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深圳7月18日電(記者孫飛)已經在深圳市民中心廣場表演了6年的街頭藝術家駱宏俊,將一本紅彤彤的「深圳市民中心廣場街頭藝人證」,擺在最醒目的位置。
近期,像他這樣的深圳福田區街頭藝人,開始實施持證上崗。「從昔日的『遊擊隊』,變成今天的『正規軍』,我見證了深圳街頭藝人從『地下』走到『地上』的過程,我們也演得更起勁兒了!」駱宏俊說。
「以天為幕,以地為家」的街頭藝術表演,長期以來成為城市文化管理的難點。如何在包容多元文化發展、活躍城市藝術生態的前提下,讓街頭藝術更規範、有序、健康發展,與現代城市文明相得益彰,是曾經困擾許多城市的管理難題。
深圳中心書城兩側的市民中心廣場是街頭藝人的主要「陣地」,街頭藝人的演奏或演唱、創意手工藝、街頭書畫等紛紛在此「駐紮」。
雖然這種草根特徵的街頭藝術,已成為深圳中心城區的重要人文景觀,但也帶來了管理的煩惱——競相使用大功率音響,聲樂表演變為噪音擾民;先佔先得,爭搶地盤糾紛不斷;魚龍混雜,藝術水準良莠不齊;流浪乞討匯聚遣散難。依靠傳統的城市管理手段,由於缺少政策及法律支撐,很難對症解決這種愈演愈烈的亂象。
經過多方調研,深圳福田區以街頭藝人管理為突破口,推動文化改革創新。2014年,福田區演藝協會發起建立「深圳街頭演藝聯盟」,700多位街頭藝人積極入會;2015年4月1日,福田區對市民中心廣場的街頭藝人試行「劃定區域、固定位置、抽籤派號」的管理模式;近期,福田區正式實施街頭藝人憑證上崗。
深圳大學管理學院教授呂元禮表示,福田區街頭藝人管理模式達到了多贏效果,市民中心廣場公共文化的管理從此進入規範化軌道,街頭藝人有了全方位展示才藝的開放空間,廣大市民有了零距離欣賞藝術的公共平臺,群眾有了喜聞樂見的才藝舞臺、藝術夜市和休閒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