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哲學家羅素說:「人們從來未曾把離婚當作單偶制家庭的替代物,只是因為特殊的理由,婚姻不容繼續下去時,人們才 用離婚的方法,來減輕痛苦而已。」
每對牽手走進婚姻的夫妻,都不曾想過離婚,當兩人的感情出現很大的裂痕,無法修復時,這段婚姻也就很難堅守下去,最後不得已選擇了離婚。
不管什麼原因離婚,畢竟一起生活過,那么女人離婚後,還會想念前夫嗎?
01.被人想念是幸福的,想念別人是痛苦的,何況那個人不值得被想念
劉姐今年45歲,她對自己的選擇從未後悔過,前夫不止一次的背叛自己,她也不止一次的原諒,內心的煎熬到達了頂峰,如果婚姻繼續下去,自己會徹底崩潰。
她提出離婚,前夫死活不同意,一場離婚拉鋸戰持續了一年多,最後她主動放棄了財產,得到了女兒的撫養權,結束了10年的婚姻。
拿到離婚證的那一刻,她摟著孩子痛哭,哭她那些年的付出,得到了這樣一個小本本,前夫無情無義眼裡只有錢,從未想過她和女兒一分錢沒有,該如何生活。
那次哭過後,她告訴自己,永遠不會再為他掉一滴眼淚,帶著女兒好好生活下去。
女人一旦對自己狠心,真正的獨立起來,生活會賜予她無限的能量。
她一邊打工賺錢,一邊跟師傅學拉麵,不到三年時間,開了一家屬於自己的小店。
她說:「離婚讓我得到解脫,重新面對美好的生活,雖然他是孩子的爸爸,曾經的丈夫,也雖然共同生活了那些年,但他不值得我想念」。
一個人如果被人想念,那他一定給別人留下過,難以忘懷的美好回憶,即使是離婚的夫妻也不例外,並非舊情難忘,而是彼此共同經歷過,那是人生的一抹亮色。
如果前夫沒留下一點好,女人只想刪除那段痛苦的回憶,不值得也就不會想念。
02.任性離婚的代價,就是對前夫無盡的想念
拿婚姻當成過家家玩的女人,她們不懂得體諒丈夫的不易,不懂得婚姻意味著什麼?不懂得什麼是真正的幸福。
張小姐跟前夫是大學同學,外觀上來看,兩人不算般配,她長得非常漂亮,前夫雖然個子高,但長相一般,但對她百般疼愛。
只要不出差在家的時候,她想吃什麼,不管颳風下雨,還是深更半夜,前夫穿上衣服跑到外面去買。
張小姐有了寶寶後,前夫覺得肩上的擔子重了,必須要努力多賺錢,讓家人過上好日子,經常加班到深夜,有時還會出差,雖然不能像從前那樣面面俱到,關心卻沒有減少。
張小姐覺得前夫配不上自己,就應該加倍的付出愛自己,可她從來不體諒丈夫的辛苦,不如意就把離婚掛嘴邊,前夫傷心了,既然那麼想離婚就成全你,兩人上午吵架,下午辦理了離婚手續。
離婚後,張小姐以為憑自己的姿色,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遺憾的是交往了幾個男友,都沒有前夫對自己好,這時才明白,還是前夫最愛自己。
當她想要和前夫複合時,發現人家已經有交往對象了,並且告訴她,過去的不會回到從前,各自安好吧。
張小姐睡不著的時候,經常想念前夫的好,非常後悔任性離婚,但這世上沒有後悔藥,那個人永遠不再屬於自己。
愛的天秤永遠不會平衡,有時向左邊傾斜,有時向右邊傾斜,如果兩個人時刻為對方著想和付出的話,那麼天秤在彼此的心裡是相對平衡的。
03.錯誤的時間遇到了錯的人,想念留給自己最愛的人
鍾女士和前夫是經人介紹認識的,兩人都屬於大齡青年,並非因愛而結合,而是因年齡走進婚姻。
沒有物質的愛情,風一吹就散了,同樣,沒有愛情的婚姻,如一層窗戶紙,輕輕一捅就破了,經不起任何風吹草動。
前夫參加朋友聚會,碰到了自己的初戀,得知對方和老公感情不和已離婚,前夫覺得冥冥註定兩個人有緣分,為什麼要委屈自己跟不愛的人一起生活?
當他提出離婚時,鍾女士抱著三歲的兒子,眼皮都沒抬一下說:「既然你找到了今生最愛,我當然要放你自由,同意離婚」。
前夫說:「孩子讓我媽帶吧,你一個女人帶著孩子不好再嫁。」鍾女士感謝他的好意,孩子對她來說,是最珍貴的人,不管能否再嫁,都要守護自己的孩子。
鍾女士對這段婚姻,沒有任何抱怨和後悔,反而感激前夫給了她一個可愛的兒子,兩個人本來就沒感情,離婚之後也不會牽掛和想念對方。
為了結婚而結婚,只有兩種結局,要麼像鍾女士一樣,婚姻走向解體,要麼為了孩子將就湊合下去,不管是哪一種,對彼此都造成傷害。
不因年齡問題而匆忙走進婚姻,才是真正的為自己負責。
結語:
女人離婚後,是否會想念前夫?要看她是否被深深傷害過。
如果婚姻裡一直付出,從未得到前夫的關心和疼愛,那麼離婚後,很大程度上是不會想念前夫。
如果她讓前夫受到了傷害,那麼離婚後,遇到的男人不如前夫,她會經常想念前夫的好。
還有一種就是兩人沒有愛情,將就湊合過日子,與其煎熬下去,不如放開對方的手,各自尋找幸福,她會記住對方的好,但不會想念對方。
無論什麼原因導致離婚,都要明白一個事實,你們不再是夫妻,想念也好,不想念也罷,不會再回到從前,或許你們應該成為熟悉的陌生人,或許是普通再普通的朋友。
請記住:不亂於心,不困於情,不畏將來,不念過往,如此,安好!
今日話題:離婚還會想念前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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