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詹青
近期「娘娘」孫儷職場新劇《安家》持續熱播,作為一部展現地產中介人的職業劇,劇中便埋藏著不少行業潛規則的故事、也隱藏了不少關於房產的倫理話題。
本期我們不妨先來看看劇裡所涉及的現實生活中一個非常高頻的房產法律糾紛問題:關於房產加名的問題。
父母全款買房,兒媳婦該不該加名?
《安居》中有這麼一幕:辛辛苦苦開包子鋪攢錢的嚴叔嚴嬸,拿著在半輩子賺來的血汗錢,準備全款買房,在上海安家,誰知在籤約時,兒子突然說要加上未來兒媳婦的名字,現場瞬間陷入尷尬的氛圍。
兒媳婦要求在房產上加名 圖/網絡
老嚴夫婦的表情,明顯極不情願 圖/網絡
父母在大城市辛苦一輩子給兒女攢錢買房,是給自己一個盼頭,也是希望以後能跟兒孫住在一起,這樣在大城市也算有了真正的歸屬感。那麼,房產證該不該加兒媳婦名字?這個問題瞬間引發了網友熱評。
評論分為正反方:
正方:該!女生不容易,女生婚後有生育問題,在婚姻裡本來就稍顯弱勢,房本上有自己的名字是對自己的保障!
反方:不該!如果說你以後會孝敬,那也不會在乎房產證上有沒有你的名字,除非已經做好分財產的準備?更何況是老兩口全款買的房,憑什麼要加你的?
兒媳婦加了名,意味了什麼?
從網友的討論來看,「婚前購房,該不該給兒媳婦加名」,這個話題確實關注度極大。據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了解,在關於婚姻與房產的法律糾紛問題上,涉及婚前婚後房產、有無加名的糾紛大約要佔到婚姻財產糾紛案的八成,所以,對於這個高頻話題,值得好好研究。
很多人會因為準備要結婚而購房,那麼房子寫誰的名字呢,這可是一個大問題
今天將和大家一起討論下,《安家》中,嚴叔嚴嬸全款買的這套房,歸屬權到底該怎麼判定?
這裡有幾個關鍵點,我們先來捋一捋:
老嚴的兒子未領證(婚前)
房子一次性全款購買(無貸款)
老嚴兩口子出資(父母出資)
合同籤訂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房產證上加了準兒媳婦的名字)
所以,《安家》中關於房產加名的問題,其實可以這麼總結:
這是一套婚前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為子女購下的房產,產權最後登記在兒子與媳婦雙方的名下,那麼,假如離婚時應如何分割?
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劉文律師在接受採訪表示,我國涉及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的法律條文主要有:《婚姻法》第十七條、《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和《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
由於雙方即將締結婚姻關係系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願意登記在子女及其未婚夫(妻)名下的客觀前提,正是由於雙方即將步入婚姻的殿堂,父母才會同意將其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子女及其未婚夫(妻)名下,父母的真實意願是為子女購房,用於子女及其未婚夫(妻)婚後共同生活居住,因此,其出資應當系對子女及其未婚夫(妻)的共同贈與,將準兒媳婦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那麼贈與行為已經完成了,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安家》中,嚴叔嚴嬸出資購房的房子,則視作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由於產權登記在兒子與兒媳婦雙方名下的,離婚的時候,該房產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割。
女性由於婚後要承擔生育任務,在婚內相對弱勢,往往會對「房子有無名字」表示敏感 羊城晚報資料圖
一圖看清:婚前婚後買,有無名字,區別很大
婚前、婚後買房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有名字、無名字又有什麼區別?
對此,羊城派記全媒體者專門製作了一個表格,將婚前婚後的房產歸屬問題一一理清。當然,由於現實生活的複雜性,在房產分割上,也可能會出現一些例外。
制表/詹青
從法律專業角度講,加名與否,什麼時候加名,其實都非常有講究,不同情況的加名,會導致不同的權利變動後果。
我們抱著最大的誠意走入婚姻,同樣也保持理性的態度對待物質與情感的拉鋸,這或許是我們對待這個世界、對待情感與婚姻最好的態度。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 | 梁棟賢
實習生 | 何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