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因何這樣目無王法,膽大妄為,敢拆30層高樓的承重牆?說的是青島李滄區錦彩苑小區1號樓的一樓網點,他們毫無顧忌的就把承重牆砸了,整座樓一共30層。
居民們說,施工方把原設計破壞了,開了一個門,我在樓上感覺震動得很厲害,大樓就像要倒在馬路上一樣,現在不是砸一個窗的問題,他還要繼續砸,這面牆怎麼辦?老百姓住這麼高的樓怎麼辦?因為被砸的屬於承重牆,一旦破壞,樓上280多戶居民都要跟著承擔安全隱患。
他們說,這個樓所有的重力,都壓在這面牆上,這幾天我們一是感覺有震動,再就是被噪音吵得睡不著覺。其實,大約一周前,大家就發現一樓網點有砸牆的跡象,立即反映給了小區物業。物業及時張貼了告知書,但對方「置之不理,照幹不誤。
這屬於一種無視公共安全,沒有公共道德的行為,連物業都管不了他們,那麼誰又能管了他們呢?如果出現安全事故,樓房倒塌,這個責任又有誰來承擔?誰給了他們膽量?讓他們這樣無視安全,讓他們這樣為所欲為。
由此次事件也說明,一些人頭腦中還存在各人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意識,這是一種極其自由散漫極其無組織,無紀律的行動,這樣的行為,已經不能說是一種簡單的建築改造問題了,而是一種嚴重的破壞性活動,明明知道有危害性,仍然要去做,這樣的人,我們在想,他是不是上面有保護傘,自己又是社會人呢?必須嚴查,嚴肅處理,追究其刑事責任,萬一出現事故,損害的可是大多數人的利益。他們這樣做,還是法律意識,危險意識,強勢意識太重所致,必須有人監督,管制他們。
文/家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