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十幾天就到新的一年了,這些事關老百姓自己切身利益的事,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否則過期作廢,直接影響個人2021年的待遇。
#養老保險#
01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在12月底截止
根據規定,城鄉居民必須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醫保繳費,才能保證2021年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全年待遇,否則,明年就不能享受全年待遇。
如:安徽省城鄉居民醫保規定,在12月底前完成參保繳費,過期不得補繳。按期繳費的參保人員在2021年才能享受全年醫保待遇。
新生兒出生後六個月內辦理參保手續並繳納個人繳費部分後,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待遇;出生次年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應在規定的參保繳費期內繳納。個別省規定,對錯過集中繳費期的居民,按當年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標準之和,補繳當年居民醫保費,自參保繳費之日起滿30日,按規定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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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和計劃生育特別扶助申請12月底截止
根據規定,已實行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和計劃生育特別扶助的省市申請和年審,必須在12月底之前,完成扶助申請和年審申報工作,12月內不能完成的,停發2021年資金。
如:2021年河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和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政策,凡是2021年年滿60周歲(身份證上是1961年的),家裡只生育一個小孩子的,必須在2021年1月20日完成填表申請,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複印件、婚育證明和銀行卡信息,以前辦理過60歲獨生子女獎扶的,於2020年12月31日前,通過到居委會或微信視頻完成年審,未按時完成年審的停發2021年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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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個人信息確認12月底截止
根據規定,2020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必須在12月31日前及時確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並報送至扣繳義務人,納稅人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網站填報確認。未及時確認的,將於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直至確認後重新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優惠。
如: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在首頁點擊「確認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依據提示「如您已經採集2020年度的信息,本次操作完全覆蓋」,確認後點擊「確定」。打開「待確認」狀態的專項附加扣除,核對信息;如有修改,可以點擊「修改」,信息確認後點擊「一鍵確認」。
04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繳費12月底截止
由於機構改革,2020年靈活就業企業養老保險繳費12月底截止,參保人員可以按照自己的經濟情況自主選擇不同檔次繳費,如果未按時繳清相關費用,將影響養老保險待遇的享受。從2021年1月份開始大部分省市將有稅務部門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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