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8月21日),陽江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陽春市公安機關近期打掉的以林華偉(男,51歲,陽春市合水鎮人,潭震村委會書記、主任)為首的涉黑惡犯罪團夥情況(「7.15」專案),呼籲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揭發有關犯罪線索。
8月7日凌晨,在陽江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梁進海的指揮下,陽江、陽春兩級公安機關抽調60多名警力對「7.15」涉黑惡專案開展集中收網行動,共抓獲以林華偉為首的涉黑惡犯罪嫌疑人8人,繳獲刀具、棍棒、槍狀物以及對講機、電腦、手機、採砂設備等作案工具一批,扣押涉案車輛6輛。
經查,從2016年以來,由於河砂資源的稀缺價格不斷上漲,犯罪嫌疑人林華偉、林顯煥(男,44歲,陽春市合水鎮人)等人為非法斂財,牟取暴利,網羅陽春地區一些刑滿釋放、吸毒等社會閒散人員,在陽春市合水鎮潭震村漠陽江河沿岸,通過滋擾、恐嚇、毆打等方式強佔當地村民的河坡地、農田等,強攬河砂開採中標企業的採砂工程,利用中標合法開採的外衣作掩護,瘋狂盜採河砂。該團夥在盜採河砂過程中恃強凌弱、隨意追逐毆打他人、隨意毀壞公私財物,為非作歹、稱霸一方,形成了頗具規模的黑惡勢力,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現初步查明,該團夥實施了非法採礦、尋釁滋事、非法佔用農用地、故意毀壞財物、強迫交易、聚眾鬥毆等多種違法犯罪行為。
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林華偉、林顯煥等8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為徹底查清林華偉涉黑惡犯罪團夥的違法犯罪事實,特通告如下:
一、凡是林華偉涉黑惡犯罪團夥的成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主動投案自首,爭取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到案後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於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繼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凡是為林華偉涉黑惡犯罪團夥實施窩藏包庇,或者幫助洗錢和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等犯罪行為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二、凡是為林華偉涉黑惡犯罪團夥充當「保護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認清形勢,立即到紀委監委或公安機關講明問題。對於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依紀查處,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三、凡受林華偉涉黑惡犯罪團夥侵害的人民群眾,請積極到公安機關報案,提供林華偉涉黑惡犯罪團夥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更徹底地嚴懲該涉黑惡犯罪團夥,公安機關將嚴格保護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
四、歡迎知悉相關情況的人民群眾,通過口頭、電話、郵寄、親臨等方式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林華偉涉黑惡犯罪團夥以及充當該犯罪團夥「保護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犯罪問題,公安機關將嚴格保密,對提供重要線索並查證屬實的,將按照《陽江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群眾舉報獎勵辦法》予以獎勵。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公安機關將從嚴從重懲處。
記者:崔宇婷 劉貞禹
編輯 謝濱樺
審核 關向榮 孫俐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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