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國招生的校考專業
1、播音與主持藝術:按照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最低專業分86.60分。
2、表演(音樂劇表演與教育):按照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最低專業分78.80分。
3、表演(影視與話劇表演):按照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最低專業分63.40分。
4、表演(時尚表演與推廣):按照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最低專業分72.34分。
5、流行音樂(流行演唱):按照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最低專業分85.00分。
6、流行舞蹈(街舞):按照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最低專業分77.6分。
7、流行舞蹈(國際標準舞):按照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最低專業分80.00分。
8、廣播電視編導: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50%+校考專業分×50%。最低綜合分307.00分。
9、攝影: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50%+校考專業分×50%。最低綜合分300.40分。
二、認可省級統考成績的各省美術類專業
美術類(一):包含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高考文化分+美術類統考專業分*(文化滿分÷專業滿分);
美術類(二):包含繪畫、雕塑、公共藝術專業,按照美術類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美術類(三):文物保護與修復專業,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1、上海:
美術類(一)平行志願投檔,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錄取最低分數線452.17分;
美術類(二)繪畫、雕塑、公共藝術:錄取最低分數線375.8分;
美術類(三)文物保護與修復:錄取最低分數線455分。
2、浙江:
美術類(一)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錄取最低分數線1107分;
美術類(二)繪畫:錄取最低分數線88分;
美術類(三)文物保護與修復:錄取最低分數線513分。
3、山東:
美術類(一)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1016.83分。
4、湖南:平行志願投檔
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錄取最低分數線:文科409分,理科325分。
5、山西:
美術類(一)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883.825分。
6、遼寧:
美術類(一)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文科1070.5分,理科938分。
7、河北:
美術類(一)環境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錄取最低分數線1036.5分。
8、新疆(喀什定向):
美術類(一)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841.5分。
9、河南:
美術類(一)環境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文科1012分,理科1000.5分。
10、江蘇:平行志願投檔
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雕塑、繪畫、文物保護與修護:錄取最低分數線476分。
11、重慶:平行志願投檔
視覺傳達設計、動畫、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241.602分。
12、黑龍江:
美術類(一)環境設計、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錄取最低分數線943.5分;
美術類(二)繪畫、公共藝術:錄取最低分數線237分。
13、安徽:平行志願投檔
產品設計、環境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文物保護與修復:錄取最低分數線682.62分。
14、貴州:平行志願投檔
環境設計、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215.99分。
15、廣東:平行志願投檔
藝術與科技:錄取最低分數線511分。
16、四川:平行志願投檔
產品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錄取最低分數線250.001分。
17、江西:平行志願投檔
數字媒體藝術、雕塑:錄取最低分數線537.35分。
18、吉林:
美術類(一)環境設計、藝術與科技:錄取最低分數線944.375分。
19、福建:一檔多投
美術類(一)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最低錄取分數線:文科1069.5分,理科982分。
三、文化產業管理專業
四、相關說明:
1、上述錄取規則均以投檔考生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達線(專業所在批次線),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本省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普通類專業除外)為前提。各省市考試院或本校另有明確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我校組織專業校考的,各專業不作分省計劃,按照錄取規則全國統一排序錄取。各省市高考文化成績按滿分750分統一換算,再按照錄取規則計入綜合分。各專業文理兼收,藝術類不分文理的專業錄取時文化成績的計算不考慮文理科之間的分值差別。
3、美術類各專業錄取時,按專業大類統一划線,在專業大類內部可根據考生填報志願的實際情況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專業大類之間原則上不進行調劑錄取,只在某一美術類專業大類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在報考其他美術專業大類第一志願的線下考生中進行擇優調劑。非美術類專業原則上不進行調劑錄取。
4、實行平行志願的省市,以其投檔分作為錄取依據,從高到低排名錄取。
編輯 / 徽小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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