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夏季,氣溫升高
很多駕乘摩託車、電動車出行的人
會因為天熱而不戴頭盔
或者即使戴了頭盔
也沒有正確佩戴
殊不知這樣做很危險
5月6日16時45分許,漢濱區香坪路4KM+500M處,王某某駕駛陝A7***7號自卸低速貨車與相對方向祝某某駕駛的陝GV***6號二輪摩託車相撞,致使摩託車駕駛人祝某某(性別:男)跌入路邊溝內當場死亡,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人員死亡及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王某某駕駛機動車違法佔線超限速行駛,且在進入彎道時未鳴笛,對其他車輛動態觀察不周、臨危措施不力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祝某某未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機動車超限速行駛,且違規改裝車輛(加裝遮陽棚)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
在該起事故中,摩託車駕駛人未佩戴頭盔,事故發生時,他完全是用血肉之軀去抵抗事故帶來的傷害。安全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衝、減震的保護作用,防止85%的頭部受傷。在涉摩涉電交通事故中,不戴頭盔的致死率遠遠高於其他因素。
對於騎行者來說,頭盔就相當於轎車駕駛員所系安全帶,是人遇到危險後的最後一道防線。騎行者正確佩戴安全頭盔,頭部受到的損傷便會降到最低,在意外發生時或許有保命的作用。
交警提示:拒絕騎乘違法車輛,戴好安全頭盔,遵規守法,安全出行,如果做到了這些,事故也許就不會發生!悲痛之餘,我們更應該反思,更應該牢記血淋淋的教訓!我們能做的是,不斷提高自我安全意識,主動避免事故發生,將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