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童曙泉 通訊員 黃維
月初一路招搖過市的兩個「假和尚」,還在接受警方調查。昨天,本市佛教界人士對這種經網絡放大的傷風敗俗的行徑,予以譴責。同時,佛教界人士還提醒市民,穿海清法服招搖過市、上門化緣的,基本是假和尚。
方丈淡定回應認為「惡作劇很無聊」
「這種惡作劇其實很無聊。」說起2名假冒和尚的種種行為,市佛教協會副會長、廣化寺方丈怡學法師說:「他們挑戰的不是佛教,而是社會道德底線。」
帶女子去酒店開房、在銀行存巨額現金、在地鐵公然喝酒、在公共場所摟抱……2名身穿海清的假冒和尚4月1日高調在網上出現,4月7日跑到法源寺內拍照,結果被憤怒的僧眾圍堵並報警。
怡學法師告訴記者,目前在各個寺院修行的僧侶,並沒有被這種事情幹擾。不過,跳出這件事情對佛教影響的範圍,更值得憂慮的是惡作劇「嚴重破壞肢解了人們心中的神聖感、敬畏心」。惡作劇打著佛教的幌子,利用詆毀宗教形象的方式,展示「無法無天」的醜惡面目,不但打破了人們對宗教的神聖感,更會讓整個社會慢慢「精神中毒」,進而懷疑社會信仰、破壞社會信仰。
「化緣和尚」都是假冒
「如果公眾具備一些宗教的基本知識,就能辨出這些醜惡。」市佛教協會佛教文化研究所定明法師告訴記者,其實從圖中看到兩位和尚穿著海清出現在公眾場所,就可以斷定有貓膩了。「海清有兩隻寬大的袖子,像漢服,但只有在做佛事、極其重要的宗教場合才會穿。」平時,寺院僧侶即使是在正式場合會見客人,也只需要穿大褂即可;日常生活中則穿較貼身的小褂。
定明法師還透露,公眾在寺廟外見到的「化緣和尚」,幾乎可以肯定是假冒的。據介紹,「託缽乞食」行為是佛家一種修行方式,有著嚴格的規範限制,例如集體出行、不追著討要、不兜售物品、不多言等等。這種修行方式主要存在於印度、泰國等地,漢傳佛教已經沒有這項內容。
市佛教協會秘書長劉燕梅說,目前本市正式認定的合法佛教教職人員總共只有233名,有著嚴格的認定程序,並且都頒發了《僧伽證》。他們分布在全市21座寺院中,絕大多數時間都在寺院內修行,並不會經常外出。
網友轉發不明微博應有責任感
「和尚帶女子開房」的微博一出現,兩三天就有4萬多人轉發了這條微博。記者發現,其中不少轉發甚至沒有註明是轉發,有多位加「V」用戶都以第一人稱發布了這一消息。與此對應的是,網友轉發、評論中,大多數人儘管不願相信這是真事,但最終還是在好奇心、「賺眼球」的驅使下,紛紛轉發了微博。
對自己並不確信的事情,卻言之鑿鑿地進行二次傳播。這讓怡學法師也有些困惑:「現代社會信息非常發達,確實不好識別真假,我們應該更謹慎才是,怎麼會這麼草率呢?」他分析說,一方面確實存在宗教基本知識普及不夠的原因,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許多人缺乏敬畏心,結果就成了別有用心惡作劇者的『道具』,幫助他們製造熱點」。
對此,怡學法師建議公眾,在傳播無法判斷的消息時,應當更加謹慎、更有善意。「這種醜惡的行為,其實有傳染性,會帶壞社會風氣,少談、少報導更好。」
有社會倫理學專家也表示,微博上大量轉發假冒和尚開房照片形成「熱點」,一方面反映了公眾對社會道德滑坡的擔憂,同時也反映了公眾本身也未能完全適應信息社會的「話語體系」。「和過去人際交往社會不同,信息社會賦予了普通公眾更大話語權。但權利總是需要和義務對等,更大話語權也意味著,公眾自身對社會建設、社會自我管理需要承擔更大的責任。」
法學專家:
最高可處拘留15日
如何嚴懲這兩個挑戰社會道德底線的假和尚呢?目前,警方還在對二人進行調查。
記者發現,無論是帶女子開房,還是在地鐵裡喝酒,因為不存在詐騙等行為,所以單憑這些行為尚構不成刑事責任。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姜明安告訴記者,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假和尚進行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可以「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姜明安告訴記者,可以據此懲治這兩名假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