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描述以利戶繼續與約伯辯論。在前面以利戶的第一次辯論當中,也就是在第33章裡面,以利戶說完了之後,其實他是有一些停頓的,停頓的意思是他要等候約伯對他的回應。
所以34章的第1節說「以利戶又說」,那麼在這中間有一個空隙,這個空隙以利戶一直在等候,他覺得約伯無論怎麼樣,辯論也好,陳述也好,對他的言論應該會有一些回應,但是約伯沒有任何反應,他現在還在聽,也在思考。以利戶一看約伯沒什麼回應,就繼續展開自己的辯論。
01
以利戶的第二次辯論,它的結構和第一次是非常相近的。從第1節到4節,是一個引言,第5節到30節是辯論的正文,第31節到37節是他最後的一個結論。在整個的34章,如果我們從整體來看的話,它有一些基本特點是我們需要認識的。在開始的時候,以利戶說約伯是一個很有智慧的人,所以在第2節裡面說「你們智慧人要聽我的話」。
他假設約伯是一個很有智慧的人,所以圍繞著約伯作為一個有智慧的人所表達的錯誤言論,展開了辯論。在以利戶的辯論當中,讓我們看到好像有些話和之前約伯的三個朋友所描述的一樣,只是描述了一些他們認為對的事,他們不能真正了解約伯現在的狀態。
從第5節到30節,是以利戶以神的公義為主要論點進行的辯論,因為看到上帝的公義,所以最終確定了約伯所犯的罪。約伯從他的言辭當中,沒有否認過神的公義,只是他在這種苦難和環境當中,曾經對神的公義表示過懷疑,所以因著懷疑以利戶就定了約伯的罪。
那麼為什麼以利戶會有這樣的判斷呢?他把所有的目光,都定睛在了約伯那些帶有抱怨意味的嘆息裡面,並且由此推論,得到了約伯犯罪得罪神的結論。所以你會發現這個就好像我們生活當中的情形一樣,「說者無意,聽者有心」,他總是抓那些他認為是焦點的部分。
02
其實如果我們今天再讀<約伯記>,你會發現那只是約伯的一個嘆息而已,那麼在這樣的情景當中,讓我們簡單地來分析一下這章經文的一些內容。以利戶引用了第9章的第1節到9節裡面約伯所說的一些話,比如「我是公義,神奪去我的理」,他詢問旁觀的聽眾,是否曾經見過一個像約伯一樣的人?在第7節說,「誰像約伯,喝譏誚如同喝水呢?」同時在第9節說,「他說:『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這裡以利戶認為約伯只是單單地稱神奪 去了他的理,以致將他變成那些同樣指控神不義的惡人的同夥。
所以根據約伯的說法,雖然他是這麼簡單地講,但是一定會找到他的漏洞。他認為約伯說這話的時候,是覺得神是不公平的。約伯其實在第21章的7到34節裡面確實說過,惡人可以逃避審判,患難當中的人同樣可能會經歷上帝的刑罰,也就是說約伯當時表達的內容裡面說,可能這種禍患或者是環境會落在好人身上,也會落在惡人的身上。
那麼在約伯的分享當中,只是因為自己的環境表達一些嘆息,但是以利戶卻抓住了這些嘆息。有的時候人很不容易正確地理解對方所說的話,有的時候我們說話或者是在探訪當中對人的勸勉,其實是要表達一個中心。但是我們會發現聽的人並沒有聽到這個中心,他聽到的可能是隻言片語,一些對他不利的話,比如責備這樣的話。
所以作為一個被探訪的人來講,如果有人試圖要勸勉你,或者是指出我們生活當中的問題,其實方向只有一個,那就是他愛你,因為他愛你的緣故,才指出你的問題,如果不是出於愛,他也不會說這些話。其實我們誰和誰之間又有多深的關係呢?如果不是出於愛,他也不會去判斷別人,所以有的時候我們也要思考這個人是因為驕傲還是因為愛。如果是因為驕傲而去責備,那我們可以不予理會;如果是因為愛而去責備或者是指正的話,那麼我們就要反思,也要認真地悔改。
03
對於以利戶來講,他在這裡的動機顯然是有問題的,他是要找到約伯的罪,並且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他,並不是出於對真理的尋求,也不是為了鼓勵約伯,讓他免於災難。以利戶一直在那裡聽,聽的過程當中,一直在找這個漏洞,所以在我們的信仰生活當中,對這樣的情形必須要有一個判斷。當然在環境中的時候,有的時候人很難做出這樣的判斷,因此我們要禱告尋求神,求神給我們智慧,對以利戶來說,我們可以看到他顯然已經偏離主題了。
在10節到15節的經文當中說,「所以你們明理的人,要聽我的話。神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以利戶在這裡所要表達的內容是神不會是不公平的,所以約伯指控神有任何的不公平,其實都是錯誤的,這是以利戶的認為,所以對以利戶而言,神的公平是祂作為全能創造者的自然結果。
但是這是一個危險的理論,因為它相當於表示有能力的,就等於有公平;物質豐富的,就認為這是上帝的賜福。這個是不對的,因為神在每個人生命當中工作的時間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必須要確認我們自己裡面的一種狀態和神的關係,這個是最重要的。在這段經文裡面,以利戶其實很聰明,他從不同的角度來攻擊約伯。
在16節到30節這一段,以利戶繼續指出宇宙的掌管者不可能是不公義的,祂一定是公義、有大能的,所以祂不可能出錯;祂不可能出錯,那就是約伯出錯了,這個理論看上去好像是對的。神是不出錯的,為什麼約伯會遭受這些
那麼肯定是約伯錯了。所以人只是用非常有限的邏輯和思想,來詮釋神做事的方式,其實這是非常幼稚的。在31節到37節裡面,以利戶認為約伯一直要求證明自己的清白更是罪上加罪,所以在37節裡面他說「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們中間拍手,用許多言語輕慢神」。
所以對於以利戶來講,約伯所受的說白了就是該受的,他就是這麼講的。所以你會發現人的解釋,或者人對約伯的這種評判是不公平的,因為我們從一開始就知道了結果。
所以我們可以確認以利戶所描述的內容只合乎自己的邏輯,也要因著這些經文反思,我們是不是也很固執地堅持自己的想法,而忽略了神的主權?我們是不是很固執地在判斷上帝的主權,而忽略了自己的有限?很期待每一位弟兄姐妹能夠看到我們自己的有限,因為只有看到自己有限的時候,才能夠依靠神。
一起來禱告吧
親愛的天父,我們感謝你。謝謝你憐憫我們,讓我們在你的話語當中不斷地思考我們現在的信仰狀態,和我們一些判斷是非的方式。我們不能憑著自己的經驗,憑著自己的學識,憑著自己的背景,而是要看《聖經》的真理。祈求你讓我們用不一樣的眼光來看待周圍的人和事;也祈求你讓我們知道我們自己的渺小,讓我們能夠完全地歸向神。
祝福我們這新的一周,也祝福我們下個月份能夠有更多神的話語領受。禱告奉耶穌的名。阿們。願神祝福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