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都市報 記者張寧實習生王曉卿
「這電梯三天兩頭出問題,困了好多次人了,真擔心哪天失控。」近日,家住槐底華堂聚瑞的陳先生向本報反映,單元樓內電梯故障頻發,但一直無人修理。記者來到該小區探訪發現,兩部電梯其中一部停運,另一部雖在運行,卻無年檢標識。
事件小區電梯故障頻出
10月14日,記者來到槐底華堂聚瑞一期一單元1號樓,發現兩部電梯中的一部已停止工作。在現場等待電梯時,一位居民抱怨道:「9月初電梯就出現了故障,總是壞了修,修了壞,這不是兩部電梯嗎?一部不能用,另一部還老出問題。早上打了電話維修好了,送完孩子上學回來電梯就又壞了。」
家住該單元32層的劉女士說,電梯壞了的時候上下班非常麻煩,爬樓很吃力。電梯裡許多業主紛紛表示,小區的電梯經常出故障,曾有不少人被困在電梯裡,有一次一個2歲大的幼兒就被困在裡面。「我家孩子坐電梯回家,電梯突然不動了,門也開不開,被困在裡面40多分鐘才被救出來,我都不敢回想當時的情景。」一位家長說。「上班族」胡女士也說,就在10月初,單元樓中一部電梯損壞,另一部使用的人比較多,在下樓的時候,電梯突然卡死,結果有十多個人被困在電梯半個多小時。
探訪電梯無年檢標識
10月14日上午10時許,記者來到槐底華堂聚瑞一期。1號樓一單元共有32層,包括地下三層停車場。從單元門進來後便可以看到該單元的兩部電梯,北側電梯已經停用,指示燈熄滅,但沒有提醒的告示。樓內百餘戶居民只能依靠南側仍在運行的另一部電梯上下樓,但在這部電梯內部,除了標註有「巨人通力電梯有限公司」及其客服電話外,沒有任何年檢標識。
據乘坐電梯的居民表示,現在這部可以運行的電梯也存在問題,但由於另一部電梯停用,大家只好用這一部電梯。採訪中多名居民稱曾經歷過類似的「電梯驚魂」。居民陳先生說,前些日子接孩子回家,就被困在電梯裡足足半小時。雖然擔心電梯出事故,但一些家住高層的居民爬了幾天樓梯,就累得扛不住了,只好繼續使用電梯。「這電梯連個年檢標識都沒有,還經常卡死,萬一出問題就麻煩了。」一位老人表達了自己的擔憂。
記者試按電梯內的緊急通話按鍵聯繫維保部門,但始終無人回應。
物業電梯管理盡職盡責
隨後,記者來到位於該小區2期8號樓2單元的槐底華堂聚瑞物業管理處進行採訪。針對電梯的情況,工作人員解釋,電梯使用時間長了難免出問題,但物業管理的各方面相當好,盡職盡責,有問題半小時之內絕對解決。至於現在停運的電梯何時能夠修復,以及電梯內的緊急按鈕無人應答等問題,工作人員以維保工人不在為由,並未回應。
記者隨後撥打了巨人通力電梯有限公司客服電話,該公司負責人王經理稱,槐底華堂聚瑞的電梯的確是由公司安裝,而且雙方籤有一年保修合同,保修過期後,便由槐底華堂聚瑞物業公司自己負責維修。目前電梯已過保修期,年檢則需要由維保單位或者物業公司負責並張貼相關標識。若華堂聚瑞物業需要技術方面的幫助,他們可以派相關技術人員去提供技術支持。
律師至少每15日一次檢查小區電梯出現問題究竟應該由誰來處理?對此,記者諮詢了河北宏策律師事務所的任碩瑤律師。任碩瑤介紹,如果電梯是因為維保不當出現問題,可以向消協舉報;如果協調無果,業主可以考慮走法律程序。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電梯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而且我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明確了物業是住宅電梯的安全責任主體,物業應先行賠償,若事故鑑定為電梯質量問題的,由物業向電梯生產單位或其他責任單位索賠,沒有物業的小區,應由所在街道先行墊付。「電梯業主單位必須每15天進行調整檢查,並要做檢查報告,檢驗所要對業主單位日常檢查報告進行抽查,如果發現業主單位不按照規定執行,運行電梯存在安全隱患,最高可處以2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