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河北省張家口市32歲男子當眾毆打79歲老人視頻在網上熱傳,引起網友極大憤慨。9月15日,張家口警方在官微 「張家口公安」發布《警情續報》稱,經過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毆打老人的犯罪嫌疑人康某於9月15日被以尋釁滋事罪批捕。
>>>辱罵毆打還稱文明人
「老傢伙 磕10個響頭就沒事了」
視頻顯示,雙臂文身、渾身酒氣的康某不斷辱罵推搡白髮老人,不顧多人的拉勸,一邊罵「操××」,一邊說 「咱是文明(人),我就是文明的張家口人,老子就是黑社會,老傢伙,地上磕10個響頭,磕出血來咱就沒事了。」其間,康某還不依不饒地脫下上衣蒙住老人的頭羞辱,質問老人還敢不敢?「我跟你好好玩一下,給你機會,給你打電話,要不是,給你拍這了。」
警方通報稱,康某(1988年出生,張家口市橋東區人,系某酒店打工人員,無犯罪前科)於9月14日下午在張家口市武城街一飯館就餐時喝下半瓶白酒、3瓶啤酒。18時許,路經橋西區展覽館麥當勞附近,與迎面走來的受害人彭某(79歲)身體輕微相碰,康某便謾罵、毆打彭某,致彭某肋骨骨折,造成惡劣影響。民警趕到現場後,迅速將老人送醫救治,並將康某帶回公安機關約束醒酒,連夜展開訊問調查。
在訊問過程中,康某對其酒後滋事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追悔莫及。檢察機關提前介入,認真審查,於9月15日以尋釁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康某。
>>>檢察院已介入調查
「我對不起那個大爺,道歉認錯」
在張家口警方發布的通報中,還有一段犯罪嫌疑人康某懺悔道歉的視頻,康某在視頻中稱:「我對不起那個大爺,向他道歉、認錯,對不起,以後不這樣了,網上帶來不好的影響,對不起大家。」
9月16日,張家口市公安局工作人員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證實,「案發時警方把他帶走,警方已經介入,正在處理,檢察院也已經介入,後續如果有續報,會進一步通報。」
>>>醉酒能否減輕「醉過」
律師:不能因為醉酒減輕處罰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搗亂,肆意挑釁,橫行霸道,隨意毆打傷害無辜,破壞公共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9月16日,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指出,「在公共場所,康某與迎面走來的老人身體輕微相碰,便謾罵、毆打,造成惡劣影響。康某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93條的規定,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或者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涉嫌尋釁滋事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康某醉酒狀態毆打老人,在量刑上是否會考慮減輕處罰呢?對此,趙良善指出:「根據《刑法》第18條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不能因康某醉酒而減輕對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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