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楊映月
我們的心中都住著一個曾經最愛的人,這個人曾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無限的美好時光,以至於讓我們刻骨銘心的難以忘記。而正是由於刻骨銘心的愛,當一旦出現我們與最愛的人成為分手的時候,那麼往往又會成為「愛的越深傷得越深」的悲劇式結局。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要面對曾經的最愛的人,又要面對已經徹底為分手的事實,那麼我們應該與曾經最愛的人保持什麼樣的關係才能既不傷害曾經的那份真情又可以坦然面對現在的分手呢?
有人說分手了就應該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有人說可以做「朋友」,也有人說應該做「情人」。
那麼,到底做什麼我們才能既不傷害曾經的那份真情又可以坦然面對現在的分手呢?
首先我們來假設做「情人」。做「情人」就意味著只是一個形式上的分手,而具體的戀人實質還存在,並且這份實質由原來的愛潛引默化的從最初的「情」和「愛」為內容變化為「肉體」的所求為主。並且,原來的戀人關係是「你是我的唯一,我是你的唯一」,兩個人的目的是走向婚姻和家庭。而「情人關係」則是各自可以擁有一個家庭,兩個人從「你是我的唯一」變成了「偷情者」。這樣的關係,看似還是原來的老樣子,但實質上已經與原來的美好感情南轅北轍,成為一種對原來美好感情的褻瀆。
其次,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一份真愛是情與愛凝結而成的。之所以是自己的真愛,那麼這個人在我們心中肯定與眾不同——我的眼裡只有你,而你的眼中也只有我。試問,這樣神的感情,我們選擇做「最熟悉的陌生人」難道不覺得太過於殘忍嗎,我們真心愛過的人又有誰願意接受呢?並且,做「最熟悉的陌生人」,難道我們真的就陌生了嗎?所以,這種選擇只不過是一種仇恨的化身!而真正的愛過一個人後,「仇恨」她(他),那份曾經的情也捨不得。所以,選擇做「最熟悉的陌生人」看似是重情難以自拔,其實是一種漠視情感的表現,並且是違心的漠視!
再者,我們來說說「做朋友」。其實,我覺得做朋友應該是最好的真愛分手的選擇。或許有人會說做不到,理由是:「看到後就想擁有」。其實,如果這樣的想法的人都是一種自私的想法,因為他們忽略了一個愛的最初的初心和愛的本質,那就是——愛一個人是付出而不是回報,並且,愛一個人的本質是希望她幸福而不是自私的自己幸福。
可能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愛一個人分手後是難以做到做朋友的,也正因如此,所以說真愛極其少,能得到的人是非常幸運的(當然,分手做朋友的是兩個極端:要麼愛到了極致捨不得傷害一個人或者那份情,要麼根本就不曾愛過一個人)。那些分手選擇仇恨或者陌生人的人只是自己認為的「真愛」罷了!所以,真愛——愛情裡的奢侈品!
所以,面對一個自己至真至愛的人,面對一份驚豔了我們整個美好的曾經得情,我們怎麼可以去褻瀆這份情、這個人去做「情人」?我們又怎麼捨得去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來不尊重我們自己和曾經最愛的人的那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