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文物局主辦,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浙江省文物局和慈谿市人民政府承辦的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現場工作會2日在浙江慈谿召開。會上公布了第三批12家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和32家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立項名單。截至目前,已有20個省(區、市)共36處公園被列入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名單,24個省(區、市)共67處公園被列入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立項名單。
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指出,國家考古遺址公園作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重要舉措,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符合中國國情。他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要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文化自信,牢記使命擔當,堅持文物工作方針,正確認識文物保護與利用的辯證關係,準確把握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創建和運行管理的基本要求,注重創新發展,文化傳承,積極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全力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斷激發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生機活力,促進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健康發展。「十三五」期間,國家文物局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積極開拓創新,深入做好國家考古遺址公園頂層設計,在實踐中進行文化創新,在歷史進步中實現事業發展。
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是指以重要考古遺址及其背景環境為主體,具有科研、教育、遊憩等功能,在考古遺址保護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國性示範意義的特定公共空間。國家文物局負責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評定管理工作,先經國家文物局批准立項,考古遺址公園符合若干條件且已初具規模後再開展評定工作。評定合格者,由國家文物局授予「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稱號,並向社會公布。
↑第一批三星堆國家考古遺址公園
↑第二批牛河梁國家考古遺址公園
↑第二批曲阜魯國故城國家考古遺址公園
↑第三批上林湖越窯國家考古遺址公園
(責編:王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