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底撈已經被告上法庭了!火鍋店如何正確使用背景音樂?
最近,正義君業務拓展了,竟然有人來諮詢「開火鍋店」的事兒!
嗯,這位同學,能問出這個問題,正義君就給你點個讚。有些人會覺得,我在網上付費下載了幾首歌播放,已經支付費用了,就可以在任何場合使用。實際上並非如此。在火鍋店,這種以盈利為性質的商業場所播放背景音樂,需要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支付版權費之後,才算是合法使用。
因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在經營場所播放背景音樂需要經過著作權人許可,籤訂正式的合同,並且支付報酬。否則,不僅要賠償損失,還可能面臨巨額罰款喲。
海底撈不尊重著作權人,被告上法庭
然而實際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把別人的著作權當回事兒。在網上下載音樂很容易,用起來也很隨意。最近,海底撈就因為餐廳背景音樂涉嫌侵權,被著名音樂人林海告上了法庭。
林海先是連續在微博上投訴海底撈,稱該餐廳未經授權公開播放其音樂,為此他發了視頻。
林海在視頻中稱自己的經紀人屢次找海底撈要求停止播放,停止侵權行為,然而海底撈只是反覆以各種理由、各種形式搪塞。視頻發布之後,海底撈依然我行我素,沒有任何回應。最終林海將其告上法庭。
蘇寧門店播放背景音樂被判賠16000元
無獨有偶,江蘇省無錫市中級法院近日對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訴無錫一家蘇寧易購門店侵權播放背景音樂一案,作出判決,判定蘇寧公司侵權事實成立,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1.6萬元。
在此,正義君有必要先安利一下「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_→【傳送門】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簡稱「音著協」)成立於1992年12月17日,是由國家版權局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成立的目前中國大陸唯一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非營利性機構。
據國家版權局資料顯示,目前全國範圍內有2萬家以上的商場、超市、餐廳、酒店等公共場所通過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獲得了合法播放音樂的許可,並向著作權人繳納了著作權使用費。
音著協表示對於無視法律規定、持續惡意侵權的使用者,會堅定地拿起法律武器與其鬥爭到底。
保護「音樂」版權,全世界都很努力
嗯,這樣的態度,正義君很是贊同。國際上對音樂版權的保護也都非常嚴格。
澳大利亞:沒有支付版權費的背景音樂,不允許在商店或餐館中播放。
英美:任何機構或個人需要使用作品須直接與版權擁有者商談。比如歌曲《祝你生日快樂》每年為版權擁有者美國華納掙得200萬美元的許可費。甚至還規定了如果某人演唱這歌曲的時候,在場的聽眾達到一定數量,而且這些聽眾並非是他親戚朋友,也是需要交錢的。
日本:音樂版權協會負責管理詞曲作者、出版者的版權。現在日本僅音樂版權的收費每年達到10億美元。
目前我國音樂版權保護仍處於不成熟階段,仍有相當數量的侵權使用者不尊重權利人的智力成果,拒絕為使用音樂買單。正義君想說,不論什麼行業,都必須要做到合法經營,即使是一首歌,我們也應當尊重其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葉嘉)
(責編:左瑞、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