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連恩青殺醫案昨日執行死刑 最高法:從嚴懲處嚴重涉醫犯罪

2020-12-21 北晚新視覺網

2015年5月26日訊,因鼻部疾病,持鐵錘、尖刀到醫院報復行兇,致一名醫生死亡、兩名醫生受傷的連恩青昨日被依法執行死刑。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涉醫犯罪典型案例的新聞通氣會上,透露了連案死刑覆核中的部分細節。記者另外獲悉,2014年,全國法院共審結暴力殺醫、傷醫等犯罪案件155件。法院從嚴懲處嚴重涉醫犯罪,有效抑制了涉醫違法犯罪的高發態勢。

 

連恩青

 

最高法在會上表示,對於無端猜疑,蓄意報復,犯罪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被告人,或者故意擴大事態,教唆他人實施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以及以受他人委託處理醫療糾紛為名,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行為的被告人,堅持依法嚴懲,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

上午公布的浙江連恩青故意殺人案就是一起性質惡劣、影響嚴重的殺醫案件。連恩青因對醫院治療效果和處理投訴事宜不滿,2013年10月25日8時許,持鐵錘和尖刀到醫院報復行兇,致一人死亡、兩人受傷,手段特別殘忍,情節、後果特別嚴重,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對連恩青的死刑判決。昨天,連恩青已被執行死刑。

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長鄒雷通報了連恩青案死刑覆核中的部分細節。鄒雷說,連恩青案恰恰暴露了醫患關係緊張的現狀。

記者了解到,連案主要圍繞兩個焦點進行,一是連恩青是否存在精神問題,二是醫院在診療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對於第一個問題,最高法曾兩次到溫嶺市看守所提訊連恩青,並請來精神科專家與其溝通。據透露,連恩青此前曾在某醫院治療過精神疾病,院方認為連有精神方面的問題。但法醫學鑑定結論認為,連作案時意識清晰,存在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關於兩者間的矛盾,最高法曾請教相關精神病學專家,綜合連恩情的具體行為和表現,得出連恩青案發前有明確的預謀、實施犯罪時有明顯的自我保護意識,在知道自己殺錯人後能及時終止,最高法據此認為連在犯罪時具有清晰的辨認能力和穩定的控制能力。

關於第二個問題,相關鑑定結論認為醫院方面不存在醫療過失,不構成醫療事故。只是在患者姓名、年齡、婚否等情況的登記上,存在個別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的問題,但這些錯誤不足以構成對連恩青病情診斷的影響。

此外,最高法還表示,對於在醫療機構違規停屍、私設靈堂、擺放花圈、焚燒紙錢、懸掛橫幅、堵塞大門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醫療秩序,造成嚴重損失或者情節嚴重的,堅持依法懲處。

上午公布的兩起陳金泉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趙君堂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兩案都是患者家屬因患者死亡對醫院不滿,糾集多人到醫院違規停屍、設靈堂、拉橫幅、堵大門、打砸醫院等,嚴重破壞醫院正常工作秩序,情節嚴重,並致多名醫務人員和民警受傷,社會影響惡劣。法院對兩案多名被告人均依法從嚴處罰。

最高法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馬巖表示,去年4月22日,最高法會同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和國家衛計委聯合制定了《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當中明確對於職業醫鬧一律從嚴懲處,而對於普通患者家屬因醫患糾紛產生的過激行為,法院會綜合具體情況依法懲處。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張蕾

相關焦點

  • 被寫入最高法院報告的案件|殺醫案被告人孫文斌被執行死刑
    今年4月3日,民航總醫院殺醫案被告人孫文斌被依法執行死刑。嚴懲暴力傷醫犯罪,為醫務人員築牢安全保障,此案被寫入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了死刑覆核。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文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孫文斌因母親就醫期間病情未見好轉,歸咎並遷怒於首診醫生楊某,事先準備尖刀,預謀報復殺人,並在醫院急診科當眾持刀行兇,致楊某死亡,犯罪動機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孫文斌雖具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 浙江溫嶺殺醫案案犯連恩青今日被執行死刑
    【摘要】記者從浙江溫嶺市相關部門了解到,頗受關注的浙江溫嶺殺醫案案犯連恩青,已於今日上午被執行死刑,在被執行死刑前,連恩青和家屬見了最後一面。   浙江在線杭州5月25日訊(浙江在線首席記者/施宇翔 首席編輯/趙潔)記者從浙江溫嶺市相關部門了解到,頗受關注的浙江溫嶺殺醫案案犯連恩青,已於今日上午被執行死刑,在被執行死刑前,連恩青和家屬見了最後一面。  2012年3月18日至3月26日,連恩青在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接受了鼻部手術治療。
  • 雷霆出擊-民航總醫院暴力殺醫案,24天判處死刑
    鑑於孫文斌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殺人手段特別殘忍,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法院依法當庭作出上述一審判決。從刑事立案到一審宣判,只用了24天。在歷來發生的傷醫殺醫事件中,除了2017年7月11日,雞西市人民醫院發生暴力傷醫和劫持人質事件,公安果斷當場開槍擊斃暴力挾持之人之外,此案是判決最快的了。
  • 孫文斌故意殺人案被列入最高法典型案例
    5月11日,最高法發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懲處涉醫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2件死刑案例,即員明軍故意殺人案(甘肅蘭州殺醫案),孫文斌故意殺人案(北京民航總醫院殺醫案)。最高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了死刑覆核。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文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孫文斌因母親就醫期間病情未見好轉,歸咎並遷怒於首診醫生楊某,事先準備尖刀,預謀報復殺人,並在醫院急診科當眾持刀行兇,致楊某死亡,犯罪動機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孫文斌雖具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 浙江溫嶺殺醫案二審維持連恩青死刑判決
    央視新聞【溫嶺殺醫案二審維持連恩青死刑判決】今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溫嶺殺醫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駁回被告人連恩青的上訴,維持對被告人連恩青的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連恩青 殺醫案兇犯獲死刑 - 現代快報多媒體數字報刊平臺
    幾天前,備受社會關注的溫嶺殺醫案在浙江台州二審公開宣判,浙江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該案被告人連恩青在接受央視專訪時表示,遇難的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耳鼻喉科醫生「自作孽不可活」,「他咎由自取」。
  • 連恩青被判處死刑(圖)
    金報訊(通訊員 王華衛 記者 尚淑莉)昨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溫嶺殺醫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駁回被告人連恩青的上訴,維持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連恩青的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溫嶺殺醫案昨開庭審理 連恩青否認有精神病拒絕悔罪
    浙江在線01月23日訊昨天上午9時,備受關注的溫嶺患者行刺醫生致1死2傷的案件,在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連恩青被控故意殺人罪。  溫嶺殺醫案昨開庭審理  連恩青否認有精神病,拒絕悔罪  【案情回放】  令人震驚的溫嶺殺醫案  2012年3月,家住溫嶺市塢根鎮的33歲患者連恩青,因鼻子不舒服,在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鼻中隔糾偏的微創手術
  • 除孫文斌被執行死刑,這例傷醫案也被判了……
    據北京法院網官方微信消息,2020年4月3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
  • 最高法核准劉漢劉維涉黑案死刑:5人被執行前曾與親屬見面
    最高法死刑覆核期間訊問了被告人        劉漢、劉維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是中共十八大後查處的性質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刑事案件。        2014年2月20日,鹹寧市檢察院對劉漢、劉維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提起公訴。鹹寧市中院遵照最高法指定管轄決定於同年2月21日立案受理。
  • 溫嶺殺醫案昨開庭審理 連恩青否認有精神病拒悔罪
    溫嶺殺醫案昨開庭審理    連恩青否認有精神病,拒絕悔罪    【案情回放】    令人震驚的溫嶺殺醫案    2012年3月,家住溫嶺市塢根鎮的33歲患者連恩青,因鼻子不舒服,在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鼻中隔糾偏的微創手術。
  • 一起殺醫案寫入中國犯罪治理藍皮書:建議設「醫鬧入刑」制度
    12月17日,《中國犯罪治理藍皮書》第二期正式發布,其中分析了歷年來的暴力傷醫犯罪案件。一起暴力殺醫案被寫入中國犯罪治理藍皮書。12月17日,《中國犯罪治理藍皮書(2019)》正式發布,其中披露了暴力傷醫犯罪典型案件研究報告,員明軍故意殺人案入列。
  • 小販殺城管該判死刑嗎
    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證人應當出庭作證。」「符合下列情形,經人民法院準許的,證人可以不出庭作證:(一)未成年人;(二)庭審期間身患嚴重疾病或者行動極為不便的;(三)其證言對案件的審判不起直接決定作用的;(四)有其他原因的。」這個司法解釋中的「有其他原因的」貌似給了這些證人不出庭作證的藉口。
  • 民航總醫院殺醫兇手被執行死刑,楊文醫生卻再也回不來了
    今天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孫文斌依法執行死刑。大家也許已經忘記這件事了,但是提到楊文醫生,大家可能還會依稀想起來三個月前轟動全國的民航醫院殺醫案,其犯罪手段之殘忍,影響之廣泛,實屬罕見。
  • 內蒙古「血裡有毒」殺人兇手,公檢法可能不同意死刑咋回事
    02依法歸案,但未必死刑離此次事件最近的一次殺醫案案件發生在北京民航總醫院,2019年12月24日6時許,95歲的病患兒子孫文斌因不滿主治醫生楊文的治療,在楊文醫生背後持刀割脖子,在楊文醫生倒下之後,繼續補刀,楊文醫生搶救無效死亡
  • 從楊文醫生被殺所折射出的醫院管理漏洞丨醫法匯
    對持兇器傷害醫務人員、嚴重威脅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要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斷制止,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201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五部門共同發布《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要求對涉醫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嚴肅追究、堅決打擊。
  • 評論:溫嶺殺醫案被告連恩青為何「死不認罪」
    4月1日,溫嶺殺醫案二審公開宣判,浙江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被告人連恩青死刑判決。在次日接受央視《面對面》欄目採訪時,連恩青表示自己「無悔」,堅稱醫生「自作孽不可活」。  儘管法律已作出判決,對此案的反思並未終止。去年10月下旬發生的溫嶺殺醫案,當時就引起社會強烈反響。時至今日,輿論仍呈嚴重分裂態勢。在評論中,既有人贊同嚴懲兇手,也有人就此抨擊當下醫療亂象。
  • 最高法:對職務犯罪等三類罪犯在減刑方面做從嚴規定
    中新網11月15日電最高法審監庭庭長夏道虎今日表示,對中央政法委嚴格規範減刑、假釋的規定中涉及的三類罪犯,就是職務犯罪的罪犯,金融犯罪的罪犯,黑社會組織犯罪的罪犯,在實體條件上從減刑的起始時間對刑罰規定的重刑犯,我們也相應做了從嚴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今日舉行發布會,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主要內容。有記者問:「我們看到新出來的《規定》比較嚴,而且修改也比較大,特別是第一條,規定減刑、假釋是激勵罪犯改造的刑罰制度,對於民眾來講是不是新的規定整體來說要比以往所有的規定、意見都要更嚴格一些?」
  • 最高法: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絕不心慈手軟
    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記者羅沙)最高人民法院18日發布人民法院近年來審理的七起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據了解,這些案例中的三起強姦案件,儘管未造成未成年被害人死亡或者重傷,但具有強姦幼女多人、多次的情節,犯罪動機卑劣,性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人民法院仍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 最高檢發布20個典型案例:嚴懲犯罪,保護孩子!
    12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以「從嚴懲處涉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檢察機關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及時介入偵查 堅決嚴懲駕車衝撞學生惡性犯罪(遼寧) 案例三 從嚴從快 懲處校園門口捅刺學生犯罪(陝西)案例四 嚴打黑惡犯罪 堅決遏制拉攏侵蝕未成年人態勢(浙江) 案例五 依法核准 堅決追訴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江蘇) 案例六 「法治進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