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條 複試形式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和當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確定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採用網絡遠程複試方式進行。
第二條 複試時間
我校複試安排在5月16日起陸續開始,具體時間、方式等由各招生學院和單位(以下簡稱招生學院)確定並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學院網站。
第三條 複試比例/名單
我校所有專業原則上差額複試,複試比例1:1.2至1:1.5之間,具體複試比例由各學院自定。學院根據分專業招生計劃數及差額複試比例,確定複試名單並公布在學院網站上。
第四條 複試平臺及相關準備
我校網絡遠程複試選擇「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招生學院會另行選擇一款遠程會議軟體作為備用系統,考生須以雙機位模式參加複試,即需2部帶攝像頭的設備,手機或電腦均可。考生如有困難,應及時向學院反映。
第五條 提交複試相關材料
參加複試的考生須提交資格審查、學業能力證明和其他相關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初試準考證(如丟失請登錄中國研招網系統列印)
3.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4.本科學習成績單(應屆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非應屆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提供並加蓋公章)
5.英語四六級證書、各類獲獎證書、科研成果、論文以及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相關材料等
6.手寫籤名的《福州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誠信複試承諾書》
7.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證明(應屆本科畢業生由就讀學校所在學院的黨委出具,在職人員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門或組織部門出具,其他由檔案所在部門或居委會出具)
8.其他材料(按需提交):
(1)現場確認時學歷、學籍未通過教育部審核的,需提供學籍、學歷認證報告;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考和網絡教育當年9月1日前可畢業本科生應交驗成績單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屆時可畢業證明,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
(3)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須提供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教處(高教處)審核蓋章同意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更改)
以上材料通過網絡方式提交,提交時間和具體方式由學院另行通知,學院將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符合規定者方可參加複試。
第六條 調劑
學校部分專業接受調劑,具體調劑政策及流程請查看後續通知。
第七條 複試內容與要求
複試包括專業課、外語、綜合素質能力測試等內容,主要以面試考核方式進行。各學科專業複試科目原則上與招生簡章中公布的複試科目一致,若原公布考查科目在網絡遠程複試中難以實施,學院可相應進行調整,並提前在複試方案中告知考生。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也可用開放題或提交思想政治理論學習報告等形式進行考核,由學院自定具體方案,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同等學力加試工作由各學院自行組織,並在複試通知中告知考生,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加入總成績進行排名,但加試成績有出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能錄取。
複試成績總分100分,各項組成分數由學院自定。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具體詳見各學院發布的複試方案。
第八條 思想品德考核
考生的《政審表》,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門加蓋印章並在規定時間內按學院要求提交,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九條 體檢
考生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後兩周內向報考學院提交體檢報告單。我校不組織考生進行集中體檢,請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級甲等資質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有效期以複試時間為準,三個月內有效)。體檢項目包括:內科、外科、血壓、視力、辨色力、聽力、嗅覺、肝功能、血常規、尿常規、胸片。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B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或無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體檢報告者,將取消擬錄取資格。
第十條 錄取
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複試成績*複試成績權重。 其中:大文科管理類專業複試成績佔總成績的權重是30%;理工、藝術類專業複試成績佔總成績的權重是30-40%,具體權重由學院自定。
學院分專業分第一志願和調劑志願按考生總成績的高低進行排名,並依據分專業招生數,按照先第一志願後調劑志願的原則確定擬錄取順序和擬錄取名單。
存在以下情況不予錄取:
1.複試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
2.同等學力任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體檢不合格者,或無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體檢報告者
第十一條 調檔函和協議書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須將其人事檔案轉入學校。擬錄取為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提交定向協議書,其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
第十二條 紀律
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複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有機組成部分。考生要確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實,誠信參加複試。在複試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
在新生入學後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我校視情況將對考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諮詢及申訴渠道
各學院的聯繫方式及申訴渠道詳見附件。
點擊下載>>>
各學院的聯繫方式及申訴渠道.doc
2020年福州大學碩士研究生誠信複試承諾書.docx
政審表.doc
福州大學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0日
原標題:福州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公告
文章來源:http://yjsy.fzu.edu.cn/html/zsgz/ssyjszs/jqtg/2020/05/09/587dc187-4245-409c-9311-0015997d3941.html
(責任編輯:李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