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記者從紅山區養犬管理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紅山區印發規範城區養犬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部門各負其責規範城區養犬行為。
方案明確:按照「依法養犬、規範養犬、文明養犬」的相關要求,開展養犬登記和防疫「全覆蓋」、城區烈性犬和大型犬「清零」專項行動,通過集中攻堅,形成常態長效治理的工作局面,保持良好的城市環境衛生。
根據實施方案規定,區公安分局負責養犬監督管理:
★嚴格犬只備案登記和年檢,發放《養犬登記證》和犬牌,查處違法養犬行為;
★沒收不按規定攜犬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客運計程車除外)、出入公共場所、不束犬鏈及由養犬人約束不當造成擾民、傷民的犬只;
★查處阻礙相關部門規範養犬管理的行為;
★聯絡赤峰市養犬管理辦公室,及時將違規犬只和流浪犬只送至流浪犬收容站;
★對倒賣、偽造養犬登記證件,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區農牧水利局、衛健委負責犬只免疫、檢疫和防疫監督管理:
★發放免疫證明、免疫標識,監管獸用狂犬疫苗的經營、使用;
★對犬病疫情進行監測;
★對犬只銷售場所及動物診療機構進行防疫檢查;
★對疫犬、犬屍的無害化處理;
★宣傳防疫常識,印發《狂犬病防控知識》等宣傳材料;
★對未按規定對犬只進行疫苗免疫注射、未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開設犬只養殖場所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建立全區人患狂犬病疫情監測制度,保證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應注射和狂犬病人的醫療救治;
★負責做好狂犬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區綜合執法局負責養犬環境衛生監管:
★受理、查處有關養犬影響環境衛生方面的投訴和舉報;
★責令養犬人員對犬只隨地便溺進行清理,對拒不清理的,根據城市管理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各鎮街負責養犬登記:
★對居民養犬情況登記造冊,包括犬只類型、是否免疫、是否辦理《養犬登記證》等信息;
★劃定居住區域犬只禁入區和準入區;
★指導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和物業管理單位、小區業主委員會等組織,制定文明養犬公約,依法調解處理因養犬引起的鄰裡糾紛和治安隱患;
★開展依法養犬、文明養犬、科學養犬的宣傳教育活動;
★配合公安、農水等部門,為養犬單位和個人提供養犬備案登記、年檢、免疫等服務。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對涉犬經營活動監管:
★嚴格審批制度;
★依法查處、取締無證照經營行為。
另悉,區督考辦、城管辦結合「鎮街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負責監督職能部門派駐專員和到崗情況,督查指導各街鎮及相關部門犬只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和工作成效,對各單位考評,考評結果列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範圍。對取得實效的經驗做法,在全區範圍內推廣;對推諉扯皮、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通報直至啟動追責程序。
區城管辦根據各轄區養犬管理整治實際情況,適時組織區公安分局、綜合執法局、農水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成立聯合執法隊伍,集中力量捕捉無主流浪犬只,對養犬不登記辦證、遛犬不拴犬鏈等違規行為進行整治。
區委宣傳部、各鎮街對整治規範養犬工作進行宣傳和網絡輿情的應對與引導;通過在人口集中的街道、居民小區等公共場所張貼規範養犬公示專欄、宣傳條幅等形式,全面開展規範養犬管理宣傳活動,營造輿論氛圍,引導養犬人樹立文明的養犬意識;採取「不文明養犬曝光臺」等措施,持續集中報導各種不文明養犬行為,引導居民群眾自覺抵制違規養犬行為,積極配合政府部門開展規範養犬工作。
01
犬主要登記、辦證、約束犬只……違規養犬會受相應處罰
10月15日,記者從紅山區養犬管理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紅山區在全區範圍內開展規範城區養犬專項整治行動,違規養犬行為將會受到相應處罰。
據區綜合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紅山區居民飼養的寵物犬越來越多,犬吠擾民、犬只傷人等現象時有發生,影響城市形象、環境衛生和市民人身安全。針對這一問題,8月24日,區政府召開規範城區養犬調度會,會議就規範城區養犬工作進行了部署,要求各部門結合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按照城鄉一體化的工作基調,在全區範圍內開展規範養犬整治工作。
區綜合執法局相關負責人就規範城區養犬專項行動提出明確要求,養犬者要自覺遵守下列規定:
一是養犬人必須攜犬到轄區派出所指定地點進行養犬登記,免費辦理《養犬登記證》和犬牌;攜犬外出時,持犬證或系掛犬牌,用2米以內的犬繩牽引,主動避讓他人和車輛。
二是按照規定為犬只進行疫苗注射,自覺配合居委會、村委會工作人員做好養犬登記工作,包括犬只類型、是否免疫、是否辦理《養犬登記證》等信息。
三是攜犬乘坐電梯應當為犬只佩戴嘴套、緊身牽引或將犬只裝入犬籠、犬袋;遛犬要遠離人群,及時清除犬糞,不得喧譁、喊叫、驚擾他人。
四是不得飼養大型犬、烈性犬;不得攜犬進入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不得攜帶、放任犬只在公共水域內遊泳、洗澡。
五是不得攜犬乘坐除客運計程車以外的公共運輸工具,攜犬乘坐客運計程車,須徵得駕駛員同意,並將犬只裝入犬籠或犬袋。
區綜合執法局相關負責人提醒養犬的市民,如發生以下情節,將面臨相應處罰:
★違反上述規定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或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法由公安部門給予相應處罰……倒賣、偽造養犬登記證件的,依法由公安部門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養犬人攜帶寵物犬外出未及時清除寵物犬糞便的,保潔人員可以責令及時清除寵物犬糞便,對拒不清理寵物犬糞便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予以警告,並處50元以下罰款;
★無束犬繩(鏈)的犬只、未佩戴犬牌的犬只、走失犬只、流浪犬只以及其他違反規定應當收容的犬只,由養犬管理辦公室進行收容。
區綜合執法局相關負責人希望,犬主朋友能夠自覺增強文明養寵意識,少一些隨意、多一份規範和責任。市民可對身邊不文明養犬、不規範養犬的現象進行勸阻或及時向屬地鎮街、公安等部門舉報。
02
遛犬不拴繩、寵物犬隨地便溺如何治理?養犬管理新聞發布會上回應民聲
遛犬不拴繩以及寵物犬隨地排洩糞便等問題,如何治理?10月15日,紅山區養犬管理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相關部門對市民關心的「老大難」問題給出了答案。
城區養犬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到哪裡辦理?是否收費?據紅山區警方相關人士介紹,在城區內的單位和個人養犬,養犬人必須攜犬到轄區派出所指定地點進行養犬登記,領取《養犬登記證》和犬牌,也可通過紅山公安公眾號在線免費辦理養犬登記證和狗牌。
遛犬不拴繩是市民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如何治理這個難題?警方相關人士表示:
★養犬人攜犬外出時,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持犬證或為犬只系掛犬牌,用束犬鏈(繩)牽領,主動避讓他人和車輛,束犬鏈(繩)長度不得超過2米;
★如果發現無束犬鏈(繩)的犬只,包括走失犬只、流浪犬只,由養犬管理辦公室進行收容;
★放任犬只幹擾他人,由公安部門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門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市民反映強烈的另一焦點問題是寵物犬隨地排洩糞便問題。對此,警方相關人士給出治理答案:
首先,養犬人不得攜犬進入機關、學校、醫院、幼兒園、博物館、圖書館、影劇院、公園(封閉式)等文化、娛樂、健身場所,以及賓館、飯店、市場、商店等公共場所;
其次,遛犬時應攜帶清除犬糞的物品,及時清除犬糞;未及時清除寵物犬糞便的,保潔人員可以責令及時清除寵物犬糞便,對拒不清理寵物犬糞便的,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予以警告,並處50元以下罰款;對屢教不改,2年內累計受到行政處罰3次以上的,養犬管理辦公室將依法沒收犬只,養犬人5年內不得飼養犬只。倡導機關、學校、醫院、場館等場所設立「禁止攜犬進入」提示牌,勸阻違規攜犬進入行為,經勸阻不聽的可向公安機關舉報,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對於寵物犬注射疫苗是否收費及收費標準問題,記者獲悉,寵物犬注射疫苗由疫苗注射單位(寵物門診)收取費用,收費標準由物價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