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在黨旗、國旗下向你宣布處分決定,希望你以此為鑑,在今後的工作中嚴以律己,正確履職盡責。」整潔白淨的辦公室牆上懸掛著鮮紅的黨旗和國旗,普陀區監委委員邵海南、案件審理室副主任夏文明佩戴黨徽,呈立正姿勢向受處分人宣讀處分決定書,場面莊重而嚴肅。近日,普陀區紀委區監委在專門的處分決定宣布場所,對四名因違反工作紀律而受到政務處分的公職人員宣布送達處分決定。
「事情(違紀事實)發生後,我對自己的失職行為深感不安和後悔。參加了這次莊重的處分宣布後,我所有的不安和後悔都有了釋放的出口,就是要正視錯誤、堅決整改、重新出發!真心感謝組織對我的教育和幫助。」其中一名受處分人在宣布工作結束後表示。
今年9月,為進一步增強處分決定宣布的嚴肅性和儀式感,增強執紀執法的權威性和威懾力,省紀委印發了《黨紀政務處分宣布工作規範》,對處分決定宣布工作的各個環節作出明確規定,普陀區紀委區監委迅速在委機關內選定專門場所,並根據規範要求進行布置,用於非留置案件的處分決定宣布工作。
在處分宣布期間,宣布人員在宣布處分內容和影響的同時,結合事實證據和黨紀國法對受處分人開展紀法教育,促進其進一步認錯悔錯改錯,並在宣布送達後及時要求接受處分人所在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與其進行談話,進一步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導工作,加強後續管理監督,共同發揮和促進紀律處分工作的教育挽救等功能。
下一步,普陀區紀委區監委還將通過實地回訪教育、委託回訪教育等形式及時了解受處分人員改正錯誤、轉變思想和工作表現等情況,並開展綜合評估,對回訪對象的政治、思想、業績客觀地「政治畫像」,將綜合評估結果納入幹部廉政檔案。對於重拾幹事創業的信心和激情的幹部,及時將具體表現反饋組織人事部門。
「面對受處分幹部,我們要讓『嚴管』和『厚愛』並行。除了讓他們深刻認識自己的錯誤、感受紀法的威嚴,還應該建立健全好教育關懷機制,尊重受處分幹部個體差異,幫助其解決思想、心理上的困惑及工作、生活中的困難,促進他們思想上轉化、行動上改正。」普陀區紀委區監委相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