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年12月23日 17:04:38 中財網 |
證券代碼:000703 證券簡稱:恆逸石化 公告編號:2011-086
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浙江恆逸集團有限公司股權變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接到控股股東浙江恆逸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逸集團」)的通知,其
股東朱丹鳳將所持恆逸集團26.1888%的股權全部贈與給了兒子邱奕博,因而發生了
股權變動。前述股權贈與事項已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目前邱奕博合法持有恆逸集
團26.1888%的股權。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1. 恆逸集團的股權變動情況
恆逸集團現時持有本公司71.17%的股份而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
在恆逸集團本次股權變動之前,杭州萬永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永實
業」)持有恆逸集團27.0359%的股權;自然人邱建林持有恆逸集團26.1888%的股權;
自然人朱丹鳳持有恆逸集團26.1888%的股權;自然人邱正南持有恆逸集團3.9378%
的股權;自然人邱杏娟持有恆逸集團1.4176%的股權;方賢水等其餘7名自然人股東
合計持有恆逸集團15.2311%的股權。根據邱建林與萬永實業、邱祥娟、邱正南和邱
杏娟(均為恆逸集團直接或間接的股東)於2010年3月22日就恆逸集團的決策事項
籤署的一份《一致行動協議》,萬永實業、邱祥娟(系萬永實業的控股股東)、邱正南
和邱杏娟同意就恆逸集團的決策事項與邱建林的意見保持一致。邱建林與邱正南、邱
祥娟及邱杏娟系兄弟姐妹關係。目前邱建林與萬永實業、邱正南和邱杏娟合計所持恆
逸集團的股權比例為58.55%。因此邱建林通過與其家族成員的前述一致行動安排實
際控制恆逸集團58.55%的股權而為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朱丹鳳本次將其所持恆逸集團26.1888%的股權全部贈與給了其兒子邱奕博,而
導致恆逸集團股權發生變動,但各股東之間的股權比例未發生變化。
恆逸集團本次股權變動前後的股權結構圖表對照如下:
變更前恆逸集團股權結構圖
27%
12.78%
26.19%
7.84%
方賢水
26.19%
邱建林
朱丹鳳
邱正南、周玲娟、邱杏娟等8位自然人
萬永實業
邱祥娟
朱軍民
95%
5%
浙江恆逸集團有限公司
變更後恆逸集團股權結構圖
12.78%
26.19%
7.84%
方賢水
26.19%
邱建林
邱奕博
邱正南、周玲娟、邱杏娟等8位自然人
萬永實業
邱祥娟
朱軍民
95%
5%
浙江恆逸集團有限公司
27%
恆逸集團本次股權變更前後的股權結構對照表如下:
序號
變更前的股東
變更後的股東
持股比例
1
杭州萬永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杭州萬永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27.0359%
2
邱建林
邱建林
26.1888%
3
朱丹鳳
邱奕博
26.1888%
4
方賢水
方賢水
7.828%
5
邱正南
邱正南
3.9378%
6
周玲娟
周玲娟
1.4176%
7
徐力方
徐力方
1.4176%
8
方柏根
方柏根
1.4176%
9
俞兆興
俞兆興
1.4176%
10
邱杏娟
邱杏娟
1.4176%
11
潘偉敏
潘偉敏
0.9451%
12
項三龍
項三龍
0.7876%
2. 恆逸集團的本次股權變動未導致本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更
根據恆逸集團提供的資料,上述股權贈與後,邱奕博向朱丹鳳出具了《授權委託
書》(該《授權委託書》已抄告恆逸集團的其他全體股東,並已向恆逸集團的公司登
記機關辦理了備案手續),邱奕博授權朱丹鳳「代表其本人在恆逸集團的股東會上或
其它方式的股東決策程序中行使與贈與股權相對應的股東表決權,且該等表決權的行
使無需徵求邱奕博本人意見,可由朱丹鳳自行決定相關表決或決議意見」。因此,上
述股權贈與引起的股權變動沒有引致與該贈與股權所對應的股東表決權的實質性變
更,朱丹鳳仍將就贈與股權(代表邱奕博)獨立行使表決權。相應,恆逸集團本身的
股東間的表決權未發生變化;因此,恆逸集團的本次股權變動未導致本公司的控制權
發生變更。
邱奕博也為邱建林的兒子。朱丹鳳與邱建林曾為夫妻關係,雙方已於2010年3
月離婚。因此在本次股權贈與前,朱丹鳳與邱建林不構成一致行動關係,而本次股權
贈與後,邱奕博將其就贈與股權的表決權委託朱丹鳳行使,因此邱奕博就贈與股權與
邱建林也不構成一致行動關係。
3. 公司無需就恆逸集團的本次股權變動編制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如上所述,恆逸集團的本次股權贈與所引起的股權變動沒有引致與該贈與股權所
對應的股東表決權的變更,朱丹鳳將就贈與股權(代表邱奕博)獨立行使表決權,因
此恆逸集團的股東表決權結構未發生變化。據此,本公司無需就恆逸集團的本次股權
變動編制並公告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特此公告。
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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