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共享電單車的爭議似乎從未停止。
尤其在最近,眾多共享出行平臺瘋狂增量加碼的湖南長沙出臺新規,限期清退超過40萬輛共享電單車的消息更是引發了諸多爭議,大量市民抱怨車輛的減少導致他們出行效率大大降低,但也有不少人表示清退後的路面清淨了不少。
比起湖南長沙的單一城市的清退未掛牌共享電單車的舉措,廣東省多地集中全面清退、禁止共享電單車入駐的行動顯得更加徹底,並且在最近引來了司法部門的關注。
廣東省司法廳在對公益律師要求對清退共享電單車合法性審查的復函中表示:一些地方再落實「國家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條款,與國家有關文件表述不盡一致,並已提出審查意見要求相關單位進行研究修改。
2017年,交通運輸部等10部委聯合印發《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及「不鼓勵發展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該條款也成為近年來多個國家和地方文件對共享電單車管理的核心參照觀點。
2019年3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加強電動自行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中明確提出的「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清理共享電動自行車」中所提及的「相關政策要求」,正是參考的10部委文件的條款。
而2019年的這份文件,正是廣東省相關管理部門推動全面清退共享電單車的源頭文件。
有公益律師表示,從字面意思理解,不鼓勵發展只是在產業政策方面不予以傾斜,並不代表不能夠發展或者禁止發展。
正是基於這樣的邏輯和觀點,相關司法部門做出了「不一致」的判斷。
中國城市公共運輸協會發布的《全國共享電單車行業發展報告》顯示:目前全國已投放共享電單車總量近500萬輛,據估算,這些共享電單車服務覆蓋了近5億城鎮人口,約佔全國城鎮人口的一半多。
從上半年的「全網點讚」到如今的「全網喊打」,共享電單車輿論風向轉變的核心原因,就是層出不窮的管理問題。
比較集中的主要是兩個方面:
一是共享電單車「彩虹大戰」起勢,三大巨頭帶隊一眾小平臺全國到處撒網搶地盤,導致部分城市存量激增,尤其在人流量較大的區域尤為集中,給城市管理帶來了新的難題;
二是舉國推動電動車正規化管理的大環境,共享電單車卻成立「法外之地」,雙人騎行、隨意變道、逆行屢禁不止,甚至絕大多數車輛連基本的上牌都沒有完成。
從這些角度來說,清退共享電單車並沒有太多的問題。
事實上,國內絕大多數地方並沒有對共享電單車的管理找到太好的模式,但又不能坐視其重現共享單車之初的野蠻膨脹,不得不進行階段性清退。
以湖南長沙為例,在大量清退後將會重新估算車輛配置比例,未來將採取配額制進行管理。但這個比例究竟如何界定,目前還處於調研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