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任命龔舉文為湖北省司法廳廳長;決定免去譚先振的湖北省司法廳廳長職務。此前,龔舉文已任湖北省司法廳黨委書記,省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
據公開簡歷,龔舉文生於1965年8月,長期在政法系統任職。1993年從中南政法學院碩士畢業後進入湖北省檢察院反貪局工作,歷任副科級助理檢察員、正科級助理檢察員、副處級檢察員、指導處處長等職,2003年任反貪局副局長。2005年,龔舉文出任湖北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汙賄賂局局長,2012年任省檢察院副檢察長,並繼續兼任反貪局局長,任職長達8年。2013年,龔舉文卸任反貪局局長,繼續擔任湖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至2017年調任湖北省紀委副書記。今年6月,龔舉文擔任湖北省司法廳黨委書記,省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原任湖北省司法廳廳長譚先振,生於1962年5月,曾任湖北省政法委副書記,2016年任湖北省司法廳廳長。今年3月,湖北省公布「刑滿釋放新冠肺炎確診人員離漢抵京」調查結果。
調查發現,黃某英事件中,湖北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武漢女子監獄、武漢市東西湖區公安分局等單位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淡薄,違背黨中央關於「內防擴散、外防輸出」重大決策部署,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工作規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職瀆職,致使黃某英在已有發熱症狀的情況下離漢抵京,是一起因失職瀆職導致的嚴重事件。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湖北省司法廳多人被處理。其中,決定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譚先振予以立案審查調查。龔舉文簡歷龔舉文,男,1965年8月出生,漢族,湖北鄖西人,1995年1月入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現任湖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省司法廳黨委書記,省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1984.09—1988.07湖北大學外語系英語專業學習1988.07—1993.09鄖西縣第一中學教研室主任1993.09—1996.06中南政法學院研究生部訴訟法學專業學習1996.06—1997.03省檢察院反貪汙賄賂局幹部1997.03—1999.05省檢察院反貪汙賄賂局副科級助理檢察員1999.05—2000.12省檢察院反貪汙賄賂局正科級助理檢察員(1999.03—2000.09下派神農架林區檢察院任副檢察長)2000.12—2002.03省檢察院反貪汙賄賂局副處級檢察員(2000.11—2001.01省委省直工委黨校培訓)2002.03—2003.05省檢察院反貪汙賄賂局指導處處長、檢察員(其間:2002.03—2002.12省委黨校中青班培訓)2003.05—2005.12省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兼指導處處長2005.12—2012.05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汙賄賂局局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其間:2007.09—2011.12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2010.05—2010.07省委黨校春季廳幹班學習)2012.05—2013.04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反貪汙賄賂局局長、檢察委員會委員2013.04—2017.06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2017.06—2017.07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2017.07—2018.01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2018.01—2020.06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2020.06—2020.07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省司法廳黨委書記,省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2020年7月任湖北省司法廳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