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泰安4月7日訊(記者 吳長哲)近日,泰安交警嚴查各種違法行為,規範車輛通行秩序,重拳出擊,加強查處力度,持續開展整治讓所有違法車輛無所遁形。
涉嫌醉駕,駕駛證終被吊銷
3月28日夜間,泰安交警支隊機動大隊民警在龍潭路岱陽大街附近開展夜間酒駕醉駕整治行動。當晚,一輛白色轎車沿龍潭路由北向南右轉進入岱陽大街,正在此處執勤的民警上前檢查,交談中民警感到司機滿嘴酒氣,臉色通紅,司機劉某某自述當天喝了酒。經檢測結果顯示189mg/100ml,涉嫌醉駕。
3月29日晚,民警繼續開展酒駕醉駕整治行動,在龍潭路萬官大街路口附近,一輛懸掛本地牌照的轎車被交警攔下,經檢測顯示結果為12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司機自述當晚在朋友家喝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兩名司機面臨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四輛百噸王,看你哪裡逃
3月31日凌晨,泰安交警支隊機動大隊民警在老泰萊路附近展開夜間超載整治突擊檢查。為了起到重拳整治、震懾警示的目的,交警夜間進行了長時間的等待守候,終於抓了超載車現行。當晚,執法民警一共查獲7輛超載車輛,車輛運輸的砂石等建築材料,多為濟南牌照,系向泰安工地運輸的車輛。根據後續過磅稱重,查獲車輛全部超重,其中四輛車超載100%,實際稱重最高為140多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交警依法給予2000元罰款、扣6分的處罰。
司機如此犯規,被罰4100元、扣20分
42日下午,泰安交警支隊機動大隊民警開展道路交通違法整治行動。在S244省道角峪鎮022鄉道,一輛懸掛濟寧車牌的重型自卸貨車進入民警視野。經驗豐富的民警判斷車輛超載,隨即請司機出示駕駛證、行車證等隨車證件,司機告知民警沒有攜帶兩證。經過檢查,現場確實沒有找到相關證件,根據後續過磅稱重,車輛超載達100%。為了進一步夯實檢查工作,民警後續查驗中發現,司機的準駕車型是C1,與駕駛的重型自卸貨車所需準駕車型不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車輛的,交警給予司機2000元罰款、扣12分處罰;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100%的,交警給予罰款2000元、扣6分處罰;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行車證的,交警給予罰款100元、扣2分處罰。
未買交強險,罰款七千多
4月2日,泰安交警支隊機動大隊巡邏民警在S244省道角峪段檢查時,查獲一輛貨車超載。貨車運輸的是砂石等建築材料,過磅稱重車輛超載達100%。在細緻的檢查下,民警還發現司機未按照規定給車輛購買交強險,車輛處於脫險狀態。
根據法律規定,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由於不同的車輛型號的交強險價格不同,該司機保險單的保費為3500多元,司機被處以7000多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