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春節將至,為貫徹落實中央廉潔過節的部署與要求,持之以恆糾正「四風」,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日前,福建省紀委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莆田市涵江區港口開發公司黨支部副書記、經理陳樹群違規組織公款吃喝問題。2016年1月25日、3月10日和2017年1月13日,陳樹群擅自決定以「頭牙」「尾牙」名義,邀請客戶、組織職工在公司食堂聚餐,共花費1.6萬多元,以職工福利費名義用公款報銷。2017年6月,涵江區紀委給予陳樹群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責成區交通運輸局免去其港口開發公司經理職務,責令退賠違紀款項。
2.羅源縣洪洋鄉宣傳委員、羅源灣退養指揮部辦公室主任陳武等人違規聚餐及公車私用問題。2017年11月19日,陳武邀約該縣霍口畲族鄉人大主席團主席候選人尤惠剛等人,在指揮部內部食堂搞私人聚餐,期間還使用公車接送聚餐人員,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12月,羅源縣紀委給予陳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尤惠剛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賠違紀款項。
3.龍巖市公安局110大數據情報指揮中心指揮調度室主任鍾文添、新羅分局副局長戴曉輝等人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鍾文添先後在龍巖長汀商會副會長蔡某建立的微信群中搶得紅包10430元;2016年10月至2017年底,戴曉輝也在該微信群中搶得紅包10765元。2018年1月,龍巖市紀委駐公安局紀檢組分別對鍾文添、戴曉輝進行誡勉談話;鍾文添被調整崗位,戴曉輝被免去領導職務;追繳兩人違紀所得。
4.寧德師範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謝向東公車私用、「私車公養」等問題。2014年2月2日(正月初二),謝向東與親朋好友自駕私家車前往武夷山景區旅遊,期間用公車加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522元,此後又借課題調研為名公款報銷該次旅遊住宿費用3120元。2015年9-11月,謝向東又多次使用公車回鄉探親、接送親屬等。2017年12月,省紀委給予謝向東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賠違紀款項。
5.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彭錦光違規發放薪酬問題。2016年1-12月,經彭錦光同意,未經集體研究,省投資開發集團超額發放工資、獎金等,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7年12月,省紀委給予彭錦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提請省委免去其總經理、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職務,責令清退全部違紀款項。
6.光澤縣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石建明違規操辦女兒婚宴問題。2017年7月9日,石建明在酒樓操辦女兒婚宴,邀請了3名律師及3名案件當事人,違規收受禮金4220元。2018年1月,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予石建明行政警告處分,責令退還違規收受的禮金。
7.永安市曹遠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經管站助理員雷錚(非黨)參與「帶彩打牌」問題。2017年11月3日,雷錚在一茶莊利用麻將進行「帶彩打牌」,被當場查獲「彩資」830元。2017年12月,曹遠鎮鎮長辦公會議給予雷錚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通報指出,上述7起問題是典型的「節日病」,有躲進內部食堂違規吃喝、搞隱形變異的,有違規操辦婚喪喜慶、搞歪風陋習的,有違紀時間發生在黨的十九大後、搞頂風作案的,等等。這些問題反映出一些黨員幹部罔顧禁令、我行我素,表明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糾正「四風」一刻不能停歇。
通報強調,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省委實施辦法,帶頭反對特權思想、抵制特權現象,真正形成「頭雁效應」。各級黨組織要按照省委「兩節」工作通知和省紀委「六嚴禁六不準」要求,強化責任擔當,採取過硬措施,嚴抓嚴管、落細落小,堅決遏制不良風氣反彈回潮。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和省紀委三次全會的部署,落實「五抓五重」要求,強化監督、鐵面執紀,對節日期間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或參與歪風陋習的黨員幹部,一律從嚴處理,並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以新氣象新作為交出正風肅紀的新答卷。(福建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