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被害人質丈夫質疑警方開槍時機是否適當(圖) | ||
NEWS.SOHU.COM 2004年07月15日09:11 來源:新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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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失誤致長春人質被害?被害人質丈夫姚立峰質疑警方開槍時機是否適當 新快報訊 據中央電視臺報導,7月7日,長春市發生劫匪劫持人質案。7月8日晚,中央電視臺《社會記錄》欄目的記者接到人質丈夫打來的電話,第二天,記者奔赴長春,採訪了剛剛失去妻子的姚立峰。事情雖然已經過去好幾天了,但回憶起妻子郭晶被害的經過時,姚立峰仍然充滿內疚。然而整個事件中最令人關注的是,警方對此案的處理是否得當。 姚說,被綁架以後,郭晶曾給他們的朋友打電話,在電話裡喊「快救命」,朋友意識到出事了,於是趕緊給姚打電話。放下電話後,姚馬上就給妻子打了電話,「她當時接了,我估計是在手上拿著,她不敢怎麼聽,接了也沒說話,就在那邊又哭又喊的,也聽不清什麼,我就知道壞事了,趕緊打車就往那跑。」姚立峰說。「我覺得我對不起我妻子,實際上我就應該自己去勸一勸,到現場跟歹徒好好說一說。但我無能為力,沒有任何作為,導致自己的妻子死亡。」姚立峰說,他現在根本無法原諒自己,「作為一個男子漢,我連自己的妻子都保護不了,而且在妻子受到威脅、傷害的時候沒有任何作為。」 姚立峰說,在他心裡,妻子絕對是個賢妻良母。「我現在一閉上眼睛就是她在拖地,她在做飯,她在給孩子念書,給孩子洗澡的情景。我到現在都認為就像一場夢似的,只要一睜開眼睛她就在跟前,我到現在都不相信這是真事。」 疑問:劫匪先動刀還是警察先開槍? 事發後,警方當天召開了新聞發布會,稱警方是在犯罪分子「已經動刀向被害人脖子割去,喉嚨已經割出血了,在刺向被害人頸部的時候,民警果斷開槍射擊,擊斃了犯罪分子。」而郭晶的丈夫姚立峰對此說法卻頗有看法。「這些講話讓人太寒心了。到現在為止,我都認為是警方的失誤,(群眾)都圍觀這么半天了,他(劫匪)已經習慣這麼多群眾圍觀,警察也不會開槍,因為一開槍,很可能會誤傷群眾,等他忽然發現兩邊已經沒人了,全給撤散了的時候,他也該意識到要有什麼事情發生了。如果像警方所說的,是歹徒先動手的時候,他們才開槍,他能做到這麼充分的準備,他怎麼就知道這個時候歹徒就要實施對我媳婦兒殺害呢?」 據為郭晶做鑑定外科醫生透露,人質頸部的致命傷呈Z形,全身共有7處刀傷。如果按照警方所說,劫匪正在劃Z形的致命傷口和身上不同部位的7處刀傷,或者已經劃完,這時警方開了第一槍,那麼,這行動是不是太晚了。如果按照遇害人質的丈夫所說,警方先開的槍,那第一槍一定不是讓劫匪致命的一槍。當地報導中稱,警方先開了一槍,隨後連續開了3槍,那麼第一槍和第2、3、4槍的間隔,就是劫匪用刀在人質身上劃7刀所用的時間,這段令人質受到致命創傷的時間是不是又太長了呢?圖:原本幸福美滿的一家三口現已天人永隔。 案件回放 7月7日上午,長春市北安路發生一起劫案。郭晶剛送完女兒入幼兒園,一歹徒鑽進其紅色寶來轎車裡,將其挾持,進行搶劫。從郭某被挾持到劫匪與警方對峙,直到歹徒被擊斃和人質遇難歷時近3個小時。案發後,郭某家人及親朋好友相繼趕到事發地。百餘名民警和數千圍觀市民也目睹了郭某被歹徒殺害這一慘劇。 人質家屬十問長春警方 新快報訊 據《南京日報》報導,12日上午,郭某的家人(丈夫、父親和公公)帶著種種疑問與長春警方進行了第一次正式的直接對話。 一問:歹徒要求人質開車離去時,警方為什麼沒有同意? 警方:如果警方放走歹徒後,人質還是被殺害了,這個責任誰來負,後果誰來承擔。 二問:你們(警方)是保護人質安全第一,還是為了負責任第一? 警方對此沒有回答。 三問:警方先開槍,還是歹徒先動手殺人? 警方:執行擊斃歹徒的特警是在接到了指揮部下達在最佳時機擊斃歹徒命令時,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採取措施的。指揮部不知道、也沒有明確告訴他們在什麼時間去擊斃歹徒,只不過是告訴他們在最佳時機。執行特警稱是在歹徒已經拿刀在人質的頸部動刀的一瞬間開槍的。 四問:什麼時間決定擊斃歹徒,指揮部研究了嗎? 警方:談判已沒有希望,歹徒心情非常波動,便研究緊急對歹徒擊斃的措施。什麼時間擊斃由射手決定,射手應當在最佳時機來執行。 五問:什麼時間來執行是指揮部定還是射手定? 警方:這個時機由射手來定。至於歹徒先動刀,還是民警先開槍,只有射手清楚。 六問:事後射手是否向你們(警方)匯報,警方是否向射手了解當時的情況,射手匯報時怎麼說的? 警方對此沒有回答。 七問:圍觀群眾是否給歹徒造成心理壓力? 警方:圍觀群眾確實對歹徒造成了心理壓力。 八問:射手的手槍裡裝了幾發子彈? 警方:應該是壓滿子彈的。 九問:射手4槍是否連發? 警方:當時我離射手較遠,我聽到的是連續開了4槍。 十問:解救失敗的原因是什麼? 警方沒有正面回答。 (曉航/編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