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記者從鄠邑區獲悉,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12日,鄠邑區將實施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西安市生態環境局鄠邑分局、西安市鄠邑區交通運輸局聯合發布通告,為保護公眾健康,降低大氣汙染強度,縮短重汙染天氣時長,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對空氣品質的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西安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經報請鄠邑區政府批准,決定在鄠邑區區相關區域實施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時間:2020年12月1日(周二)至2021年11月12日(周五),工作日早7:00—晚8:00。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
限行區域:以鄠邑區城區為中心,向東擴展至南北七號路(大龐路)以西,向南擴展至東西六號路(餘禹路)以北,向西擴展至南北四號路(渭天路)以東,向北擴展至東西四號路(正小路)以南。
【註:限行區域不包括上述道路本身】
限行規定:每日限行兩個車牌(含臨時)尾號(若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車牌最後一位數字為準)的機動車,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外埠機動車進入上述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懸掛新能源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二)校車、公共汽車、巡遊出租汽車、新能源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及快捷貨運出租汽車、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車。
(三)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營運證件的旅遊客車和公路客車;郵政車及在市郵政管理部門備案並核發專用備案標識的快遞運送車輛;經民政部門核准,噴塗「救助專用」或「西安救助」標識的專用民政救助車輛。
(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輛。
(六)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警車,噴塗統一標識的行政執法車輛以及防汛車輛、應急車輛、清障專用車輛,園林、環衛、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
(七)執行任務的運鈔車、醫療廢物轉運車、交通事故保險勘察車輛。
(八)「使」、「領」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九)經行業主管部門核准,並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持有主管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綠色通行證》的「綠色通道」車輛(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體禽畜,新鮮的肉、蛋、奶等),具有統一標識的糧油食品配送車輛。
公安交管、資源規劃、交通、城管、地鐵、城投、住建等職能部門,要深化城市智慧交通體系建設,不斷優化道路的規劃和設置,進一步提高公交、出租運力及服務水平;加快慢行交通體系建設,科學設置非機動車及行人通道,最大限度滿足市民出行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科學管理能力;全力做好突發情況、惡劣天氣道路交通應急保障工作。
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對環境空氣品質指數的實時監測,做好超標排放車輛的監督檢測和執法工作,努力改善空氣環境質量。
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的機動車禁(限)行事宜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生態環境、交通等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
公安交管、生態環境、交通運輸部門可根據道路交通和空氣汙染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區域、時段和規則,並提前向社會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