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通報萬寧文東清等涉黑涉惡團夥案件偵辦情況
    7月27日下午,在海南省掃黑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通報了海南公安機關近期偵辦萬寧文東清、澄邁符森涉黑組織案和儋州陳吉鎮、儋州吳雲琥涉惡犯罪團夥案情況。
    陳吉鎮涉黑涉惡犯罪團夥
    高利放貸 暴力催債
    7月11日,在省公安廳的直接指揮下,昌江公安局調集警力對儋州地區以陳吉鎮為首的涉黑涉惡犯罪團夥開展集中收網行動,抓獲團夥成員陳吉鎮、黃紅平、陳劍鋒等9人,查封金行、典當公司等鋪面4間、房產54處、土地17宗,查扣小汽車11輛、金銀首飾一批(價值約1000多萬元)、現金20多萬元,凍結陳吉鎮等人所掌控的5家公司的全部股權,註冊資本共計8467萬元,凍結主要涉案帳戶651個,資金400多萬元。
    經偵查發現,該團夥以陳吉鎮名下的儋州雄龍典當有限責任公司為據點,以經營典當業務為幌子,長期在儋州地區以「砍頭息」「利滾利」、虛假債務等方式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壘高借款債務,脅迫借貸人以土地、股權、機械設備、車輛等財物作為抵押擔保並重新籤訂協議,當被害人無力償還欠款後,藉助公證、仲裁和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進行催收,逐步吞噬借貸人資產,數額特別巨大。該犯罪團夥層級分明、分工明確,長期通過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暴力催收、從事「套路貸」等違法犯罪活動,牟取非法利益,涉嫌詐騙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虛假訴訟罪等,通過高利貸的模式放出資金及獲取利潤達3.6億元,受害人達上百人,嚴重破壞當地的金融市場秩序和人民生活秩序。
    目前,陳吉鎮、黃紅平等9人已被昌江縣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萬寧文東清涉黑涉惡團夥
    欺壓村民 設賭牟利
    今年4月,省公安廳採取異地用警,指定五指山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偵辦萬寧文東清涉黑組織案。
    經偵查發現,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以文東清為首的涉黑涉惡團夥,以家族關係為紐帶,採取財物賄賂選民的方式上位,文愛精(已故)、文愛春、文東清三兄弟先後擔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等職務,長期把持基層政權,欺壓村民,侵蝕黨的基層治理根基,並通過聚攏家族宗親及社會閒散人員,逐步壯大勢力,形成以文東清、文愛春為組織者、領導者的涉黑組織。該組織長期在萬寧市後安鎮等地區,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獲取經濟利益,為非作惡,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已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37人,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5起,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資產1.6億餘元。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澄邁符森涉黑犯罪團夥
    非法斂財 敲詐勒索
    今年6月19日至21日,在省公安廳的支持下,澄邁縣公安局對以符森為首的涉黑犯罪團夥開展集中收網,先後在海口、澄邁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10人,破獲刑事案件3起,凍結涉案銀行帳戶150萬餘元。
    經偵查發現,2005年至2019年期間,符森為達到擴大勢力,稱霸一方,非法佔有、聚斂更多黑色收入的目的,糾集以符學輝、符學軍、符學民等同胞宗族兄弟為核心骨幹成員,以符曉、符學家、符學計等前科劣跡人員為成員組成涉黑團夥,在澄邁縣福山地區多次以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詐騙、職務侵佔等為主要形式,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在當地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儋州吳雲琥涉黑涉惡團夥
    強攬工程 霸佔土地
    今年初,省公安廳不斷接到外單位移交及相關群眾舉報,反映儋州市以吳雲琥、王天森、周立等人為主的黑惡勢力犯罪團夥,涉嫌故意傷害他人、尋釁滋事等惡性案件,在建築工程領域強攬工程、霸佔他人土地,長期秘密經營、開設賭場,高利放貸,插手民間糾紛、暴力討債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省公安廳領導高度重視,指定由屯昌縣公安局成立「6·16」專案組進行偵辦。
    7月24日凌晨5時許,在省公安廳的大力支持下,屯昌縣公安局精心部署,統一行動,對以吳雲琥為首的涉黑涉惡團夥在海口、儋州兩地統一進行集中收網。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6人,現場查獲現金10萬餘元、銀行卡126張、車輛6輛、借條40餘張、白銀金屬塊60餘斤,金銀首飾、名表名包一批。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