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如果沒看到畫面,您可能認為這只是法院裡普通的一場庭審。 畫面切換,卻是一枚國徽、一條橫幅、幾張簡易桌椅、身著制服的工作人員組成了一個簡易卻嚴肅的巡迴法庭。 9月19日下午,河南省潢川縣人民法院環境資源綜合審判庭庭長李智勇帶領他的審判團隊,將巡迴法庭設在傘陂鎮的廣場上,現場開庭公開審理了一起涉嫌非法狩獵案。縣人大代表焦勁松、縣政協委員郭笠,傘陂鎮武裝部部長趙明嶺等鎮村幹部和100多名群眾一起旁聽庭審。潢川電視臺記者現場採訪報導了庭審。潢川縣人民檢察院派員以公訴人和公益訴訟起訴人雙重身份出庭支持公訴,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案情回顧:2018年12月17日,被告人夏某在禁獵期間於弋陽路北段某樹林裡架起絲網非法捕獵。共捕獲158隻斑鳩,造成49隻斑鳩死亡,造成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14700元。 經過法庭審理,被告人夏某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及提出的量刑建議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 法庭當庭宣判:以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夏某拘役三個月;退賠因其犯罪行為給國家造成的經濟損失14700元(已繳納)。 下面帶您走入庭外訪談,聽聽他們怎麼說 縣人大代表 焦勁松 問:您對潢川縣人民法院這次巡迴開庭有什麼樣的評價? 答:我個人認為非常好,潢川法院的法官帶案下訪,到基層巡迴開庭,通過以案說法,讓廣大群眾和鄉村幹部都了解了保護野生動物是國家法律的剛性要求,也是新時代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司法領域的生動實踐,接地氣,出實招,效果好。庭審組織有序嚴肅認真,讓我們參與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 潢川法院環資庭庭長 李智勇 問:您為什麼選擇在這樣的地點開庭呢? 答:刑罰的最終目的不僅僅在於懲戒,更重要的是預防新的犯罪,通過事前做被告人家屬的思想工作,匯同公訴人、辯護人多次提審被告人,促使其認識非法狩獵行為的危害性。所以現場開庭中達到了被告人庭審中認罪、情理上認錯、賠償上認罰的效果,起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這次現場開庭,不僅向基層群眾普及了公益訴訟的相關知識,同時也激發了基層群眾參與公益訴訟工作的積極性。 庭審結束後,幹警們向附近居民發放「保護鳥兒倡議書」。 保護鳥兒倡議書 鳥是人類的好朋友,在我國遼闊的土地上,有一支龐大的義務滅蟲隊伍,這就是常年守衛在森林、果園和田野之中的食蟲鳥類。它們為捕捉各種害蟲而奔波勞碌,是一些稱職的「天兵天將」,為保護莊稼和森林做出了巨大貢獻。 為了保護益鳥,給它們創造一個安全生存的環境和氣氛,維護自然生態平衡,潢川縣人民法院特向全縣農民朋友發出以下倡議: 一、多植樹、種草、養花,保護鳥類的自然棲息地,為鳥類創造良好的生存空間; 二、主動學習鳥類保護知識,遵守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積極宣傳愛鳥、護鳥、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意義; 三、不傷害、不捕殺野鳥,不掏鳥蛋,不拾鳥蛋,不把鳥兒當作自己手中的玩偶; 四、對傷害鳥類者主動勸說,發現捕殺、販賣鳥類的不法行為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五、提倡觀鳥、反對關鳥,不籠養野生鳥類。只有這樣才能在自然中與鳥一起共享自然的美麗; 六、拒食野鳥等野生動物,並勸誡親朋不食用野生動物; 農民朋友們,為了消滅害蟲。多打糧食,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保護益鳥吧! 本案通過巡迴法庭走進田間地頭的方式審判,進一步推進就地辦案釋法、巡迴宣傳普法,不斷提升環境資源法治公眾參與度,讓環境司法觸角充分延伸,拓寬教育警示覆蓋面,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影響一片」的效果,為家鄉做出有力司法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