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吉林省全民閱讀促進條例》)
新文化周刊A06版~A07版
新文化訊(記者 殷維) 2017年9月29日,吉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37次會議通過了《吉林省全民閱讀促進條例》。據了解,條例將於2017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吉林省全民閱讀促進條例》的公布和實施,是我省全民閱讀事業具有裡程碑意義的大事,彰顯著「書香吉林」建設取得了新的可喜進展,標誌著吉林省全民閱讀工作已進入依法促進階段。
2015年初,在省人大代表的建議和教科文衛委的提議下,吉林省人大將全民閱讀立法納入工作議程,當年4月,全民閱讀立法議案交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承辦。2016年3月,經10餘次修改之後,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提交了《全民閱讀促進條例(草案)》,省政府法制辦邀請立法諮詢委員對草案進行了論證,組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立法起草工作人員赴吉林市、延邊州調研,2016年11月,省政府12次常務會審議通過《全民閱讀促進條例(草案)》,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立法過程中,省人大教科文衛委、法工委多次召集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和與推廣閱讀有關人員座談,並會同省法制辦、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有關人員赴湖北、深圳和梅河口市開展立法調研,學習先進經驗,廣泛聽取意見。省人大還兩次公開徵求意見,多次集中進行修改。
《吉林省全民閱讀促進條例》這部法規的制定,從起草到通過歷時兩年半時間,前後修改了40餘稿。
據了解,《吉林省全民閱讀促進條例》是一部保障性的促進全民閱讀法規,它明確了全民閱讀的主旨與目的,明確了全民閱讀工作原則與各級政府及部門的職責,對閱讀開展、閱讀保障、法律責任等方面系統、全面地進行了規範,其操作性強,符合我省全民閱讀實際需要。省人大近期將予以頒布。
(原標題:《吉林省全民閱讀促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