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鋒)
蕭三匝:通常我們只是很籠統地知道基督新教《聖經》有66卷,但其實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新教的《聖經》篇幅和卷目彼此都不盡相同,比如天主教有73卷、東正教77卷、基督新教66卷,三者之間的差異是怎麼產生的?
王文鋒:這涉及到《聖經》的正典及經外文獻問題。的確,基督教三大派系對於正典的定義是有所區別的。通常而言,對於《新約》卷目,三大派系的意見都一樣,即都確定為27卷,但《舊約》的篇幅,天主教為46卷,東正教為50卷,基督新教為39卷(與猶太教24卷內容等同)。也就是說,天主教多了7卷次經,東正教多了11卷次經。還有需要說明的是,基督新教的聖公會《舊約》也編入了15卷次經。
為了說清楚這個問題,我們有必要就幾個概念做一些梳理,比如正典、次經、旁經、偽經及外典。
蕭三匝:那你先談談正典。我感興趣的是,以什麼標準來認定正典?
王文鋒:涉及《聖經》的權威性,「正典」是很重要的概念,其希臘原文意思指「蘆葦」,古人是將蘆葦作為度量標準用的,其意為「標準尺」。後來有人用「正典」這個詞來描述那些被編入《聖經》的書卷,只有被認定為「正典」的書卷才有資格作為真理的標準。
究竟如何來確立正典?什麼樣的書卷才有資格被編入《聖經》呢?先看《舊約》,即猶太教的《希伯來聖經》。必須要說明的是,要確定基督教如何或何時正式接受《希伯來聖經》為正典是一個極為複雜的問題,其複雜性不僅體現為基督教各派對《希伯來聖經》書目的不同取捨,同時也涉及到猶太教《聖經》(即《希伯來聖經》)自身正典化的複雜過程。
《希伯來聖經》(舊約)的正典化大體經歷了「聖約-聖殿-聖經」三步。從摩西時代開始,以色列民是基於上帝與選民的聖約關係而確立律法書的信仰中心作用,這個時候儘管正典書目並未確立,但已有基於神人聖約關係而有的正典意識(如申命記1章5節)。之後藉由聖殿的建立,聖約作為信仰中心的角色由聖殿所取代,但系列律法書的聖約內容並未削弱,只是體現在聖殿的信仰活動之中。比如,約西亞王在聖殿裡發現了律法書(列王記下22:8-13),表明了聖殿崇拜與正典意識是相輔相成的關係。而從正典意識過渡到正典的正式確立則要到聖殿被毀尤其是猶太人被擄期間。因為自猶太人被擄散居各地後,他們需要確立一種標準以維繫信仰和凝聚群體。那一時期,他們進行了兩方面努力:外在方面,他們以會堂作為信仰據點常常聚會;內在方面,則是強化正典意識。因此,大致在兩約期間,《舊約》正典基本形成。
基督教對《舊約》的正典地位沒有過多疑問,耶穌基督和使徒們都明確表態認同《舊約》的權威。但是,在如何確定《舊約》正典的具體書目方面,則始終沒有明確定性。可以明確地說,自耶穌在世時到宗教改革時期,基督教就從未具體認定過《舊約》的正典書目。
其中,基督新教正式認定《舊約》39卷大體是到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才由馬丁路德等人完成(有意剔除了天主教認同的7卷次經),認定的依據據說是猶太拉比們於公元90年在猶太地西南的雅布內城召開的會議結論,史稱巴勒斯坦正典。
天主教大體是在1546年天特會議期間才正式確立《舊約》46卷書目(明確加入了馬丁路德剔除的7卷次經),他們的依據是哲羅姆於公元405年基於希伯來文翻譯的武加大譯本,這個譯本的篇幅與七十士譯本接近,包括正典、次經在內共73卷,其中《舊約》46卷。
因為東正教異常注重傳統,所以自始至終認定始於公元前2世紀的七十士譯本為正典,其中包括不被天主教認可的4卷次經,因此其《舊約》共計50卷。總之,儘管基督教內部對《舊約》書目、篇幅的認定存在異議,但對於應該繼承《希伯來聖經》的態度則完全一致。
(蕭三匝)
蕭三匝:《新約》的正典化過程應該容易得多吧?
王文鋒:恰恰相反。儘管《舊約》正典形成的確定日期模糊不清,但比起《新約》而言還算順利,因為畢竟《舊約》的權威性在猶太教和耶穌那裡就已比較明確,只是具體書目不同而已。但《新約》正典的形成過程卻是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儘管《新約》27卷書目大體成書於公元50-100年間,大約為8位作者(馬太、馬可、路加、約翰、保羅、雅各、彼得、猶大)。但是,在其成書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大約300年),早期教會並沒有正典意識,甚至直到公元200年之前,都還沒有確立正典的主動意識和標準。
事實上,直等到公元4世紀末舉行的兩次主教會議(即公元393年與397年分別於北非的希坡和迦太基召開的兩次主教會議)上新約27卷才正式被確立為正典。也就是說,自公元200年正式探討《新約》正典開始,直至迦太基會議最終確立為止,教會就如何確認《新約》的書目經歷了長期討論、商榷,不同的教父有不同的候選書目和選擇視角。總之,自使徒時代之後的數個世紀裡,早期教會可以明確使用的《聖經》仍然是《舊約》,對哪些經卷可以被確認為《新約》不僅沒有明確的意識,甚至也沒有統一的標準,期間曾被討論過是否可以列入《新約》的書卷多達上百種。
基督教最早意識到需要一本類似於《舊約》的《新約》正典緣於面對異端馬西昂主義的挑戰。換句話說,是因為異端的崛起才促使大公教會產生了選編《新約》正典的想法。大約在2世紀中期,被譽為「基督教第一位改革家」的馬西昂基於其「剔除舊約元素」的信仰主張,試圖要修訂一本沒有《舊約》元素的《聖經》書目。在他看來,《舊約》的上帝不同於《新約》的上帝,因此《舊約》不利於基督教的教導。他在選編《新約》書目時不僅剔除了全部《舊約》,還把他選定的「四福音書」和保羅十卷書信中的猶太元素也做了處理。由於馬西昂的主張的出現,大公教會領袖們開始著書立說予以反擊,如德爾圖良、愛仁紐分別以《駁馬西昂》、《駁異端》等書來駁斥馬西昂的觀點。其中羅馬教會還於公元170年左右推出了被譽「穆拉託利正典」的經目。該書目並未被明確為大公教會的《新約》正典,當時只是作為反擊馬西昂異端而編輯的,但其意義不僅在於它是大公教會歷史上最早嘗試確立新約的舉措,還體現為該經卷是除了《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外,包含了日後新約正典的其他23卷,而且它已明確表態要接納《舊約》。穆拉託利正典可分為四大類:其一是普遍被接受的書卷,包括《四福音書》、《使徒行傳》、《保羅十三封書信》、《猶大書》、《約翰二三封書信》、《所羅門智訓》及《啟示錄》;其二是具有爭議的書卷,如《彼得啟示錄》;其三是作為私人閱讀的《黑馬牧人書》;其四為數卷異端經書。
值得一提的是,眾多資深教父也曾例舉和討論過正典的《新約》書目。比如,愛任紐就不僅明確例舉過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寫過的《福音書》,還例舉過《約翰啟示錄》和《約翰一書》,以及日後並未成為正典的《黑馬牧人書》和《所羅門智慧書》。
奧利金曾就論述過有關「教會正典」,在《馬太福音注釋》裡,他認為《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是「毋庸置疑的」;而在《約翰福音注釋》裡,他則提到《彼得前書》無可爭議,但認為《彼得後書》、《約翰一書》、《約翰二書》及《約翰三書》是否為彼得及約翰所寫還存在爭議;在《希伯來書講章》中,他討論了該書作者的可能人選,認為保羅、克萊門、路加都有可能性。
優西比烏也曾就正典與非正典做過論述,他對《新約》書目的編排次序有如下論述:「四部福音書位居首例,緊隨其後的依次是:《使徒行傳》、《保羅書信》、《約翰一書》和《彼得前書》。約翰《啟示錄》也可列在其後......上述作品均是被廣為接受的。那些廣為人知卻又尚存爭議的作品主要有:《雅各書》、《猶大書》、《彼得後書》,以及所謂的《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此外,優西比烏還例舉了眾多未被列為正典的著作,其中有爭議並最終未被列入聖經的有《保羅行傳》、《黑馬牧人書》、《彼得啟示錄》、《巴拿巴書》、《十二使徒遺訓》、《希伯來福音》,此外被歸類為偽作的有《彼得福音》、《多馬福音》、《馬提亞福音》、《安得烈行傳》、《約翰行傳》等。之所以這些經文最終無法列如正典,優西比烏的標準是:它們可能與使徒們的教導和做法不吻合。他曾說:「這些作品的措辭與使徒們的措辭有著迥乎不同的風格,作品當中的觀點和辯論時的諷刺用法與真正的正統作品也有著天淵之別。顯然,這些作品乃是出於異端的偽造。相應地,這些作品不應該被視為尚存爭議的作品,而應該被看成不虔不誠的荒謬之作。」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優西比烏極其重視使徒統緒,他有三個標準:其一,作品措辭是否與使徒們吻合;其二,觀點是否與使徒們吻合;其三,辯論方法是否與使徒們吻合。
就以上諸多教父所例舉的書目來看,已凸顯眾多被廣泛認可的《新約》書目。不過,有不少書卷仍然存在爭議,其中被廣泛認可的分別有《四福音書》、《使徒行傳》、《保羅書信》(十三卷)及《約翰一書》,而存在爭議的則有日後成為正典的《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猶大書》、《約翰二三書》與《啟示錄》,以及日後被列入正典的《十二使徒遺訓》、《黑馬牧人書》與《巴拿巴書》。
大概到公元4世紀中期後,《新約》正典書目才逐漸得以統一,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亞歷山大主教阿塔那修於公元367年給埃及教會所寫的一封教牧書信。在這封書信裡,阿氏完整例舉了日後成為《新約》正典的27卷書目,這是基督教歷史上第一次有人完整認定《新約》27卷正典書目。阿塔那修在信中曾如此宣布:「這些經書都是救恩的泉源,所以,饑渴的人可以從它們裡面蘊涵的永活的話語得著飽足。這些經書只傳揚屬神的教導。無人能對這些經書增加什麼,或從中刪除什麼。」
不過,直到公元393年和397年於希坡和迦太基召開的主教會議才正式確立了27卷新約正典書目,主教們在會議上正式宣布:「除正典作品外,任何書卷都不該以神聖經書之名在教會中誦讀。」
所以,《新約》正典形成的基本軌跡是:耶穌口傳教訓——使徒書信解釋——教父長期選編——最終確立正典。
蕭三匝:那《新約》正典的認定標準是什麼呢?
王文鋒:如何確定一本書卷為《新約》正典至關緊要,不過,這一話題也是歷來《聖經》學者最為糾結的話題。這個話題展開來講就是:「究竟哪種經文形式應該確立為正典?」「正典是開放的抑或是封閉的?」「是否存在正典中的正典?」「《聖經》究竟是權威經卷的彙編還是權威彙編的經卷?」
就此話題,諸多《聖經》學者紛紛給出了標準和準則,大體形成符合《新約》正典的三要素:正統性、使徒性、教會性。正統性表明該書卷本身的內容具有自舊約開始直至新約時期一貫的「信仰規則」和「真理規則」,即不和已被確立為正典的經書和教義相矛盾。使徒性是指該書卷至少應該與使徒有直接或間接的關聯,即應該由與耶穌有親密往來的使徒或與使徒有直接關係的人寫出,其意表明書卷信息應該與耶穌和使徒在世時的信息有一脈相承的關係,以此維護信仰的統緒,如保羅所言要「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以弗所書2:20)。教會性指該書卷在長期流傳的過程中被大多數教會廣泛引用和閱讀,並最終逐漸被接受,這表明該書卷能給教會所帶來持續的信仰果效,如保羅所言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3:16-17)
蕭三匝:剛才你提到天主教和東正教的《聖經》多了幾卷次經,為什麼?
王文鋒:談及次經,其實還有幾個概念,如旁經、偽經及外典。次經主要是就《舊約》而言,它是兩約期間(公元前3世記至公元後1世紀)出現的位列《舊約》正典之外的一批猶太典籍(哲羅姆也稱其為旁經),次經共有14卷。由於這些典籍反應了流離在外的猶太人在苦難中的信仰盼望,因此在以色列地以外的猶太圈子廣受重視。但鑑於其從未在猶太教圈子裡受到重視,因此並沒有被猶太教視為正典。不過,鑑於次經在信仰認知和道德教化方面具有一定參考意義,因此基督教的大部分派系仍然沿用次經。其中,天主教認為次經是第二正典,為信仰教義依據,他們採用了7卷次經(多比雅書、猶底特書、馬加比一書、馬加比二書、所羅門智慧書、傳道經、巴錄書);東正教認為次經是正典,但只是信仰參考,他們採用了11卷次經(艾斯德拉記一、託維特傳、虞狄特傳、瑪喀維傳一、瑪喀維傳二、瑪喀維傳三、索格蒙的智慧書、索拉赫的智慧書、瓦如赫書、耶熱彌亞之書信、瑪喀維傳四);基督教聖公會也認為次經是正典,但只供信仰參考,他們採用了15卷次經(以斯拉三書、以斯拉四書、多比傳、猶滴傳、以斯帖補編、智慧書、便西拉智訓、巴錄書、三童歌、蘇撒拿傳、比勒與大龍、瑪拿西禱言、瑪喀比傳上卷、瑪喀比傳下卷)。此外,包括亞美利亞正教、敘利亞正教、科普替正教、埃提阿伯正教也採用了部分次經。
旁經通常指兩約之間湧現的以啟示文學為基調,旨在期盼彌賽亞來臨的猶太著作,包括《聖經》曾引用的《以諾一書》、《摩西升天記》以及《以賽亞升天記》、《禧年記》、《所羅門詩篇》、《十二先祖之約》、《西比林神諭》等書卷。由於旁經帶有強烈的政治色彩,即宣言上帝要興起一位大衛後裔為王,不僅帶領以色列人成功復國,還會引領子民形成橫掃歐亞非大陸的偉大帝國,因此這些旁經歷來不被基督教所接納(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新教都不接納),甚至許多基督教學者視其為偽經。
如果次經、旁經是就《舊約》而言,那麼偽經則是就《新約》而言。通常偽經被認為是指《新約》正典以外的作品,它們的共同特點是偽託、冒充《新約》作者之名寫作而成,其理念參差不齊,有主張禁慾的也有主張縱慾的,大體都帶有諾斯底主義的傾向。偽經共計八十卷左右,主要分為福音書偽經、行傳偽經、書信偽經、啟示錄偽經四大類。其具體目錄如下:福音書偽經為:《真理福音》、《多馬福音》、《腓力福音》、《埃及人福音》、《聖母瑪麗婭福音》、《抹大拉的瑪麗婭福音》、《偽馬太福音》、《彼得福音》、《希伯來福音》、《尼哥迪慕福音》、《巴拿巴福音》、《雅各第一福音》、《猶大福音》。行傳偽經為:《彼得行傳》、《安德烈行傳》、《約翰行傳》、《多馬行傳》、《保羅行傳》。書信偽經為:《耶穌箴言》、《救世主對話錄》、《偽雅各書》、《偽約翰書》、《基督致亞布加爾書》、《保羅致辛尼加書》。啟示錄偽經為:《彼得啟示錄》和《保羅啟示錄》。
最後還有《聖經》外典,通常認為外典是指與《新約》同時期或稍晚完成的作品,這類作品雖然並沒有被列入正典,但具有普遍的信仰參考意義,同時被譽為初期教會可靠的信仰資料和文獻,因此被後期教會廣泛關注。外典主要有《我主在加利利的遺言》(《十一使徒書信》)、《十二使徒遺訓》、《巴拿巴書信》、《革利免壹書》、《赫馬牧人書》、《依格納修書》、《坡旅甲致腓立比人書》等。
蕭三匝:你的總結很清晰,但這些知識或許對研究基督教的學者來講很有參考價值,但對普通信徒而言,了解這些有什麼意義呢?
王文鋒:是的,這個話題的確有點枯燥,可能對大部分人來說沒有什麼作用,但就長期意義而言,它是有一定價值的。對於《聖經》,我們通常只是縱向理解它,即從神人角度去認信它,這當然是最重要的,因為《聖經》就是上帝向我們啟示的真理。同時,我們也應該從橫向去了解它,不僅了解它是如何啟示出來的,也要了解它在歷史中是如何傳遞下來的。這能讓我們更深體會先賢們為此付出的艱辛和心血。
因為畢竟《聖經》的原稿已不復存在,而且我們使用的也不是原文《聖經》,因此我們在研讀《聖經》時,本身就是在讀歷史中的《聖經》,就是說我們手中的《聖經》只是一種抄本和譯本。當然,這一切都有上帝的完美保守。今天的話題就是討論上帝如何帶領先賢們確立《聖經》的權威,這其實也是「讀經」的一部分。
最後我想引用《約翰福音》5:39來結束今天的話題:「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