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歷史悠久,文化源遠流長,自古以來積累了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料。這些歷史文化資料是地域文化的重要載體,也是地方經濟政治文化發展的真實記錄。做好這些歷史文化資料的收集、保存和利用工作,對於研究歷史文化、促進當代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公共圖書館法》規定:「公共圖書館應當根據辦館宗旨和服務對象的需求,廣泛收集文獻信息;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還應當系統收集地方文獻信息,保存和傳承地方文化。」赤峰市圖書館作為市政府設立的市級公共圖書館,是我市法定歷史文化資料徵集、收藏單位。為做好我市歷史文化資料的收集工作,公告如下:
一、收集內容
(一)收集類型
1.各類紙質文獻:包括正式出版物和非正式出版物在內的圖書、報紙、期刊、輿圖、照片、手稿、宣傳冊等紙質資料。
2.各類非書文獻:包括錄音帶、錄像帶、光碟等非書資料以及電子文本、圖片、音頻、視頻等數字資源。
3. 「赤峰記憶」口述影像文獻:全市各領域有重要影響的人物可以通過單位推薦和自薦的方式,經過評選進入「赤峰記憶」項目,通過口述影像方式對赤峰歷史文化資料實現長期保存。
4.徵集文獻語種:包括漢語、蒙古語、日語、韓語、俄語和英語等外文文獻。
(二)收集範圍
1.全市各級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獲準編印的反映赤峰市歷史、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圖書、圖片、圖冊、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製品等。
2.全市各級各部門編印的統計資料、會議文集、文件彙編、年鑑、地圖、名錄等內部資料和內部出版物及其他有價值的文獻資料。
3.有關赤峰市的史志史料,如地方志、部門志、企業志、人物誌、風情志、黨史、校史、廠史、村史、事業史、大事記等。
4.民間流傳的譜錄,如家譜、族譜、宗譜等。
5.赤峰籍名人志士的資料,包括家史、傳記、著作手稿、信函字畫、聲像資料等,特別是由其口述的關於赤峰歷史文化方面的影像資料。
6.民間流傳的反映赤峰各時期的各類民俗景觀圖片、歷史場景圖片、金石拓片、書法、繪畫作品、古籍、舊版圖書、歷史實物、歌冊、帳本、地契,以及反映赤峰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字、音像資料等。
7.赤峰籍和外埠人士及國際友人,創作或整理出版的反映赤峰的著述、著作、作品手稿;創作的各種藝術作品以及反映赤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風土人情等方面情況的文學作品、圖片、畫報、攝影、書法、繪畫作品、音像製品等各種作品。
8.其他具有歷史價值、研究價值、保存價值、傳承價值的反映赤峰的資料。
二、收集方式
(一)無償繳送。赤峰市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獲準編印的出版物,均應無償繳送2冊(份)寄交赤峰市圖書館收藏,由市圖書館工作人員或授權機構定點聯繫有關機構或個人,辦理相關手續。
(二)自願捐贈。歡迎各單位或個人捐贈,並向捐贈者頒發《收藏證書》以作紀念,捐贈者名單及捐贈情況將定期在赤峰市圖書館網站上公布。
(三)有償徵集。對於具有較高價值的赤峰歷史文化資料,可採用有償徵集方式,由市圖書館依據所徵集文獻的價值向原所有者提供相應補償費。
(四)複製保存。對無法提供原件者,市圖書館可採用拍照、複印、掃描等方法進行複製。
(五)交流交換。市圖書館與各單位和個人建立歷史文化資料交流交換關係,可來人來電聯繫。
三、收集要求
(一)所有捐贈者或單位,擬贈送文獻可直接送交、郵寄或以其他方式送達市圖書館民族地方文獻部,也可以電話或E-mail聯繫,由工作人員按約上門收集。
(二)市圖書館新館將專設地方文獻閱覽室,所有捐贈文獻凡符合入藏標準而市圖書館尚未收藏或複本不足者,將被作為正式館藏,在市圖書館地方文獻閱覽室專門收藏,以方便讀者查閱。
(三)市圖書館將以「赤峰記憶」赤峰歷史文化遺產長期保存口述歷史數字工程為平臺,邀請全市各領域有重要影響力的人士開展口述歷史訪談,受邀採訪嘉賓提供的相關歷史文化資料也將作為捐贈文獻,由市圖書館統一進行保存利用。
聯繫方式:
地 址:赤峰市松山區錦山路南段赤峰文博中心A區南段市圖書館
聯繫人:白嘎力
郵 編:024005
電 話:15848980705
A.mail:519257936@qq.com
赤峰市圖書館
2020年6月28日
來源:赤峰日報
原標題:《赤峰歷史文化資料收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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