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九月十四日19時許,南陽方城縣清河鎮居民姚某到派出所報警稱:有人冒充是瀋陽市公安局刑偵隊的民警,稱其系一非法洗錢案的犯罪嫌疑人,然後通過QQ向自己發了一張通緝自己的刑事通緝令,他信以為真,按要求向對方提供的帳戶匯款8萬餘元,匯款後才發現自己被騙了。
接到報警後,方城警方立即成立該案件的專案組,一方面組織警力搜查證據,另一方面全力進行調研分析。初步偵查後,民警發現該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潛藏於不同的地區,給案件偵破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在辦案民警的不懈努力下,通過大量的調查取證,民警鎖定了該案的4個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隨後,警方立即組織抓捕小組前往江西、上海、江蘇等地展開抓捕工作,經過辦案民警和當地警方的連續走訪、蹲守,最終成功將該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黃某(男,29歲,江西東鄉人)、月某(女,31歲,四川成都人)、張某(男,32歲,江蘇射陽人)和陸某(女,40歲,江蘇射陽人)分別抓獲。
目前,四名冒充警察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方城縣公安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