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那些早就存在的「10年合約」「20年合約」靚號,到底能不能轉網,運營商是否有權拒絕,顯然還需要有更明確的細則來規範。
據陝西省通信管理局網站消息,早前網傳「男子攜號轉網遭拒 協議被延長18年:註銷也不行」事件系中國移動西安分公司(以下簡稱「西安移動」)自行將用戶協議期限調整為20年,以此提出向用戶收取違約金並限制用戶銷戶,造成用戶攜轉受阻。陝西省通信管理局給予西安移動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去年11月27日起,攜號轉網正式在全國推開。在一周年之際,這則針對用戶攜號轉網受阻的罰單,顯然意味深長。
據報導,此次事件是因靚號而起。西安的曹先生在2018年時花費800元辦理了一張吉祥號卡,當時營業員稱協議期是2年。但今年8月,曹先生辦理攜號轉網時,卻被告知有未解除協議,無法辦理。更重要的是,該協議還被運營商延長到2038年,而且無法註銷該卡號,否則需要用戶支付違約金。
靚號轉網卡殼的事,已經不是媒體第一次報導。如去年,山西太原的楊先生在辦理「攜號轉網」服務時就被告知,自己的手機號碼存在有效期20年的靚號協議,要轉出的話需要繳納違約金1.8萬餘元;甚至,還有個別消費者在辦理轉網時被突然告知自己的手機號是「靚號」而不能轉網的奇葩現象。
↑資料圖 來源:圖蟲創意
靚號屬於「稀缺」資源,部分運營商往往在「出售」時會設置相應的最低消費和在網時間限制,甚至有的靚號合約期長達99年。從履約的角度講,似乎「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消費者與運營商籤訂了合約就應該履約,這也是部分運營商要求攜靚號轉網的消費者繳納違約金的底氣所在。但是,「靚號」的合規性本來就存疑,如《電信條例》和《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等,均明確禁止電信經營者「向用戶收取選號費」「以任何方式限定電信用戶使用其指定的業務」。此外,多地工商部門還曾就「靚號附加不合理條件」等現象對相關運營商進行約談和處罰。
因而,當靚號的「老問題」遭遇攜號轉網的新服務,矛盾就進一步突顯出來。像此次西安移動被處罰是因為「自行將用戶協議期限調整為20年,以此提出向用戶收取違約金並限制用戶銷戶」。而對那些早就存在的「10年合約」「20年合約」靚號,到底能不能轉網,運營商是否有權拒絕,顯然還需要更明確的細則來規範,給運營商和用戶更明確的預期。
當然,攜號轉網在現實中碰壁的現象,並非僅限於靚號。如今年10月,工信部在答覆全國政協委員提案時就透露,部分企業阻止、拖延用戶辦理「攜號轉網」服務,個別企業沒有堅守服務定位,將「攜號轉網」作為競爭手段等情況仍不同程度的存在,需要引起高度重視。且「攜號轉網」服務正式提供以來,全國電信管理機構累計約談、通報、責令整改、行政處罰各級電信企業相關違規行為超過500次。
就在日前,北京市消協發布的「攜號轉網」相關情況調查報告顯示,在辦理過「攜號轉網」的受訪者中,有70.39%表示在辦理「攜號轉網」過程中會遇到一定困難及阻礙。
由此可見,儘管攜號轉網政策已執行一年,但用戶的體驗仍待提高,一些或明或模糊的轉網難問題,依然待解。
推行攜號轉網,是要賦予消費者更多選擇權,也倒逼運營商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在政策執行一周年之際,相關部門不妨根據消費者的反饋,對一些痛點、堵點問題作系統性梳理,並對症下藥給出針對性的政策規範。像靚號這種「歷史遺留」問題,就不應再留「尾巴」。簡言之,要真正讓攜號轉網充分「轉」起來,零容忍的處罰之外,還需要有更多細化的政策規範,讓運營商不敢僥倖,讓用戶心裡有底。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朱昌俊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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