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屋邨裡跳廣場舞的大媽們。
倘若活動規模龐大,或對其他大眾造成滋擾,例如噪音滋擾等,房屋署將會制止。
從早上7點到晚上11點之間,活動產生的噪音不能比當時的背景噪音高出10分貝,過了這個時段,更是不允許進行彩排、舞臺拆卸等活動。
廣場舞近年來在內地風風火火,最近大媽們更是衝出了亞洲,「攻佔」法國羅浮宮,俄羅斯紅場也「翩翩」起舞。與此同時,在與內地一河之隔的香港也嶄露頭角,最近更是榮獲大獎。香港的廣場舞文化是怎樣的?對於在內地備受爭議的噪音擾民問題,香港又是如何管理解決的?
屋邨裡內地大媽跳起舞
「第42屆全港公開舞蹈比賽」近期圓滿結束,在此次比賽中獲得先進組銀獎的選手,竟是一群年過半百的香港廣場舞舞者。在825支參賽隊伍中,這支由五個平均年齡逾55歲的舞者,以一支蒙古族舞蹈《翻身農奴把歌唱》斬獲本屆先進組中的銀獎。
香港悶熱的炎夏午後,年近花甲的蘭姐和她的舞伴們,穿著亮眼的蒙古服裝,化著她們這輩子此前從沒有嘗試過的大濃妝,自信地步入了位於香港紅磡的高山劇場,在這個全港性的公開舞蹈比賽的舞臺上,她們隨著動人的草原民歌,在聚光燈下跳起了已排練數月的舞蹈。
她們並不是專業舞者,她們只是在香港東湧屋邨裡自發組成的一群廣場舞愛好者。
其實近年來,廣場舞的文化也慢慢吹到了香港。剛來定居不久的蘭姐說,幾年前她在老家成都時,就已經開始接觸廣場舞,兩年前因為女兒在香港居住,所以她也來到香港。由於初到香港缺乏運動場所,也沒有認識的朋友,「就再也沒跳過舞,直到一年前遇到一樣從內地而來,也住在這個屋邨的張嘉麗」。熱愛舞蹈的張嘉麗雖然在來港之前從來沒有在舞蹈室和舞臺以外的地方跳過舞,但來到香港後,她也義無反顧地走上了「廣場舞」這條路。
「剛開始的時候,就只有我和嘉麗兩個人,每天晚上吃完飯有空就相約下樓到屋邨的空地上跳跳舞,活動活動。」蘭姐說,久而久之,加入她們的人開始越來越多。僅僅幾年的時間,如今在東湧這個小屋邨裡,每天早晚會有不同團體的逾百名居民到空地或屋邨中心廣場活動,有的跳舞,有的做老人操……
50歲以上參與者最規律
為什麼那麼喜歡跳廣場舞?當問到蘭姐時,她說,跳廣場舞不但可以健體、運動減肥、消除疲勞,還可以調節情緒、愉悅心情。而來港一年多的內地新移民阿霞則告訴記者,在跳舞的過程中,讓她認識了不少朋友,幫助她更好更快地融入了香港,「特別是這次全港舞蹈比賽,我們獲得了銀獎後,讓我更有了集體感和歸屬感。」
其實除了個人感受,也有科學數據可以解釋。有調查發現,廣場舞參與者通常在跳完兩支舞后,參與者的心率可以達到120次以上,而且跳完一小時心率也不會超過140次,證實廣場舞可達到良好的有氧鍛鍊效果。
據南都記者長達一個月的觀察,蘭姐和東湧屋邨裡的大部分廣場舞參與者基本都會堅持每天跳舞,每次練習兩個小時左右,清晨9點左右和晚餐9點後是她們普遍選擇的鍛鍊時段。南都記者留意到她們同樣是自帶喇叭,路過的人都聽得到音樂。
南都記者也發現,這些舞者和一般年輕人到健身房或者舞蹈工作室也有所不同:30-40歲年齡段的香港女性跳廣場舞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和變化性,一般由於家裡有老公、老人和孩子要照顧,所以時間不固定;而40-50歲年齡段的參與者,由於工作和家務繁忙,也存在計劃性不足的問題;但50歲以上參與者,由於空閒時間多,生活比較有規律,因此鍛鍊時段也比較固定。 採寫/攝影:南都記者何薇
場地管理
活動對大眾造成滋擾將被制止
廣場舞文化在內地產生一些爭議。對於這個困擾和難題,在法治健全的香港又如何解決?參與跳廣場舞的港人安女士坦言,她們也曾經被投訴過,指她們佔用了屋邨行人走路的道路,也曾被投訴說音樂播放的聲音過大,之後被屋邨管理人員制止。
香港的屋邨廣場和住宅區相連,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公共屋邨範圍內的公共地方是由房屋署管理,香港房屋署的發言人告訴南都記者,一般情況,如居民或團體欲申請借用以舉辦慈善活動(如文娛節目、教育推廣、展覽等),須於活動開展前7個工作天向有關的屋邨辦事處遞交申請表格。
但如果是個別居民在這些地方進行一些休閒活動,例如下棋、跑步、早操等,在沒有對其他大眾造成滋擾或騷擾的情況下,發言人說,房屋署一般是會容許的。但發言人也強調,倘若相關活動規模龐大,或對其他大眾造成滋擾,例如噪音滋擾或所佔用的地方阻礙行人通道、車路、緊急車輛通道等,房屋署將會制止居民在公共地方進行相關活動。屋邨辦事處職員或護衛員會勸說相關人士,停止該等活動,在有需要時,也會尋求警方協助。
噪音管理
活動噪音不得超過背景10分貝
香港房屋署發言人還指出,「香港的噪音管制條例亦規管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所發出的噪音,因此,如果任何人士觸犯該法例,將可能會被檢控。」
那麼如果到公園或其它空地跳舞,是不是就能沒有約束、不受管理了呢?當然不是。根據香港現行的有關規定,任何個人和團體在使用廣場時都必須符合「在露天場地舉行娛樂活動的噪音管制指引」,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影響。規定指出,從早上7點到晚上11點之間,活動產生的噪音不能比當時的背景噪音高出10分貝,過了這個時段,更是不允許進行彩排、舞臺拆卸等活動,確保沒有噪音影響周邊住宅。
對此,南都記者也專門採訪了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負責人,發言人表示,一般而言,香港市民在公園內彈奏樂器或唱歌自娛而未有滋擾他人,場地職員不會作出幹預。如果有曲藝活動產生過大聲浪,滋擾其他場地使用人士或附近居民,場地職員會作出勸諭。發言人強調,但若有關人士不理勸說,而受滋擾的其他場地使用人士亦願意作證,場地職員會考慮根據有關條例對違規者採取檢控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