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婦女回娘家拜年,即我們說的歸寧,也叫回門。
回門,這個習俗的沿襲,要追溯到古代。古代新婚之夜的第二天或者第三天,新郎必須隨同新娘一道回到新娘家去,給嶽父、嶽母行「成婚禮」,同時也要叩拜其他尊者,照例,嶽父嶽母則需要設宴款待。如此,一來百搭新郎對嶽父嶽母及家人的感謝;二來,也是表達新娘出嫁後對父母養育之恩的不忘;三就是在這種「回門」中,讓新郎與嶽父母,家人親戚有一個相互熟悉的過程。
而後來,就逐漸演變成年俗,俗稱正月歸寧。回門的只限於新婚夫婦,而歸寧則就不只限於新婚夫婦,即使是年過花甲的夫妻,只要父母尚在,便要在歸寧這一天,穿戴一新,領著孩子,帶上禮品回娘家,做父母的自然是喜不自勝,把過年留下的好吃的,好喝的統統拿出來,來招待女兒,女婿,外孫。
「初二回娘家」是我們山東一帶的一大特色,這一天女兒女婿入門,女婿必須坐在上座,小舅子還要敬酒,來對姑爺這位「貴客」的尊敬。而臨回之前,娘家也會回贈一些禮品,例如雞,寓意「吉祥如意」。而在這一天,女兒和女婿都不能留宿,否則就意味著不吉利(當然,隨著時代的發展,這些所謂的禁忌也就不被重視了)。
而這個歸寧的日子,也並不是確定的,也正是十裡不同風,百裡不同俗的體現。據《鐵嶺縣誌》記載,歸寧遵循舊制多為正月初六。初六日,農家即於是日工作,工商各戶亦於是日開始營業,商號在黎明時分,執事者各率其 櫃夥在財神位錢行禮,燃放鞭炮曰:「開市旋衣冠齊楚,至各商號,互相祝賀曰開門大喜。」年前新婚夫婦於是日具禮同往母家曰「拜新年」。因為初五以前,舊時婦女是不能出門的,過了初五的第一天,便去娘家拜年,也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
後來,時代發展,婦女不能初五前出門的禁忌逐漸取消,正月初二,也就成為歸寧的「法定日」。
如今,陝西、山西、東北、北京等地,歸寧一般都定在正月初二,但晉南一些地方則在初三或者初四。因為初二是鬼節。
原來是,明朝末年,崇禎皇帝朱由檢,昏聵至極,荒淫無度,國家風雨飄搖,各地起義也是此起彼伏,層出不窮。
雖然洪承疇等人竭力剿滅,但明朝儼然就是昨日黃花,大廈將傾。1637年,山西又遭遇百年大旱,百姓民不聊生,紛紛舉旗造反。而河東地區萬全縣尹家莊,則有一個名門望族,人丁興旺,官運亨通,門第顯赫。但生逢大災之年,也是不好過,便就給在京做官的尹姓族人寫信,請他來主持正義,希望能夠有所緩解危機。尹老爺,為人剛正不阿,早就對朝堂現狀不滿,便傳書各地鄉友,約定春節告假回家,以圖大事。
誰知此事走露了風聲,崇禎帝便命人血洗尹家莊,掃除亂黨。在經過周密部署後,這些打不過清軍的官兵,對付起百姓來,那可是殘忍無比。除夕夜裡,上萬官兵悄悄包圍了村長,在人們喜慶春節的時刻,舉起屠刀,不問男女,一律格殺勿論。可誰成想,等官軍殺戮完才從一個鐵匠嘴中得知剛剛被屠村的是小杜村,而不是尹家村。
這些劊子手,便有重新集合,撲向尹家村,此時的尹家村正在商量舉事的事項,卻不成想還未商議完畢,便被官兵包圍,一千多戶全被被殺。
等到初二,閨女們回娘家時,卻發現親人們早已被屠戮殆盡。也就將初二定為祭奠親人的節日鬼節,而把歸寧的日期推遲為初三。
而這個風俗也在當地就一直延續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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