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羅山縣人民政府發出通告:
小編來詳解一下這份公告:
一、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靈山社區、靈山鎮鎮區和景區內商家要自行銷售處理完已有的高香。
說起靈山,不得不聯想起靈山周圍賣香的,幾乎是一步一鋪,對來往人群叫賣。近年來,靈山聲名遠播,許多外地遊客不遠千裡來靈山遊玩,為的是領略千古名剎風採,然而商販扎堆叫賣確實影響靈山風景區的形象!
二、自2019年11月1日期,靈山風景區寺廟內禁止燒高香、紙錢、燃放鞭炮。凡入寺燃香應符合相關安全要求。、其中香體可燃部分長度不應大於50cm且直徑不大於1cm。
羅山民間自古以來就有「燒高香」一說;但是近些年,商家為謀利,所售高香誇張至極,一根高香兩三米,兩三根高香還得幾個人抬,不要覺得誇張,這種場景每逢初一十五比比皆是。此舉不但危害公共消防安全,同樣也與當下實行的環境保護相違背。
通告指出,禁香禁的是不符合規定的「高香"並非所有可燃香,因此符合規定的香還是可以燒的;
至於說禁炮,這個毋庸置疑,佛門清淨之地,噪音汙染明顯,禁炮,還佛門一個清靜之地。
三、嚴禁靈山風景區內商家、靈山社區群眾、旅遊公司工作人員及其他人員以任何名義和藉口脅迫、誘導、欺騙或攔車強拉遊客燒高香、紙錢,燃放鞭炮。
這個感覺不用小編多說,都是深有體會吧,羅山社區曾就此事進行了報導:《羅山本土》佛門聖地靈山,何以讓"綁架銷售"成為一種習慣?已經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政府此次出面制止,相信定能有效制止這種情況的惡性發展,為淨化風景區人文環境提供了一個良好的規定!
隨著靈山風景區的名氣提升,諸如小編上訴的那些惡習俗,著實影響景區的形象,相信在縣政府高度重視下,靈山風景區必將迎來更高層次的發展!
(羅山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