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江先生撥打本報熱線0595-26531010反映,去年在南安市體育中心遊泳館充值的2張遊泳卡還有剩餘次數,可最近去詢問發現,遊泳館已經換人承包,去年的卡不能用了,著實讓他鬧心。
去年8月,江先生為自己和女兒在南安市體育中心遊泳館分別充值了500元和300元。「當時遊泳館承諾今年激活還可以繼續使用。」江先生說,直到2個禮拜前,他去遊泳館,發現遊泳館正在裝修,去年承包遊泳館的周先生今年已經不再承包,而去年的遊泳卡也不能再用了,那卡裡剩餘的遊泳次數怎麼辦?
當時江先生聯繫了周先生,「周先生說會跟新的承包者協商,我給他打了2次電話後,後面他卻再也不接了。」江先生告訴記者,他女兒的很多同學也表示去年在市體育中心遊泳館辦的遊泳卡今年不能用了。「這是信用問題,應該把售後工作做好,讓消費者正常使用完才可以。」
隨後,記者來到南安市體育中心遊泳館,剛好碰到市民林先生帶著2個孩子來遊泳,林先生拿著去年的遊泳卡,「印象卡裡還有十幾次吧」。
被工作人員告知已經不能繼續使用後,林先生無奈只能重新辦理。
遊泳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遊泳館6月10日才開始試營業,由於換人承包,去年的卡不能繼續使用,上任承包者並沒有進行交接。「今年辦理的卡是有有效期的,我們有明確告訴顧客。」工作人員指著牆上的遊泳館門票價目表說。
記者看到,牆上的遊泳館門票價目表皆有標明不同價格的遊泳卡,上面寫有「當天有效」「本年度有效」「辦卡之日起,有效期一個月」「自辦卡之日起180天內」「自辦卡之日起365天內」等字樣。
記者電話聯繫了遊泳館現任承包者李女士,她說,去年她承包了遊泳館,後來又轉包給周先生,但是周先生失聯了,2015年和2016上半年的租金都沒有付,於是今年她自己經營遊泳館。
「總不能周先生收了錢,卻讓我來買單,這說不過去吧。」對於去年辦理的遊泳卡,李女士表示。
李女士還告訴記者,遊泳館現在使用的門票價目表是沿用去年的,去年辦的卡有效期就是「本年度有效」,所以去年的卡今年也是無法繼續使用的。
記者嘗試電話聯繫周先生,但是無人應答。
就此事,記者採訪了福建(南安)求達律師事務所蘇志聰律師,他表示,這涉及具體經營主體問題,如果是同一經營主體,那麼消費者所享受的服務不因經營者改變而受影響。如果不是同一經營主體,那麼所產生的責任就與後續經營者無關。而判斷對外經營主體是否改變,需要結合具體的工商登記信息、合同等書面證據予以判斷。
記者諮詢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屬於消費糾紛,建議市民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由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所前往,詳細了解雙方最初的約定情況、遊泳卡是否存在使用年限等情況後進行調解。(記者 黃偉勵 賴香珠 )
責任編輯:吳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