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祖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8月21日消息,遼寧省委近日召開「五人小組」會議,專門聽取2014年第二輪對6個省直單位和1個省屬國企的巡視情況匯報。
遼寧省委書記王珉指出,省委「五人小組」聽取巡視工作情況匯報,是中央對省委提出的明確要求,是一項政治任務。今後,每一輪巡視結束後,省委「五人小組」都要聽取巡視情況匯報,並作為一項制度去執行。
隨著反腐的深入和第四輪巡視的推進,「五人小組」聽取巡視匯報的制度近來在陝西、黑龍江、福建、河北、安徽、甘肅、湖南、雲南、江蘇、貴州、甘肅、寧夏、廣西、新疆、內蒙古等地黨委領導班子會議中頻頻出現。
據經濟觀察報記者統計,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中有超過半數的省份被媒體報導已建立或正在建立「五人小組」聽取巡視匯報制度。這也是媒體首次對於省級「五人小組」進行大規模的報導。在過去的報導中,多出現的是市、縣級黨委「五人小組」,他們的一項重要職責是醞釀提名幹部人選。
在之前較少被媒體提及的「五人小組」由哪些人組成?在聽取巡視匯報的新任務之外,又有哪些使命?
從醞釀人事到聽取巡視匯報
在遼寧之前,不少省委「五人小組」已經聽取了巡視匯報。比如,8月6日,伊春新聞網消息稱,黑龍江省委第四巡視組向伊春市反饋巡視意見。報導提到,此前,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省委「五人小組」分別聽取了巡視情況匯報,省委常委會聽取了巡視情況的綜合匯報。
此前一天,北京、雲南同時建立「五人小組」聽取巡視情況匯報的工作機制。據經濟觀察報記者統計,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中有超過半數的省份被媒體報導設立或正在設立「五人小組」聽取巡視匯報制度。「五人小組」聽取巡視匯報這項職能,最早可以追溯到湖南。據湖南省紀委網站消息,在中央巡視組進駐湖南之際,2013年4月2日和6月14日,不到半年的時間內,湖南省委先後召開常委會議和「五人小組」會議,專題聽取巡視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巡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這條消息強調,「這是前所未有的。」
據《財經》雜誌報導,2013年4月9日,包括湖南省委書記徐守盛在內的湖南省領導「五人小組」,開會聽取了有關衡陽賄選案的匯報後,決定嚴肅查處,因此該案的內部代號為「4·9破壞選舉案」。可見當時「五人小組」就已經有了聽取巡視匯報的職能。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中央紀委曾強調,黨委(黨組)書記是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而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督促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省區市黨委落實責任主體。建立「五人小組」會議可以說是將工作的責任和負責對象明確集中到五名主要黨委領導身上。這一做法是落實中央紀委精神,也是黨委負責制的具體體現。
遼寧省委書記王岷也指出,這是遼寧省委貫徹落實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第19次會議精神,建立省委「五人小組」聽取巡視情況匯報制度,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的具體舉措。
儘管「五人小組」的曝光與巡視工作有關,但「五人小組」這一工作機制並非最近才有,其使命也不僅限於對接巡視工作等紀委工作事項。事實上,地方黨委「五人小組」的一項重要職責是醞釀提名幹部人選。
《人民日報》2012年報導了《山西地方換屆書記市長首次由署名推薦選拔產生》,介紹了山西通過「兩推兩議兩差額」的方法選拔市委書記、市長。所謂「兩議」即省委「五人會議」根據推薦情況議定初步人選和考察對象。
《山西日報》對「五人會議」進行了更為詳細的描述:省委「五人會議」在省委常委會議推薦的基礎上議定初步人選和差額考察對象,之後才是省委常委會議在考察的基礎上差額票決人選、省委常委會在省委全委會表決的基礎上確定人選的具體職位安排。
寧夏黨建網2013年摘編刊發的寧夏組織部長李建華在全區組織工作會議上的講話《貫徹落實全國組織工作會議精神,不斷開創我區組織工作新局面》中則明確指出「常委會前,要經過『五人小組』充分醞釀;常委會上,要充分發揚民主。」
這是為數不多的官方媒體對於省一級「五人小組」在組織人事醞釀上所發揮作用的報導。事實上,對於由領導班子核心成員構成的「五人小組」工作制度,地方層面一直處於探索階段,省一級很難找到明文規定,不過更多制度探索出現在市縣一級。
誰能進入「五人小組」?
「五人小組」包括哪些成員?並非各個省份都亮明他們的身份。據陝西、雲南、河北等地官方媒體報導,「五人小組」成員的標配是「省委書記、省長、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省委組織部部長」。
比如陝西在8月9日召開的2014年第一輪省委巡視工作匯報會上,陝西省委書記趙正永在會上講話,陝西省省長婁勤儉、省委副書記孫清雲、省紀委書記郭永平、省委組織部部長毛萬春等省委「五人小組」成員出席會議。
根據《新疆日報》報導,《自治區黨委「五人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巡視工作》,除了發表講話的新疆黨委書記張春賢,文末還提到,努爾·白克力、韓勇、黃衛、宋愛榮、白志傑、馬學軍等出席會議。他們都是新疆的黨委常委,職位分別是自治區主席、黨委副書記、自治區副主席、紀委書記、秘書長、組織部長。
一般而言,省委常委由一名書記、兩名副書記和10名常委組成,一般情況為13人,除了新疆、西藏兩個民族地區黨委班子由15位常委組成。常委固定崗位就包括:省委書記、省長、省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組織部長。可見「五人小組」的成員皆為省委常委的成員,那麼「五人小組」與省委常委之間如何協調運作呢?
根據《安徽省委紮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綜述》採取召開省委書記、省長、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省委組織部長「五人會議」的方式,聽取巡視工作匯報,重大問題提請省委常委會集體研究。
福建省紀委監察廳透露的情況則是「省委常委會定期聽取巡視工作匯報,省委『五人小組』聽取每輪巡視情況匯報。」
竹立家認為,「五人小組」聽取巡視工作匯報,提高了常委會的工作效率,增加了抓反腐工作的落實力度,提供了一個及時溝通的平臺。
人事醞釀有待規範
無論是在聽取巡視匯報還是人事任命上,「五人小組」作為一項制度依然在不斷探索完善。2012年《中國組織人事報》在報導《綿陽市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創新實踐》中提及綿陽在探索完善「五人小組」醞釀製度上的實踐:考察後、黨委決定前的「五人小組」醞釀,容易「走程序」,可提前到確定考察對象之前,同時實行差額醞釀製度。
福建德化縣則要求「五人小組」會議未通過的議題,不得提交常委會研究。儘管表示略有不同,但在組織人事環節,「五人小組」醞釀工作機制通常被放在黨委常委會召開之前。
烏蘭浩特市組織部的官方網站「北疆先鋒」中一篇文章《烏蘭浩特市:建立「五人小組」會議制度科學規範幹部醞釀工作》認為,醞釀環節是幹部選拔任用的起點,對選準用好幹部具有一定的導向甚至先決作用。
一位要求匿名的中央黨校研究黨建教授認為,目前「五人小組」醞釀幹部任用的機制並不明晰、有待規範。比如在幹部任用工作中,召開組織部部務會議和「五人小組」會議的時間順序沒有明確規定。
他表示曾有一位縣委書記向他表示,其他事項都可以直接放到常委會上,但人事問題直接上常委會心裡沒有底。在他看來,幹部人事工作長期以來習慣於少數人醞釀,才導致了一種不該有的「上會恐懼症」。「依靠常委會決策,這是一種法定的形式,不應有例外的事項。」
在德化縣的規定中也明確,「五人小組」會議是在提交常委會研究決定前醞釀涉及幹部任免及幹部處理有關事項的一種議事形式,不是一級決策機構,不能以「五人小組」會議醞釀的結果代替常委會集體決策和研究決定。
上述中央黨校教授認為,此表述與逐漸退出歷史舞臺的「書記辦公會」很相似。所謂「書記辦公會」,是指省、市、縣地方各級黨委的一個工作議事會,是在召開常委會前,由書記召集幾位副書記溝通意見,醞釀、確定提交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的一種形式。
1996年中央制定下發的《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對其性質和作用有著明確的規定:書記辦公會不是一級決策機構,不得決定重大問題,它的議事範圍包括醞釀需要提交常委會議討論決定的問題,對常委會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進行協調,交流日常工作情況。
不過隨著十七大前的省級黨委大換班,省委副書記人數大幅減少,書記辦公會逐漸取消。據上述中央黨校教授介紹,書記辦公會制度運轉期間也曾引發了不少爭議:例如,有的認為書記辦公會在實際運行中取代常委會成了決策會,並且參加書記辦公會的人數已超過了常委人數的半數,只要書記辦公會決定了的事情,即使其它常委反對也會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通過。不過,該教授指出,「五人小組」並沒有超過13位常委的半數,從人數設置上看並無上述隱患。
「五人小組」概況
成員:
部分地方黨委常委
職能:
醞釀人事、聽取巡視匯報
省級標配:
省委書記、省長、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省委組織部部長
建立聽取巡視情況匯報工作機制省份:
陝西、黑龍江、福建、河北、安徽、甘肅、湖南等全國過半數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