兩人閒聊一陣互留聯繫電話,之後,兩人頻頻約會,最後乾脆租房同居起來。
同年10月,陳某的妻子發現他金屋藏嬌,經多次勸說無效後毅然與陳離婚。而陳某發現女友此前已結婚兩次,生育多個小孩。最不能容忍的是,在和他同居期間還與多個男友有關係。於是,兩人不但感情疏遠而且經常發生口角並打架起來,李某一怒之下,逃得無蹤無影。
經多方尋找,陳某終於在羅城縣找到李某,但李某不買他的帳。陳某越來越氣,便想教訓李某一番,即抽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朝李某身上亂捅去,致李某受傷倒地,這時在場的一名男子出面制止,陳某又持刀將男子捅傷,後經法醫鑑定,發現李某全身多處刀傷,失血性貧血、失血性休克,其所受損傷程度為重傷,經醫院及時搶救才挽回李某的生命;另一男子所受傷害為輕微傷。作案後懾於法律的威力,陳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因感情糾紛持刀將被害人捅傷,其行為構成了故意傷害罪,鑑於陳某作案後自首,因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民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判處陳某有期徒刑3年,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14834.12元。
(責任編輯:UN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