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女性以為娘家沒有財產可分,到了婆家分不到財產,覺得身為女人好委屈,認為娘家財產沒有女兒的份,那是重男輕女和封建思想,以及現代人的法律意識淡薄,其中包括女兒的不懂法律,身邊人可以不懂法,但是身為女兒當事人可不能不懂法,男女平等是什麼概念,生男生女一個樣,不管女兒要不要財產,但是道理要講清楚的,財產可以不爭,但道理不能不爭,首先作為一個女兒先要自己對法律了解,然後再對身邊的親戚普法才能消除他們對家產沒有女兒的偏見,特別是農村人覺得女兒不是娘家的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家產是家中男孩的,與女兒無關,面對著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這確實讓女兒很尷尬,女兒如果不學法普法,要是親戚不明理,偏向男孩,那女兒也只有吃啞巴虧。
其實不管女兒出嫁與未嫁,與家裡的兄弟都享有平等的繼續權,比如宅基地上的房子,女兒與兄弟一樣都是父母財產的法定繼承人,這是法律賦予的平等權利,如果女方條件好,可以選擇不要,但男方不能不給,家族也無權要求女兒主動放棄權利,除非女兒自願放棄,法律的公平之處還在於,不管男孩還是女孩,對家庭的貢獻度誰的更大,享受分配家產的份額也會更多,這是對家庭投入和貢獻的補償,也是很合理的。男孩不管老人的,女孩管了,男孩不對家庭付出的,女孩付出了,按照公平原則,女孩是有收穫更多回報的權利,而不是男孩是家裡的人,財產是男孩的,這種落後的思想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