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人民幣概念自提出後熱度不斷,憑藉著其天然具備的顛覆基因和廣闊的應用場景,它必將在支付等諸多產業掀起新一輪革命浪潮。在全球央行熱誠關注這一全新領域的大背景下,我國央行率先加速推進數字貨幣的試點,不禁讓我們驚呼,數字貨幣真的來了。然而,理想和現實如何統一?數字貨幣有哪些國際實踐可以借鑑?如何在中國為數字貨幣打造完整的生態系統?數字貨幣的驅動因素及發展機遇又是什麼?在此背景下,京東數科研究院於2020年12月11日重磅推出公開大講堂——「中國的數字貨幣走向哪裡?」。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楊濤出席並發表演講。他認為,CBDC的基本運行機制分為直接型運行機制和間接型運行機制。直接型運行機制又稱作「單層運行機制」,主要用於國內支付。間接型運行機制又稱為「雙層運行機制」,由央行對接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再由商業銀行對接終端用戶。現有六家央行明確未來CBDC將採取間接型運行機制,我國也包括在內。
以下為發言全文(發言內容未經嘉賓審閱):
我跟大家分享的題目是「釐清數字貨幣的理想與現實」。試圖從理論,從基本概念,從共識的幾個不同角度來談一下我個人的看法。
我們討論數字貨幣的起點是什麼?當前應該說全球數位化程度在不斷的演進,而我們國家也在積極的擁抱數位化來解決現實當中可能存在的一些問題。隨著經濟社會的數位化程度不斷提升,金融領域也迫切需要進一步的擁抱數位化。當我們談到數字金融,談到金融科技的時候,可能多數人首先關注的是金融產品、金融服務、金融中前臺等。但是從中長期來看,數位化金融時代所伴隨的肯定是金融的新基建,也就是在基礎設施層面這樣一些中長期要素都會發生一些重大的變革。
當我們談數位化金融基礎設施的時候,實際上既有廣義的視角,也有狹義的視角。那麼從狹義的視角來看,可能就是指貨幣體系、支付清算體系,從廣義的視角來看還有信用、技術基礎設施、金融標準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軟硬體、制度與合規、會計信息統計甚至金融文化。
支付清算體系我們可以理解為就類似於一個經濟社會發展當中在金融領域的道路、橋梁、口岸、機場這樣一些最基本的交通設施、交通的通道。而貨幣某種意義上我們就可以理解為在這個交通方式所承載的那些人流、物流,這也是最核心的部分。所以由此我們可以看到,隨著數位化時代的變革,數位化的金融必然體現在包括貨幣在內的基礎設施層面,這是我們討論問題首先有一個起點。
「十四五」規劃裡面特別提出了要進一步穩妥推進數字貨幣的研發,跟其他幾方面所謂的改革放在一個層面,這也是前所未有的。由此來看,無論是政策層,還是行業,還是各界,還是學術界,當前大家確實是高度關注數字貨幣的問題。
一、貨幣層面的理論探討與理論爭議。
當很多人在談數字貨幣,尤其是去中心加密數字貨幣的時候,經常會引用早期類似於哈耶克所說的「貨幣非國家主義」,但是在貨幣演進路徑當中一直存在一個大家糾結的問題,貨幣的微觀基礎如何進一步的清晰的界定。現有的貨幣金融體系都不是自然演進的,而是法律或政府管制的必然結果。那麼在特定情況下,貨幣它的職能是有可能產生差異的,是有可能被分開的,甚至未來隨著技術的不斷演進,有沒有可能進入一個所謂「精密的物物交換」時代?當然這個更多是理論上一個終極的假設,但事實上我們在討論宏觀分析當中,貨幣的微觀基礎的時候,就一直在探討未來隨著電子化時代的到來,貨幣基於法律所界定的這種本質會不會發生一些新的變化?所以我們現在在討論新興數字貨幣的時候,我覺得多多少少都可以跟過去貨幣研究的主線試圖找到其中一些契合的點。
二、對於數字貨幣發展當中一些概念。
當我們說到數字貨幣的時候,可以分開來是數字+貨幣,為什麼我們在認識當中會產生各種模糊呢?因為一方面「數字」二字背後所代表的技術特徵實際上沒有形成清晰的共識,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貨幣」二字究竟表達的是什麼概念,其實它的邊界也是模糊的。一名受過嚴格訓練的貨幣經濟學家,往往說不清楚什麼是貨幣。我們可以試圖從兩個視角把貨幣的概念先梳理一下,然後我們再看一下當數位化撲面而來的時候這兩個方面發生什麼樣的變化。一是法定貨幣,另一個就是所謂私人貨幣也叫私營貨幣,這在歷史上無論是理論還是實踐當中一直就是存在的一對彼此有影響、有關聯,又有差異性的概念。
首先,我們可以看一下所謂法定貨幣,顧名思義就是依靠政府法律使其成為合法流通的貨幣,它本質上靠的是政府信用支撐,是一種特定的國家債務或者是政府債務。法定貨幣雖然直觀上來講很清晰,但是要具體統計它的概念、邊界跟範疇的時候,那麼在技術上就會產生很多差異。比如按照IMF國際貨幣組織的統計方法,可以由三種模式,一種就是統計那些執行貨幣職能的各種金融工具,比如說存款、外匯、票據、短債等等。這裡面它承擔的貨幣屬性,它的貨幣流動性特徵實際上是有差異的,M0、M1、M2各國的統計邊界不一樣,一個國家在不同歷史發展階段統計方式也不一樣。
如果是基於我們主流的剛才說的第一種統計思路,那麼我們如何來界定法定貨幣?隨著現代央行體制形成之後,個人認為可以有幾種不同視角的觀點。最嚴格意義上,也是最狹義的觀點,可以認為只有央行發行的通貨才是法定貨幣,這一部分就是央行的直接債務,體現為什麼呢?體現為流通中的現金M0。M0指的是基礎貨幣或者是儲備貨幣,它包含的概念範疇就更大一些,裡面包括流通中的現金+庫存現金.此外還有金融性公司存款,還有非金融機構存款,它的範疇就更廣泛了一些。而基礎貨幣再進一步拓展,它通過一系列的貨幣政策的運作,經過貨幣的流通,最終體現為銀行存款貨幣的形態,因為基礎貨幣、高能貨幣它經過一系列貨幣的發行、流通產生的機制,最終還是形成所謂銀行存款貨幣,銀行存款貨幣就是廣義上的所謂的貨幣的概念。我們通常說廣義貨幣M2,也有人可以說是廣義人民幣,所以就廣義的角度來看它包含銀行存款貨幣有時候它更像一種私人債務的貨幣,尤其是在市場經濟國家裡,在西方國家裡,大量的銀行業機構本質上都是來源於私人資本的。
所以就這種廣義視角來看,法定貨幣是一個綜合體系。理論上來講不同的主體都可以發行特定的法定貨幣,但是它的貨幣屬性,它背後的信用等級是有差異的。由此,當我們來看數位化對法定貨幣產生什麼影響的時候,我個人覺得需要進行進一步的區分。無論是中間環節的基礎貨幣層面,還是廣義環節的廣義貨幣層面,實際上按照傳統的思路來說它已經實現電子化與數位化,本質上變成了一串代碼所代表的記帳貨幣。如果說我們現在所談的數字貨幣要對它產生變化的話,那麼帶來的這種技術那肯定不能像過去一樣簡單的數位化,所以這是認識問題的第一個起點。
我們國家的M0、M1、M2自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也進行了多次調整。但邊界不一定是一成不變的呢。給大家舉一個例子:比如說基於銀行卡項下的個人人民幣活期儲蓄存款依然記在M2裡面,這也是因為上世紀末在推出這樣的統計口徑的時候,個人人民幣活期儲蓄更多對的是存摺,沒有銀行卡,它的流動性相對比較低。但是進入新的世紀之後,個人人民幣活期儲蓄基本都對應銀行卡了,背後對應的每一個銀行帳號,是過去的存摺號。所以這些年來大家一直探討的是,是不是應該把這個項目重新記入到M1裡面,因為它的流動性,它的貨幣屬性更強。所以這個背後概念不是一成不變的。
第二,私人貨幣或者是私營貨幣。在加密數字貨幣引起各方關注之前,歷史上私人之間達成共識的交易媒介實際上一直存在,只要說得到交易雙方的認可,在很大程度上它的存續空間就比較大。在有些國家發行私人貨幣是被嚴格所禁止的,當然這裡面更多的是試圖公開發行來代替現實當中的紙幣跟硬幣。但與此同時,也有在很多國家當中相關的法律規定比較模糊,雖然法幣在現代央行制度之後已經處於壟斷地位,但私人貨幣仍然有存在的空間。
那麼在哪些空間存在呢?我也舉了幾方面的例子。比如說政府面臨外債,財政赤字,危機嚴重,嚴重的通貨膨脹,政局不穩定,民眾對法幣信用表現出恐慌。歷史上無論是上世紀早期的一些國家,比如當時的德國,還是本世紀類似於像辛巴威出現惡性通貨膨脹,這種情況下都出現了所謂民間的私人貨幣對於法定貨幣起到暫時的替代作用。還有其他一些情況,比如說特定群體對特種交易有需求,或者說人們對於交易媒介的需求是有差異的,同樣可以舉一個例子,在世界各地都比較流行的羅微時間貨幣跟時間銀行,它就是適應了什麼呢?老年互助體系這樣一個特定場景,可以用時間貨幣來達到更有效的資源配置。比如老年人他需要一些服務,你給老年人提供了服務,老年人可能支付給你時間貨幣,而你拿到這個時間貨幣之後,未來既可以用來支付自己歲數變大之後,所需要的勞務,也可以用來支付你的父母,你家裡的老人所需要的勞務。比如在我們國家有些地方,基於公益視角也開始探索時間銀行跟時間貨幣,這就是典型的所謂私人貨幣。
第三,過去法定貨幣跟私人貨幣整體上還是共存的,為什麼各國法律當局、貨幣當局對私人貨幣的關注度沒有那麼高呢?就是因為它整體上規模還是有限的,影響是有限的,另外它是中心化的。它往往都是一些組織、個體、聯盟來發行的,如果出了問題,很容易進行追責。但是我們引來了第三個概念就是所謂數字貨幣。從比特幣誕生之後,實際這個格局發生了變化,當然歷史如果進一步追溯的話,上世紀八十年代一批研究加密算法之父的專家就啟動了所謂「潘多拉的盒子」,早期這一批人也就是在探索如何把這樣一個機制真正在技術層面得到解決。
什麼意思呢?在現實當中當加密數字貨幣湧現之後,這種基於算法,尤其是早期去中心的這些加密數字貨幣它變成了全新的私人貨幣,對於貨幣當局,有時候政府覺得是難以把握的,所以就產生了很多的擔憂。再到後來從央行跟政府的角度,也積極參與進去,來看自己能夠主動的做一些什麼事。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數字貨幣的概念邊界就變得複雜了,現實當中有五花八門的概念,當我們談「數字貨幣」這四個字的時候,實際上大家可能指的不一定是同一個東西,有的你可能指去中心的加密數字貨幣,有的指中心化、準中心的加密數字資產,有的指穩定幣,有的指各國央行的CBDC,甚至還有一些所謂「山寨」跟「騙子」家族,大家談的東西是不一樣的。
那麼我們繼續回到剛才的這個路徑上,我們試圖把數字分別疊加到法定與私人兩條線索上。國際清算銀行把央行的數字貨幣它劃分為通用型和批髮型。通用型又叫零售型,又分為基於帳戶的還是基於Token的,通用顧名思義就是面向所有個體和公司發行,可以廣泛用於小額零售交易。批髮型基於Token面向大型金融機構,主要用於大額的交易結算,前者更多是聚焦於M0這個層面,後者則擴展到面向M1跟M2這個層面。當然這裡面特別指出的,剛才我們說的中間意義上的法定貨幣在金融體系當中的存款準備這一塊,大量的都是作為央行的基礎貨幣,因為它已經實現了數位化,這一部分往往不是關注的點。當然聚焦到他們不同的性質,是廣泛的可得性,還是基於通證,裡面有交叉的特徵,這個圖表給大家直觀的感受。基於Token基於帳戶研究給更加前沿,更加激進一些。今年大於9月底、10月初,我們團隊做的一個統計大致可以看到,絕大多數央行致力於研發零售型的CBDC,少數推出了批髮型的。
那麼在零售型裡面,雖然類型不同,有不同發展動因,有不同設計結構,但是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叫直接型,第二類是間接型。直接型又可以稱作單層運行機制,某種程度上要繞開現有的批發類金融機構體系。當然了,有幾個國家的央行表明要研究這樣一個事,但是並不表明它最終會推行這種類型的CBDC。第二類是所謂的間接型又叫做雙層運行機制,有6家央行明確表明要採取間接型,央行來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由商業銀行再對終端用戶,這裡面就包括了我們國家。還有幾個國家的央行運行機制尚不明確,沒有對外公開它究竟要採取什麼樣的運行機制。
雖然早期有一些國家的央行也在關注批發類的CBDC,但是利用Token對於原有的大額清算體系做邊際上的改良似乎不太明顯,因為大額支付清算體系效率已經很高了,邊際上的一點改良沒有那麼突出,但是顛覆式的改變條件又不成熟,也不太可能。所以更多的央行,主要把視野聚焦到零售型CBDC方面。當然在我們國家的央行,有一些不同的考慮,其他國家有很多本身的電子支付、數位化支付發展的程度還有限。所以發展零售型CBDC是一個效率的提升和補充,當然部分經濟體原有的非現金支付發展程度已經很高了,更多是一種錦上添花。前者的本質是數字現金,後者的本質是創新支付清算模式。到目前為止,各個國家確實都在研究,但真正落地,即便是落地到測試階段的幾乎沒有。
我們國家的央行數字貨幣核心要素,相信諸位朋友已經看了很多,核心要素就是「一幣、兩庫、三中心」。「三中心」裡面除了認證中心、登記中心,大數據分析中心也是非常重要的,未來央行可以利用這樣一套機制更多做有效的數據分析。這個就是剛才我們從法定貨幣的角度做一點梳理。
下一個視角,私人數字貨幣發生了什麼樣的變化?在這裡,我列了很多典型的私人數字貨幣,發展過程當中一方面它已經變成了我們金融市場很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但另一方面我們不得不看到,在各種各樣的私人數字貨幣融資行為當中也確實出了一些的問題。我列了各種各樣的私人數字貨幣的融資行為,從ICO,到IFO,IEO,IMO、IDO、IBO,還有STO,私人貨幣本質上繞過了原有所為公開募集資金的方式,利用法定貨幣作為你的融資的對象,與此同時付給投資人代幣。這個過程當中,一方面我們看到確實有一些技術集客,有理想的團隊試圖利用這樣一套機制來集中資源解決未來數位化時代一些全新的場景與探索。但與此同時,也出了一些魚龍混雜的現象,因為在缺乏法律約束,缺乏投資人約束的情況下,只靠道德約束肯定是有問題的,所以這一領域也出了一些風險。
我們國家對於ICO領域已經出了一些相關的政策,當然現有的政策是一刀切,未來還要進一步的探索。美國的SEC也對於Telegram,疑似ICO的行為在今年發起了訴訟,也得到了紐約南區聯邦法院的支持。總而言之,就是在私人數字貨幣領域,雖然有一些還有一定的貨幣屬性,但是在加密數字貨幣領域它資產屬性變得越來越強。與此同時,與一些有好的、有前景的項目相對應的是有大量的存在問題的、存在法律瑕疵的一些所謂的項目,而後者對於整個私人數字貨幣領域帶來更深遠的挑戰。
第四,我們來看一下全球數字貨幣的進展及我們國家的地位。當然為了更好的認識問題,我覺得要去掉各種掛羊頭賣狗肉的數字貨幣,裡面有大量有問題的山寨幣。我們可以從幾方面來看,當我們問數字貨幣現在發展成什麼樣了,國家處於什麼地位了,我覺得可以進行探討。我覺得可以分為幾大類:
一是討論央行法定數字貨幣。包括我們國家正在研發的數字人民幣,它本質上是數位化疊加狹義的法定貨幣範疇,是央行直接發行的數字債務,用於替代部分M0,在這一方面我們國家的研究進展在全球處於前沿位置,在海外雖然很多央行在研究,但是他們受到的約束,他們的重視程度其實是都有差異的,每個國家情況差異很大。
二是雖然現在發展緩慢,但是我覺得未來是可以探索的,叫超主權的數字貨幣。超主權數字貨幣我不太同意所謂民間的,無論是一般加密數字貨幣,還是穩定幣,未來能夠在這個方面真正有替代功能,因為只要現在國家的權力機制,或央行機制存在,我覺得未來真正的超主權只能依靠跨央行的由IMF或者是央行去推動相關的研究探索。比如說利用分布式技術能否改造SDR,這一領域現在更多是國際組織在推動一些研究,美國等積極性有限,也沒有太大進展,我們國家前兩年也參與一點這方面的研究。
三是民間的穩定幣。顧名思義是價格相對穩定,試圖為混亂的數字貨幣體系創造一個「中間錨」,這個過程當中,當然也出現了魚龍混雜的現象,因為所謂的穩定幣它怎麼穩定呢?要麼盯住法幣1:1,要麼盯住一些相對穩定的加密數字貨幣,要麼就是基於去中心化的算法,這個過程當中有的所謂承諾對於法幣1:1的對比,在現實當中有時候也變成了不可置信的一個承諾。但是不管怎麼樣,雖然它存在很多問題,但起碼是試圖在這個領域體現一定的自我約束或者是準公共性。由於法律限制,我們國內參與或者發展沒有太多。
四是一般加密數字貨幣,它更像加密數字資產,已經市場化運作了,政府關注的是投資者保護,交易合規性、反洗錢等等。我覺得可以從這幾個視角來認識。
當然在這幾類發展過程當中,監管是重中之重,因為無論是討論數字貨幣還是金融科技,我們都看到一個現象,影響它的就是三要素,供給側因素就是技術跟監管,需求側因素就是市場偏好、客戶偏好,而這幾個因素裡面監管是最具有不確定性的。比如說近兩年,大家可以看到主要的國際組織都成立了一些團隊,在深入關注這些方面的變化。巴塞爾委員會最新再認識相關問題的時候,它運用虛擬資產的視角進行了梳理,你看它怎麼分的呢?首先是未納入監管的虛擬資產,裡面包括了不穩定的、一般的剛才我們說的加密數字貨幣,也包含了相對的穩定幣,把納入監管的虛擬資產,比如JP摩根面向客戶搞的聯盟鏈裡面的代幣,另外把央行的數字貨幣單獨分出來,大家可以看到對於這些問題的認識,各國的監管部門和組織也在不斷的深入。
當然這裡面比較有意思的是什麼呢?我們又回到數字貨幣的「數字」二字指什麼?巴塞爾委員會作描寫技術的時候,它用了主要是分布式帳戶,談央行數字貨幣的時候用了分布式帳戶和其他非傳統技術,什麼叫非傳統技術呢?就是我們面對這些紛繁複雜的技術疊加到貨幣的時候,不僅貨幣變得複雜,你究竟用的是什麼技術,用了智能合約,用了什麼樣的技術特徵,實際上也沒有一個清晰的標準,這是需要我們注意的。
三、最後簡單進行一下前景展望
首先數字貨幣對世界金融格局的影響是什麼?從研究的角度可以從貨幣跟金融市場兩個視角,一個是偏宏觀,一個是偏中觀跟微觀的。如果說從國際貨幣體系來看,我們都知道08年危機以來,最大的問題就是美元主導的國際貨幣體系的內在不穩定性,國際貨幣的供給機制不足,沒有新的國際信用貨幣的基準供給的模式。這種情況下怎麼辦?大家都想出來一些希望能替代的方案,當然在現實當中很難。無論是像人民幣,還是大家討論數字貨幣,短期內我覺得都還很難解決這樣的短板。你從規模、從結構、從功能上,到我們談數字貨幣的時候,無論指法定貨幣還是指現有的穩定貨幣,還是一般的加密數字資產,你可以看到在貨幣體系當中我覺得短期內要替代,我個人認為還是比較難的。當然如果基於中長期來看,當然時間段不好說,我個人覺得未來說不定在解決信用基準方面是不是加密算法能做到一些事情,因為現有的矛盾短期內我覺得是無解的,這是我覺得可以認識的一個側面。
另外一個側面,就是數字貨幣除了現有央行的CBDC,它更多是零售支付之外,除此之外所謂的這些穩定幣,一般的加密數字貨幣,它對於金融市場的影響更深遠。大量的其實都作為資產屬性的這樣一些工具來深刻影響著金融市場的資產配置結構,所以我覺得這是兩個不同的認識視角。
如何認識我們國家發展數字貨幣的未來路徑?我覺得也可以從幾方面來看,結合剛才所討論的幾個視角。一是央行法定數字人民幣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通過部分M0替代,為我們國家零售支付體系提供冗餘性,多一種選擇,讓大家有更多的選擇。與此同時,它還可以切入支付流量的入口,對原有很多商業模式帶來新的發展機會,因為支付是最重要的商業模式的流量入口。與此同時,可以強化貨幣當局的交易信息的把控和反洗錢的能力,因為畢竟在這個領域風險也是越來越突出的,尤其是洗錢各方面的風險。而未來在跨境零售支付方面,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當然像有些朋友所希望的,現有我們的數字人民幣如果落地,對於人民幣國際化是否帶來巨大的促進作用?那顯然短期內還很難,因為人民幣國際化更多靠的是大額跨境支付計價,靠的是金融市場的資產計價,靠的是外匯儲備,那麼跨境零售支付方面距離整個影響還稍微遠了一點。當然這還有一個更長久的過程,短期內我們不能預期太高。
二是積極推動國際化的央行間的數字貨幣替代物德建設,為未來可能的超主權數字貨幣奠定基礎。這個過程對於我們國家來說也意味著責任與付出,而不是像很多人想的,無論是數字貨幣走出去,還是搶先打造一些超主權數字貨幣,都是能迅速的通過鑄幣稅佔便宜,只有付出責任,某種意義上未來才能享受到便宜。
三是適當支持私人部門參與國際性的穩定幣探索。雖然是魚龍混雜,雖然有很多可能失敗,但是我覺得它也表明了私人數字貨幣的契約,從不可置信到走向公共性的嘗試。在合規的前提下,我覺得或許也應該允許一部分機構參與這種嘗試,當然最根本的矛盾就是這樣一些所謂的穩定幣,它只有解決了透明度的問題,那麼才某種意義上未來它的承諾才能變成一個經濟學意義上的可置信承諾,透明度是最大對它的約束。
四是對於眾多的加密數字貨幣,重點則是以金融消費者保護為抓手來引導市場健康發展,實現良弊驅逐劣弊。
最後幾句小結。數位化時代必然帶來數字金融模式的轉變,這就需要數位化的金融基礎設施的變革。貨幣自然是重要的基礎要素之一。無論我們指的是新型的數字貨幣,還是指貨幣的數位化、電子化,這種趨勢肯定是不可逆轉的,但是我覺得也不應該過於狂熱,尤其是不能為發展而發展。在現實當中,雖然數位化是很重要的,但是一國貨幣,不管是否數位化,它的國內價值是什麼呢?承擔貨幣功能,穩定價格,優化資源配置,服務實體。而能否成為國際貨幣,關鍵不僅僅在於是否在於數位化改造,而是取決於背後的國家信用、市場接受程度、安全性預期、國際政治規則、一國涉外法律約束能力。如果說後面這些我們已經做到了,在市場上大家都接受了人民幣了,那麼中國在全球的法律與政治約束能力極強,市場規模足夠大,這時無論是人民幣自身,還是數字人民幣,它被國際市場所接受也是水到渠成。如果沒有這些先決條件,那麼很多情況下可能只是一廂情願。
所以以上做一個簡單的分享,請各位朋友多批評,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