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規定,2020年春節從1月24日(除夕)至1月30日(正月初六)放假調休,共7天。1月19日(周日)、2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很多人都有疑惑,除夕究竟算不算法定節假日?小編可以肯定地告訴你,除夕不是法定節假日。
2013年12月,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了第三次修訂,明確「將第二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本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說,初一、初二、初三屬於法定節假日,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屬於休息日。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第三項: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