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受理編號 | 批次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汙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備註 |
1 | 2017042542 | 第一批 | 江華瑤族自治縣華銀國際小區流年時光酒吧噪聲超標,多次投訴未果。 | 永州市江華縣 | 噪聲汙染 | 連夜調查核實 | 基本屬實 | 已辦結 | | 已辦結 |
2 | 2017042890 | 第四批 | 零陵區水口山鎮馬路橋村一廠子,從事電池製造,汙染地下水,無法飲用。 | 永州市零陵區 | 水汙染 | 4月29日上午8點,零陵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何鋒同志組織水口山鎮、梳子鋪鄉、區環保局到馬路橋村實地察看並查閱了有關資料,2013年,永州零陵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零陵區梳子鋪鄉木塘村(馬路橋村鄰村)徵地156畝,建設原材料生產加工基地,由於種種原因該項目一直沒有建設,所以不存在有電池製造廠汙染地下水,群眾反映的問題與事實不符。 | 不屬實 | 永州市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零陵區梳子鋪鄉木塘村徵地156畝,建設原材料生產加工基地,由於種種原因該項目一直沒有建設,所以不存在電池製造廠汙染地下水,群眾反映的問題與事實不符 | | 已辦結 |
3 | 2017050411 | 第十批 | 永州市江永縣粗石江鎮清溪源村承包48000畝的山,在2013年7月廣西恭城縣優能風電有限公司在村破壞森林(工藝林不能建風電),原始次森林、紅豆杉、雲錦杜鵑等幾百年的樹林等,野生動物遭到破壞,一共破壞了300多畝森林,其中建路破壞160多畝森林,埋了100多畝。多次向江永縣政府反映,結果林業局罰款後沒有處理措施,政府部門助長了這種破壞行為。粗石江政府不作為,江永縣環保局沒有話語權。湖南湘電也破壞了200多畝森林,現在停工。 | 永州市江永縣 | 生態破壞 | 國電優能廣西恭城風電有限公司在2013年7月至2014年底共在湖南與廣西兩省交界處山上江永縣境內築路13段、修建攪拌場一個,修建風機平臺17座,共非法佔用江永縣林地10.87公頃(163.05畝),所佔林地全部屬於省級公益林,所毀壞的植被為竹叢及雜灌。該案件,於2017年2月16日,江永縣人們法院作出(2017)湘1125刑初39號刑事判決,現已發生法律效力。事後國電優能恭城風電有限責任公司賠償了江永縣高澤源林場、源口自然保護局白俸村、粗石江鎮清溪源村的損失並籤訂了賠償協議,同時向江永縣林業局繳納了植被恢復費並實施了補植復綠工程。出臺了植被恢復方案並與廣西瀚海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籤訂了《恭城風電項目(與江永交界處)植被恢復及水土整治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質量監管單位為江永縣林業局、江永縣森林公安局,並成立了以林業工程技術人員為主體的專項工作小組,負責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目前,施工進展順利,已完成工程量的70%以上。 湘電新能源有限公司與江永縣人民政府於2013年2月28日籤訂了《燕子山風力發電招商協議》。取得了《湖南省水利廳關於湖南省江永縣燕子山風電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覆》(湘水許【2014】95號)、《關於江永燕子山風電場項目預審意見》(永國土資預審字【2014】45號)、《湖南省環境保護廳關於湖南省江永縣燕子山風電場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的批覆》(湘環評表【2014】41)、《關於核准江永燕子山風電場此案項目的批覆》、《湖南省林業廳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等相關批覆文件。該項目所佔林地全部合法,且項目開建前湖南省環保廳、湖南省林業廳都在項目所在地進行考察,並無保護類動植物。項目部進場以來,嚴格按《湖南省江永縣燕子山風電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附件10)及《專家評審意見》實施施工,目前江永燕子山風電場水土保持處於可控現狀,總體來說通過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復各項措施,場區綠化植被達到所預期的效果。 | 部分屬實 | 已辦結 | | 已辦結 |
4 | 2017050429信 | 第十批 | 東安縣神華集團永州火電廠每天巨大的煙塵和廢熱排放,盆地地區,煙不出,熱不散,汙染物不停累積。 | 永州市東安縣 | 大氣汙染 | 連夜核查核實 | 不屬實 | 已辦結 | | 已辦結 |
5 | 2017050430信 | 第十批 | 新田縣金盆鎮駱銘孫村政府出賣集體林地,把二千多畝原始林地毀滅,新田溫氏畜牧有限公司建大型養豬場,生態破壞和汙染嚴重。 | 永州市新田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新田溫氏畜牧有限公司與金盆鎮駱銘孫村村委籤定租賃合同,租期30年,程序合法。租賃總土地面積1780畝,其中一期和二期工程豬舍、專區道路等共佔地面積為270.8畝,經過湖南省林業廳的批准許可對建設使用地範圍內的林木進行了採伐,其餘林地保持原貌。項目取得永州市環境保護局《關於新田溫氏畜牧有限公司金盆圩豬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永環評【2015】65號。 | 不屬實 | 已辦結 | | 已辦結 |
6 | 2017050118信 | 第七批 | 永州市零陵區大慶坪四仙巖塑料顆粒廠非水泥纖維袋粉碎後堆積如山臭氣燻天,佔用農田堆放垃圾,汙泥汙水排入四仙巖洞,入水口梅溪河進入永州瀟水匯聚長沙湘江汙染水質。曾網絡媒體舉報未得到處理,舉報環保局不作為。 | 永州市零陵區 | 大氣汙染 | 經核實,該公司因與周邊群眾矛盾,從2016年7月16日起一直停產,廠內堆有少量原材料及產品,無臭味,沒有佔用農田堆放垃圾汙泥,無廢水產生,群眾舉報不實。 | 不屬實 | 因種種原因2016年7月16日至今一直處於停產狀態,不存在汙染水的問題 | | 已辦結 |
7 | 2017042983 | 第五批 | 祁陽縣羊角塘鎮3家紙廠直排廢水、燃煤鍋爐廢氣,嚴重汙染環境。 | 永州市祁陽縣 | 大氣汙染 | 祁陽縣環保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羊角塘鎮的4個造紙企業存在廢水未經處理直排和鍋爐未加鹼脫硫的問題,於4月6日下發通知責令企業停產整改;接到轉辦件後,祁陽縣高度重視,立即行動,各部門聯合對造紙企業進行了全面檢查。 | 屬實 | 環保局對4個造紙廠立案處罰,查封生產設施,約談交辦整改任務,將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對企業實行強制斷電。督促企業進行整改,企業正在積極整改。 已辦結 | | 已辦結 |
8 | 2017042889 | 第四批 | 零陵區水口山鎮馬路橋康貝爾有限公司,生產飼料添加劑,用硫酸和錳攪拌,生產廢水直排當地小水庫,影響地下水。向當地政府、媒體反映多次未果。 | 永州市零陵區 | 水汙染 | 區領導帶領環保局及鄉鎮工作人員與村幹部和群眾代表監督,對該公司周邊群眾有懷疑的水體於4月29日進行了取樣檢測,報告表明生活用水沒汙染;5月2日取樣送桂林市疾控中心檢測,現結果尚未出來;5月5日湖南華科取樣檢測結果再次表明生活用水沒汙染。該公司2017年3月31日起因技改而自然停產。 | 不屬實 | 該公司生產廢水循環利用,無生產廢水外排,根據永州市環境監測報告(永環委監【2014】16號),永州市零陵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驗報告S2014101302——05、S2015031305——07、永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5SZ135、2015SZ134)的檢測結果,表明地下水沒有受到汙染,零陵區環保局會同區疾控中心再次對周邊的地下水進行了取樣檢測,檢測結果表明地下水未受到汙染。 | | 已辦結 |
9 | 2017042888 | 第四批 | 零陵區水口山鎮楊梅嶺村水庫上遊一華普飼料廠,四五年前建廠,實際加工錳礦,硫酸、錳等生產廢渣汙染地下水。都市頻道報導後停產過一段時間,目前仍然在生產。 | 永州市零陵區 | 水汙染 | 區領導帶領環保局及鄉鎮工作人員與村幹部和群眾代表監督,對該公司周邊群眾有懷疑的水體於4月29日進行了取樣檢測,報告表明生活用水沒汙染;5月2日取樣送桂林市疾控中心檢測,現結果尚未出來;5月5日湖南華科取樣檢測結果再次表明生活用水沒汙染。該公司2017年3月30日起因技改而自然停產。 | 不屬實 | 該公司生產廢水循環利用,無生產廢水外排,根據永州市環境監測報告(永環委監【2014】16號),永州市零陵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驗報告S2014101302——05、S2015031305——07、永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5SZ135、2015SZ134)的檢測結果,表明地下水沒有受到汙染,零陵區環保局會同區疾控中心再次對周邊的地下水進行了取樣檢測,檢測結果表明地下水未受到汙染。 | | 已辦結 |
10 | 2017042891 | 第四批 | 零陵區水口山鎮長譚鄉一工廠以飼料廠的名義從事硫酸錳加工,已生產好幾年,沒有環保設施,汙染地下水。 | 永州市零陵區 | 水汙染 | 區領導帶領環保局及鄉鎮工作人員與村幹部和群眾代表監督,對該公司周邊群眾有懷疑的水體於4月29日進行了取樣檢測,報告表明生活用水沒汙染;5月2日取樣送桂林市疾控中心檢測,現結果尚未出來;5月5日湖南華科取樣檢測結果再次表明生活用水沒汙染。該公司2017年3月31日起因技改而自然停產。 | 不屬實 | 4月29日區領導帶領環保及鄉鎮工作人員及村幹部和群眾代表監督,對該公司周邊群眾 有懷疑的水體進行取樣,監測結果表明地下水沒有汙染,5月2日群眾要求再次取樣送桂林疾控中心檢測,(分析結果尚未出來)公司因技改於2017年3月30日停產 | | 已辦結 |
11 | 2017042892 | 第四批 | 新田縣龍泉鎮大坪村省道S323旁大坪採石場破壞環境,粉塵擾民,廢水亂排。 | 永州市新田縣 | 大氣汙染 | 汙染處理設施不完善,未辦理環保「三同時」驗收。 | 屬實 | 責令整改,立案處罰三萬元.。已辦結 | | 已辦結 |
12 | 2017042982 | 第五批 | 冷水灘區花橋街鎮燈塘村雷家院私人豬場建在農田裡,離家裡2米不到,佔地1畝,很臭,糞便未處理排放,嚴重影響生活,多次向國土、環保、衛生等部門反映未果。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畜禽養殖汙染 | 4月30日8時,畜牧、環保、國土、花橋街鎮政府等相關部門到現場開展聯合執法。 | 部分屬實 | 兩頭母豬和九頭幼崽轉到雷久腰老房豬欄中圈養,待出欄壯豬已由村幹部聯繫豬販購走,違章豬舍已於2017年5月2日依法全部拆除,村幹部將協助雷久腰將違章豬舍所在的農田基本恢復耕種。 所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已多次查處。 已辦結 | | 已辦結 |
13 | 2017042913信 | 第五批 | 永州市零陵遠達新材料有限公司位於永州市零陵區黃田鋪鎮黃田鋪村嶺背組,2015年永州環保局批覆《年產10000噸氧化鋯生產線以及500萬套氧化鋯刀具、1000噸寶石氧化鋯項目報告書》。投訴反映該公司批建不符,生產的產品不是環評批覆的氧化鋯產品,而是直接購買獨居石冶煉稀土做成氯化稀土銷售,副產品為磷酸三鈉。用獨居石冶煉產生的廢渣含釷和鈾等放射性物質,據了解該公司有一個大型倉庫儲存上萬噸廢渣,曾向有關部門反映,企業採取欺騙蒙蔽政府部門。希望取締黑工廠並將違法相關人員依法送公安部門立案。 | 永州市零陵區 | 固廢汙染 | 永州市零陵遠達新材料有限公司生產工藝與與環評批覆不一致。零陵區環保局立即責令停產整治並處罰款一百萬元整。 | 屬實 | 現已停產整治。已辦結 | 問責4人 | 已辦結 |
14 | 2017050198 | 第七批 | 新田縣龍泉鎮大坪村遠發石場破壞生態林上百畝,反映至各級部門未果。 | 永州市新田縣 | 生態破壞 | 非法佔用林地採石行為 | 屬實 | 新田縣森林公安局刑事立案偵查。已對企業主鄧承國拘留。 | | 已辦結 |
15 | 2017050119信 | 第七批 | 永州九星化工有限公司、永州零陵三湘電化有限公司、永州市雙電化工有限公司不回收循環利用,長時間不定時偷排大量生產工業廢水,嚴重汙染環境。 | 永州市零陵區,永州市雙牌縣 | 水汙染 | 經核實,永州零陵三湘電化有限公司工業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現場突擊檢查,沒有發現偷排現象。 | 不屬實 | 已辦結 | | 已辦結 |
永州市九星化工有限公司,應為永州九星化工有限公司。調查時,處於停產狀態,未發現偷排行為;群眾反饋的問題不屬實。環保運行臺帳清淅齊全;水類特徵汙染物氯、氯酸根、鉀、鈉離子目前無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縣人民政府要求該公司復產時,進行環境監測,以正視聽。 永州市雙電化工有限公司,從2016年起,處於停產狀態,企業現在正在進行檢修,調查時,未發現不定時偷排大量工業廢水情況。檢查中發現,其排汙許可證已逾期。 | 不屬實 | 兩公司均在停產狀態,未能安排環境監測。要求恢復生產後立即進行環境監測。 已辦結 |
16 | 2017050266 | 第八批 | 永州市冷水灘區育才路華源府第小區康騰足浴中心鍋爐煙囪排放有毒氣體,影響市容市貌。五臺大空調外機,噪音擾民。反覆維權2兩年之久,未能很好解決。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大氣汙染 | 5月4日8時30分張文風副區長號帶領環保、城管、梅灣街道等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勘察取證。 | 屬實 | 做了《冷水灘區環境保護局調查詢問筆錄》和《永州市冷水灘區環境保護汙染源現場監察記錄》,下達了《永州市冷水灘區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康騰足浴中心2017年5月6日前將燃氣鍋爐予以拆除;每天22時至次日6時停止空調外機運行,防止噪聲擾民;5月8日前採取加墊防振膠的方法減少空調外機運行時的振動,防止振動擾民。 2017年5月4日23時再次現場監察時,康騰足浴中心空調外機未運行。2017年5月7日10時現場監察時,康騰足浴中心鍋爐已拆除。 已辦結 | | 已辦結 |
17 | 2017050267 | 第八批 | 江華瑤族自治區石下村村委會將劃分給村民的私有幼小桉樹林300畝土地承包給人搞開發,將100多畝土地上的林木全部砍伐掉,墾復了70畝地,破壞環境。 | 永州市江華縣 | 生態破壞 | 縣林業局牽頭、大路鋪鎮人民政府配合調查核實,信訪人反映的情況屬實,林業部門已對此事做出處理 | 屬實 | 縣林業局下發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126980元。 已辦結 | | 已辦結 |
18 | 2017050840信 | 第十四批 | 零陵區接履橋鎮畫眉鋪村趙家組的湖南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有毒有害廢水直排,成噸的瀝青廢渣傾倒在巖洞裡,還將廢渣倒在樹叢裡,汙染嚴重。多次投訴未果。 | 永州市零陵區 | 固廢汙染 | 核查無巖洞。無廢水排放,雨汙分流。廢渣為原料廢渣,不是瀝青廢渣。 | 不屬實 | 已辦結 | | 已辦結 |
19 | 2017050390 | 第九批 | 永州市零陵區南津渡辦事處鼓樓巷12號東山景區破壞植被,修了很多房屋,淤泥衝刷,河邊公廁的雨水漫到居民家,多次投訴未果。 | 永州市零陵區 | 生態破壞 | 經核實,東山景區不存在破壞植被的現象,河邊公廁水漫到居民家的情況已整改到位。 | 部分屬實 | 處理整改到位 | | 已辦結 |
20 | 2017050391 | 第九批 | 永州市零陵區大壩邊朝陽鎮上有個三湘電化工廠,對周邊居民產生影響,廢水排放至大壩,因大壩阻隔向兩邊漫流。曾跟零陵區政府、環保局等多家部門投訴未果。 | 永州市零陵區 | 水汙染 | 經現場突擊檢查,該公司工藝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企業在大壩下遊,不存在廢水因大壩阻隔向兩邊漫流情況。 | 不屬實 | 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管,協調好與周邊群眾的關係。 已辦結 | | 已辦結 |
21 | 2017050393 | 第九批 | 永州市江華縣海螺水泥廠影響村的環境和飲用水源,在飲用水源頭開山炸石,破壞生態林(面積達3-400畝),影響水質水量,晚上偷排廢氣,曾向縣政府反映,政府以各種理由推諉,要求地方來調查時,找當地村民面談。 | 永州市江華縣 | 水汙染 | 由縣政府辦牽頭,組織縣環保局、縣國土局、縣水利局、縣經科委、縣林業局、縣經開區和沱江鎮等單位進行調查核實,信訪人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 不屬實 | 縣環保督察辦接到交辦件後,作出了如下處理:一是縣環保局連夜對江華海螺進行突擊檢查、採樣監測;二是由縣環保督察組副組長、縣人民政副縣長文嵩主持召開交辦件工作專項會議;三是縣國土局、縣水利局、縣經科委和縣林業局對職責範圍內的問題進行核實;四是由縣政府辦牽頭組織召開群眾座談會;五是由經開區牽頭組織召開海螺水泥廠附近企業代表座談會。 已辦結 | | 已辦結 |
22 | 2017050394 | 第九批 | 零陵區珠山鎮小學旁往水口山石巖頭方向路口的王家仔機磚廠在沒有通過環評驗收,已非法生產兩年多時間。目前在毀林佔地,進行非法擴建。該機磚廠並未配備相關環保除塵設備,生產過程中造成環境汙染。零陵區環保局已通知該磚廠停產應付督查。 | 永州市零陵區 | 大氣汙染 | 該廠2009年9月在零陵區環境保護局辦理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2016年4月改造,2016年12月投產;建有無錫金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脫硫塔。 | 部分屬實 | 4月27日上午,區環保局對該廠《責令停產整治決定書》和10萬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已處罰到位。副區長湯安權、何鋒牽頭,組織區國土資源分局、區環保局、區安監局、區林業局、零陵供電分公司聯合執法,對珠山鎮範圍內5家紅磚廠(其中2家年前已自然停產)採取強制斷電、剪斷高壓線路等措施,接下來的每一天,都安排了工作人員巡查監管,並且安排區委大督查室督查,所有紅磚廠都處於停產狀態。對於投訴反映的「毀林佔地」違法行為,區國土分局和區林業局都做了立案查處。 已辦結 | | 已辦結 |
23 | 2017050430信 | 第十批 | 零陵區梳子鋪鄉木塘村與水口山鎮馬驢橋村交界處的湖南華浦飼料有限公司,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濃硫酸和低度氧化錳,產生的濾渣在渣庫,渣庫沒有任何防滲防漏處理,汙染生活用水。 | 永州市零陵區 | 水汙染 | 該公司是在零陵區梳子鋪鄉木塘村與水口山鎮馬驢橋村交界處,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濃硫酸和低度氧化錳,產生的濾渣在渣庫;但該公司建有標準渣庫,做了防滲,由資質公司設計、施工、監理;且該公司生產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多次檢測結果表明沒有汙染生活用水。該公司2017年3月30日起因技改而自然停產。 | 部分屬實 | 區領導帶領環保局及鄉鎮工作人員與村幹部和群眾代表監督,對該公司周邊群眾有懷疑的水體於4月29日進行了取樣檢測,報告表明生活用水沒汙染;5月2日取樣送桂林市疾控中心檢測,現結果尚未出來;5月5日湖南華科取樣檢測結果再次表明生活用水沒汙染。 已辦結 | | 已辦結 |
24 | 2017050680 | 第十二批 | 永州市零陵區珠山鎮的強虹冶煉廠的高爐噪音擾民,灰塵、煙霧影響附近居民。目前冶煉廠為了應付檢查已經停工。 | 永州市零陵區 | 大氣汙染 | 經調查核實,強虹冶煉廠實指長紅冶煉廠,已於4月3日停產。 | 部分屬實 | 2017年3月13日,區環保局對其進行了查處,責令停止排汙並處罰。該廠隨即停產至今,並於4月6日繳納罰款3萬元。4月28日,我區在整治紅磚廠時,對冶煉廠一併進行了強制斷電。 | | 已辦結 |
25 | 20170507108 | 第十三批 | 永州市零陵區珠山鎮長吉頭村在322國道線有三個冶煉企業,6個富錳渣高爐(長吉冶煉廠、鴻達冶煉廠等3個企業均無環保設施),1個紅磚廠,紅磚廠配備有環保設施但是是擺設,基本不運轉。企業生產時黑煙滾滾,揚塵汙染嚴重。督察組進駐後,企業均停止生產。多次向區政府反應未處理。建議拆遷高壓線和窯爐,徹底關閉這些汙染企業。 | 永州市零陵區 | 大氣汙染 | 連夜核查 | 不屬實 | 已辦結 | | 已辦結 |
26 | 2017050727信 | 第十三批 | 零陵區梳子鋪鄉木塘村與水口山鎮馬驢橋村交界處的湖南華浦飼料有限公司,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濃硫酸和低度氧化錳,產生的濾渣在渣庫,渣庫沒有任何防滲防漏處理,汙染生活用水。 | 永州市零陵區 | 水汙染 | 區領導帶領環保局及鄉鎮工作人員與村幹部和群眾代表監督,對該公司周邊群眾有懷疑的水體於4月29日進行了取樣檢測,報告表明生活用水沒汙染;5月2日取樣送桂林市疾控中心檢測,現結果尚未出來;5月5日湖南華科取樣檢測結果再次表明生活用水沒汙染。該公司2017年3月31日起因技改而自然停產。 | 不屬實 | 已辦結 | | 已辦結 |
27 | 2.017E+09 | 第三批 | 寧遠縣中和鎮居民生活糞便排入仁江河汙染石珠壩村居民飲水。 | 永州市寧遠縣 | 水汙染 | 中和鎮建制區內約2000人的生活汙水和部分建在小河邊的商業門面房沒有建設化糞池,生活汙水、糞便直接排入石珠壩村旁的小河內滲入地下,尤其是枯水季節小河內流的基本上是生活汙水,造成石珠壩村民水井的水質汙染。再加上石珠壩村內也無汙水管網,部分排水溝渠堵塞嚴重,村民自身產生的生活汙水滲入地下水,也是該村井水汙染的另一原因。 | 屬實 | 一、永州市寧遠縣中和鎮石珠壩村飲用水被汙染的情況屬實,汙染源為居民生活汙水和糞便。 二、整改措施為:1、2017年5月18日全村自來水工程完工並通水。2、建設中和鎮汙水處理工程,將集鎮範圍內的所有生活汙水納入汙水管網進入汙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2017年12月竣工並投入使用。3、在中和鎮開展城鄉整潔行動,疏浚汙水溝渠,美化村容村貌,杜絕垃圾下河的現象。 | | 已辦結 |
28 | 2017042980 | 第五批 | 冷水灘區梅灣街道濱江一號小區旁世界城項目通宵施工作業,噪聲擾民,向相關部門反映未果。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噪聲汙染 | 現場調查正在夜間施工,未依法申請連續施工。 | 屬實 | 市住建局下達《湖南省建築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告知書》兩份區環保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市住建局和區環保局禁止該工地22時至6時施工,特殊工藝確需連續施工時,必須經政府有關部門認定後出具證明,再向區環境保護部門申請,待批准後必須於施工7日前連續在媒體和採取張貼公示的方式向市民予以公告,在施工過程中採取防塵降噪措施。2017年4月30日晚和5月2日晚巡查時,均未實施夜間施工。提交了情況匯報,並列出了整改措施。 | | 已辦結 |
29 | 2017050199 | 第七批 | 江永縣瀟浦鳳凰花苑變壓器噪聲擾民。 | 永州市江永縣 | 噪聲汙染 | 5月2日縣政府組織相關單位開會,當晚縣環保局進行了監測 | 屬實 | 已制定整改方案,預計於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搬遷工作。 | | 已辦結 |
30 | 2017050476 | 第十批 | 永州市藍山縣塔峰鎮新民村20組附近(新民路肖家巷35號)有個養豬場,水汙染嚴重,噪音很大,對居民生活影響大,縣領導來過,電視曝光過,居民要求拆除,但是政府不作為。 | 永州市藍山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反映的問題是聶桐生養豬場,豬場建設時間較早,現位于禁養區。 | 部分屬實 | 停止養殖、迅速處理所有存欄的豬,對周邊汙染物進行清理。限5月10日前清運所有存欄的豬,同時對現有的汙染物進行清理 | | 已辦結 |
31 | 2017050477 | 第十批 | 永州市冷水灘區牛角壩鎮柘刺村人造大理石廠對周圍的居民飲用水造成汙染,很多孩子身上起疹子。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水汙染 | 生產用水抽取當地地下水,並循環使用不外排,廠內實現了雨汙分離。 經鎮村幹部走訪,個別孩子也許因為蛀蟲叮咬有起疹子現象,但沒有相應的檢驗結果,講很多孩子身上起疹子與事實不符,歸結為該公司生產用水汙染居民生活用水造成汙染所致,更沒有科學依據。 | 不屬實 | 5月5日冷水灘區環境監測站對廠區內循環利用的生產廢水、上方位的約500米的兩個水庫廠區周邊五戶井水進行了取樣監測。5月10日出具了《永州市冷水灘區環境監測站監報告》(冷環委監(字)[2017]第15-1號和[2017]第15-2號)。 | | 已辦結 |
32 | 2017050547信 | 第十批 | 冷水灘區零陵中路這條路上大部分店為了推銷商品,從早到晚把音響放到最大,嚴重擾民。多次反映未果。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噪聲汙染 | 零陵中路為永州市市府所在地冷水灘區商業中心,沿主街道大小店鋪約150餘家,另有瀟湘步行街和精品步行街在此轄區內,各店鋪為招攬顧客均安裝了喇叭,尤其是手機店和大型商場促銷活動,喇叭音量很大,擾民問題確實存在。 | 屬實 | 5月6日,區委副書記、區長桂礪峰帶領副區長張文風,區城管執法分局、菱角山街道辦事處、肖家園街道辦事處、區環保局、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近160人對零陵中路門店及酒店、商場(含新步步高、金水灣等大型電子顯示屏音響)等場所發放禁噪《通告》,並與商鋪負責人籤訂了承諾書,共拆除16家商鋪外設的喇叭,依法暫扣高音喇叭、音響、喊話器等擴音設備18件,現場制止遊商小販使用喊話器宣傳叫賣行為50餘起,同時責令50餘家存有大型高音喇叭的商鋪自行整改。整治過程中,執法人員同時耐心跟商店老闆、店員和路過的市民講解噪音汙染的危害,要求各商店自覺遵守有關規定,還市民一個安靜舒適的生活、購物環境。目前,零陵中路商業噪音已基本整改到位。 | | 已辦結 |
33 | 2017050679 | 第十二批 | 永州市寧遠縣冷水鎮梅翠村的寧嘉環保建材有限公司,非法採礦,沒有環保設施,煙氣直排,廢水直排田地。一直投訴未果。 | 永州市寧遠縣 | 大氣汙染 | 2017年5月7日,縣政府辦組織縣環保局、國土局、冷水鎮政府現場核實:1、經縣國土局核實,非法採礦情況不實。該磚廠於2016年取得採礦證,有效期為三年。2、沒有環保設施,煙氣直排情況屬實。2017年4月22日與湖南葦航機械科技有限公司籤訂合同安裝玻璃鋼脫硫塔汙染防治設施,但至今未安裝完成。2017年3-4月份存在違規生產現象,屬於未驗先投違法行為。3、該磚廠無生產廢水排放,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排放,但雨汙未分離,周邊無耕種田地。4、縣環保局接到關於該磚廠的投訴2次,分別是2017年3月25日「12369」環保投訴熱線(藍山縣環保局轉交)、2017年4月5日縣「12345」縣長熱線,投訴人屬於同一人,為嘉禾縣林明均,寧遠縣環保局都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2017年3月27日,對該磚廠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將調查處理情況及時進行了回復,在熱線上傳了相應的資料,並於3月28日與信訪人進行了面對面的回覆。 | 屬實 | 1、責令該磚廠停止生產。2、縣環保局對該磚廠未建先投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理。3、責令整改,按環評批覆要求完成脫硫設施和雨汙分離系統建設,及時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驗收不合格前,不得生產。4、責成冷水鎮政府按照環境保護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好案件的查處工作。 | | *已辦結 |
34 | 2017050681 | 第十二批 | 永州市冷水灘區2008年開始,綠景美城小區旁邊有幾十家物流公司,灰塵很大,沒有消防設施,噪音擾民。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噪聲汙染 | 區公安、環保、城管、鳳凰街道等相關部門聯合開展調查。 | 屬實 | 5月9日聯合執法過程中,給該區域內30家物流公司下發了整治通知書;5月10日對該區域11個點做了環境噪聲監測報告(冷環委監(字)[2017]第18號),監測結果顯示噪聲超標。鳳凰園街道辦事處在春月路路口樹立警示牌規定該區域內的物流公司在中午11:30-15:00和20:00到第二天早上7:30期間貨車不得進入該區域,不得卸貨以及其它形式的噪聲出現,修建崗亭(1個)、三角架鎖(4個,在靜時期間對路口進行封鎖)減速帶1條。交警大隊在春江路口樹立「禁止鳴笛」警示牌,對亂停亂擺車輛和不按通告時間違章進入該區域貨運車輛進行處理。 | | 已辦結 |
35 | 2017050873 | 第十四批 | 永州市東安縣紫溪市鎮採石場造成房子震動,噪音擾民;礦粉場粉塵很大。 | 永州市東安縣 | 噪聲汙染 | 5月9日縣國土局會同縣環保局、紫溪市鎮政府、縣電力局對紫溪鎮內採石場和礦粉廠進行排查,該區域共4家採石場12礦粉廠,均處於停產狀態。 2017年4月26、27、28日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執法人員對紫溪市鎮內所有採石場、礦粉廠進行現場執法檢查,逐個對每家企業製作了現場檢查文書,並針對每家企業不同的違法行為下達了相應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4月28日縣政府責令電力部門對紫溪市鎮內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4家採石場和11家礦粉廠採取停止生產供電措施。 | 屬實 | 接到交辦件後,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張一波副縣長組織相關單位就該問題召開專題會議,決定由縣國土局牽頭,紫溪市鎮政府和縣環保局參與,立即開展調查處理。 1、對存在違法行為的4家採石場和11礦粉廠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2、縣政府責令縣電力局對4家採石場和11礦粉廠採取了斷電措施。 | | 已辦結 |
36 | 20170509111 | 第十五批 | 永州市江華縣大圩鎮木源村平頂山石場破壞當地村民的林木,粉塵汙染、 | 永州市江華縣 | 生態破壞 | 破壞林木問題:平頂山石場未辦理林地佔用手續、非法佔用農用地合20畝;林地類別為灌木林,林種為公益林。經縣林業局對損毀林木價值進行評估鑑定,認定損毀的林木樹為翅莢木,齡組為幼齡林;損毀林木涉及的面積為6.3畝,損毀的林木數量為110株,林木價值為3796.1元。 粉塵汙染問題:2013年11月,平頂山石場辦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配套有道路灑水車,在一破、二破段配有降塵噴淋設施。2017年5月10日,在採石場正常生產工況下,經縣環保局監測人員對空氣粉塵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顯示該石場邊界無粉塵超標現象。 | 部分屬實 | 破壞林木問題:江華縣森林公安局經偵查後向江華縣人民檢察院移交,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該石場執行事務合伙人(法人代表)歐武亮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向江華縣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韋和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縣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決如下:一、被告人歐武亮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二、被告人歐武亮一次性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韋和建林木經濟損失共計3796.10元(此款已交至本院)。三、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韋和建的其他訴訟請求。 粉塵汙染問題:現場檢查後,要求業主加強環境管理,做好降塵措施,確保粉塵達標排放。 | | *已辦結 |
37 | 2017051153信 | 第十七批 | 東安縣神華集團永州火電廠每天巨大的煙塵和廢熱排放,盆地地區,煙不出,熱不散,汙染物不停累積。有關部門查辦結果:連夜調查,不屬實。火電站尚未建成,自然沒有汙染,我們是請求制止火電站的建設,有關部門如此回復,玩文字遊戲。 | 永州市東安縣 | 其他 | 根據該投訴件的內容,我們對神華永州電廠環評和發改委核准文書進行了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該項目取得了國家環保部《關於湖南神華永州電廠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環審〔2014〕47號)、國家發改委核《關於湖南神華永州電廠新建工程項目核准的批覆》(發改能源〔2014〕1810號)、湖南省環保廳《關於湖南神華永州電廠新建項目建設內容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批覆的函》(湘環評〔2015〕161號)。因此該項目是環保和發改委批准建設的項目。 | 不屬實 | 根據《關於進一步規範電力項目開工建設秩序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1698號)、《關於進一步調控煤電規劃建設的通知》(國能電力〔2016〕275號)、《關於轉發<國家能源局關於進一步做好火電項目核准建設工作的通知>通知》(神華廳規〔2017〕14號)等文件的要求,該項目按照集團要求,已於1月23日停止現場一切施工,只對汽機房框架基礎、鋼筋、排水設施進行日常的保養維護。已辦結 | | 已辦結* |
38 | 2017051363信 | 第十九批 | 道縣上關鄉七裡崗生子壘的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滲透液直排,嚴重汙染下遊地下水。2012年運行起,該場就一直在偷排滲透液,村民多次舉報不但沒用反受到威脅。 | 永州市道縣 | 水汙染 | 2017年5月13日23點多接到交辦件後,道縣環保局副書記、副局長張秋寶帶隊趕赴道縣垃圾填埋場,現場採集了3個水樣,對公司負責人和兩個當班工作人員作了筆錄。同時分管副縣長林志剛、縣環保局局長陳清明趕到縣督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坐鎮指揮,並向縣委書記劉勇會、縣長李天明匯報。2017年5月14日上午縣環保局、城管局及上關街道辦事處相關人員對道縣垃圾填埋場方圓3平方公裡進行地毯式的排查,經過對外圍及場內的仔細排查,未發現有暗管排汙,通過運行臺帳的排查和監測分析及現場勘查,未發現有偷排的情況。為客觀公正地調查,道縣環保局委託湖南華科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於2017年5月14日中午對道縣垃圾填埋場是否汙染地下水進行採樣分析,共採集12個水樣,從監測數據分析,道縣垃圾填埋場並未汙染地下水。從近日調查核實情況看,並未像舉報人說的從2012年以來滲濾液存在直排偷排現象,也未接到群眾舉報,舉報人受到威脅的情況無從查實。 | 不屬實 | 已辦結 | | 重點*已辦結 |
39 | 2017051461信 | 第二十批 | 東安縣的垃圾處理場共投入近兩個億,建成三年未投入使用。 | 永州市東安縣 | 其他 | 經核查,該項目是湖南省「十一五」規劃要求必須要建的項目,採用的工藝是省住建廳推薦的RD溼解(即「溼解+焚燒」)綜合工藝,項目建設的手續齊全正規,項目建設的總投資為103752426.3元。該項目建成後運營了兩段時間(2012年5月16日-2012年8月18日,2013年10月9日-2014年3月16日),實際運營8個多月,實際處理生活垃圾約3萬噸。該項目因工藝不成熟,整改技術難度大,因此,在徵得湖南省住建廳同意的情況下,縣政府決定不再對該項目進行整改。2016年10月11日,國家環保部環境發展中心來我縣對該項目進行了調研,也同意我縣不進行整改,但要求我縣要做好相關善後工作,防止汙染漫延或擴大。為此,我們認真地做了以下處置工作: 1、徵得市城管執法局同意,從2014年6月開始,我縣增加運輸設備和運輸人員,安排專項經費,將縣城的生活垃圾全部運至永州市垃圾處理場進行處理。 2、根據國家環保部、省環保廳來我縣調研督查的指示精神:對場地內遺留的生活垃圾進行安全處置。我縣從2016年11月5日開始,專門安排了一輛垃圾壓縮車將垃圾處理中心的存留垃圾轉運到市垃圾處理場進行處理,截止3月11日已投入資金7萬多元,轉運垃圾275車,約1600餘噸。完成了存留垃圾處理工作。 3、2016年11月中旬,縣城管執法局向市城管執法局就關於市垃圾焚燒發電廠運營後是否能接收我縣的城鄉生活垃圾處理的問題進行了請示,市城管執法局明確回復可以接收。2016年11月24日,縣政府給省住建廳出具了《關於東安縣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項目整改工作的函》,明確函告我縣將不再對我縣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項目進行整改。 4、擬在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後,將縣垃圾處理中心改造為大型垃圾中轉處理站,負責將縣城及周邊鄉鎮的生活垃圾進行壓縮處理,同時依附中轉站也可建設全縣廢棄物分選站。使垃圾處理中心發揮新的作用,力爭將該項目損失降到最低。 5、對下欠的230多萬元的設備款不再付款,同時打算通過訴訟的方式,將設備退還給設備廠家,設備廠家按一定比例退還我們設備款。 | 部分屬實 | 東安縣縣城生活垃圾運至永州市垃圾處理場處理。 | | 重點*已辦結 |
40 | 20170505104 | 第十一批 | 永州市藍山縣塔峰鎮新民村20組,養殖場廢水排入一個坑,未處理,臭氣燻天,汙染地下水。 | 永州市藍山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反映的問題是黃昌洋養豬場,豬場建設時間較早,現位于禁養區。 | 部分 屬實 | 停止養殖,在5月18日前迅速處理所有存欄的豬,對周邊汙染物進行清理。 | | 重複 已辦結 |
41 | 20170505105 | 第十一批 | 永州市藍山縣新圩鎮上清涵村楊梅山324省道旁邊,距離村部幾百米,有一個鉛鋅選礦廠,汙染空氣,氣味非常難聞,生產廢水直排農田、耕地,滲透汙染地下水飲用水源,很多井水都被汙染。 | 永州市藍山縣 | 重金屬汙染 | 該廠2013年年底開始新建,主要是硫鐵磁選,生產廢水無外排,經5月6日現場對選礦廠周邊上清涵村井水,龍家坊村井水,選礦旁渠道地下水跟地表水採樣分析,鉛、鋅均未超標。 | 部分 屬實 | 目前處理情況是:1、該廠負責人已由縣環保局移送公安實施治安拘留。2、環保局每天安排監察人員督促該廠加快拆除進度,要求在5月20日前拆除完所有生產設施,廠區內進行平整和植被恢復。 | | 重點*已辦結 |
42 | 20170507110 | 第十三批 | 永州市藍山縣新圩鎮上清涵村廖月雲鉛鋅選礦建於村莊的中間,未辦理手續,已經營業八年,用硫磺洗礦排放刺鼻廢氣,廢水未經處理排入耕地,影響周邊1萬人的地下飲水,礦渣隨意堆放。環保部門檢查時,假裝停產,後又繼續生產。 | 永州市藍山縣 | 重金屬汙染 | 該廠2013年年底開始新建,主要是硫鐵磁選,生產廢水無外排,經5月6日現場對選礦廠周邊上清涵村井水,龍家坊村井水,選礦旁渠道地下水跟地表水採樣分析,鉛、鋅均未超標。 | 部分 屬實 | 目前處理情況是:1、該廠負責人已由縣環保局移送公安實施治安拘留。2、環保局每天安排監察人員督促該廠加快拆除進度,要求在5月20日前拆除完所有生產設施,廠區內進行平整和植被恢復。 | | 重點*重複。已辦結 |
43 | 2017050393 | 第九批 | 永州市藍山縣與嘉禾縣交界處,養豬場普遍汙水未進行處理直排,汙染了周邊地下水。 | 永州市藍山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反映的問題涉及2家養豬場,1家在嘉禾縣境內,1家在藍山縣境內,藍山縣境內的主場為劉財順豬場,未辦理環評手續及其他相關手續,處理設施簡單。藍山縣已將涉及嘉禾縣豬場情況抄告嘉禾縣環保局。 | 屬實 | 1、藍山縣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致函嘉禾縣環保局,告知嘉禾怡華豬場的違法行為並要求嘉禾方查處。2、藍山縣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令水尾村養豬場停止養殖,有計劃轉移現存欄豬,同時對所有的汙染物進行清理。目前已轉移大部分生豬,其餘生豬在聯繫好場地後將陸續轉移 | | 已辦結 |
44 | 2017051393 | 第十九批 | 永州市冷水灘區黃陽司鎮冶煉總廠生產生鐵,灰塵特別大、廢水直接排到湘江,離湘江只有兩百米。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重金屬汙染 | 5月13日市環保局會同冷水灘區環保局現場核查結果:1、該企業2009年更名永州市振興礦業有限公司,2013年初受冶煉行業經濟影響一直停產至今。2、由於企業處於長期停產狀態,排汙許可證2016年5月到期後,一直沒有換證。3、現場有一些工人對高爐進行例行檢修和衛生清理,沒有生產的跡象。 | 部分屬實 | 市環保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企業停產整治,必須依法取得排汙許可證等環保手續並通過汙染物排放達標驗收後方可生產。 | | 已辦結 |
45 | 2017042981 | 第五批 | 冷水灘區嵐角山社區官祿塘村慶橋組天心養殖場佔地面積150畝,存欄約1.5萬頭豬。汙水沒有經過任何處理,經投訴後,由直排改為暗管偷排,通過支流流入湘江。國家曾撥付資金修建沼氣池,但沼氣池沒有運行,屬於套取國家資金行為,而且沼氣池建在國家一級農田上,毀壞了一級農田約12畝。養殖場有兩處燃煤鍋爐,廢氣未經處理,排黑煙。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畜禽養殖汙染 | 用於建設大型沼氣汙水處理工程的151.6畝土地有用地手續。天心養殖場現存欄約5966頭,建設了一套150t/d養殖廢水治理工程,現場調查時汙水處理設施正在運行,汙水處理後排入小溝後排入小溪再排入約10公裡的湘江,調查時暫未發現暗管;有兩臺小型熱水鍋爐,經詢問,兩臺小型熱水鍋爐2016年底已棄用。檢查組現場未發現鍋爐房及周圍存在鍋爐燃煤。 | 部分屬實 | 經處理後的外排廢水超標排放,已立案查處,限期2個月完成整治,做到達標排放,並處罰款1萬元。 2017年5月8日已繳納1萬元罰款。 | | 重點*已辦結 |
46 | 2017050647信 | 第十二批 | 冷水灘區河東片區的河東沿江路美食街有兩家酒店御鳳凰生態果蔬酒店和老炮兒電影主題餐廳,在排煙設備沒有安裝到位的情況下,不顧樓上住戶的強烈反對,每天強行開業,使整個小區內烏煙瘴氣,甚至將院內一顆大桂花樹吹燻死一半;噪音直接影響一樓居民的正常生活;汙水直排到生活區內。曾多次反映得不到解決。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餐飲油煙汙染 | 御鳳凰生態果蔬酒店和老炮兒主題餐店都安裝了油煙淨化器,經油煙淨化器處理後廢氣通過煙管伸出後窗臺,煙管未安裝到位,桂花樹並沒什麼損傷,汙水已於4月22日納入了城市下水道 | 部分 屬實 | 5月7日,副區長張文風帶領市城投、食藥、工商、稅務、梅灣街道辦事處、環保立即趕到現場查看,御鳳凰生態果蔬酒店和老炮兒主題餐店都安裝了油煙淨化器,經油煙淨化器處理後廢氣通過煙管伸出後窗臺,由於居民多次阻工,煙管無法安裝到位,這兩家酒店是永州市城投公司招商引資的項目之一,也是永州市委、市政府打造的美食一條街,區環保局5月8日對兩家酒店做了《調查詢問筆錄》、《現場監察記錄》;2017年5月10日給兩家酒店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鳳凰生態果蔬酒店和老炮兒主題餐店立即將煙管整改到位。5月11日,區環保局下達了《責令停止排汙決定書》,兩家酒店已當場停止營業。 | | 已辦結 |
47 | 20170507111 | 第十三批 | 永州市冷水灘區帝王廣場小區下水道經常堵塞,小區樓下酒吧、快餐店油煙廢氣影響居民環境。小區內賣雞賣鴨,屠宰垃圾隨意丟棄,惡臭難聞。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餐飲油煙汙染 | 帝王廣場小區樓下有1家生鮮副食店(甜潤生鮮副食商行)有少量雞鴨屠宰現象,小區外街明溝有8-10米存在垃圾廢物堵塞現象,另有快餐店5家(顏勇軍鮮味粉館、七味餐館、味正濃餐館、李記粥王粉麵館、真味坊小吃店、豔輝粥店),沒有酒吧,但在三樓有一家名為美食美客大酒樓的餐飲店。 | 屬實 | 小區內下水道由帝王廣場物業管理公司負責聘請清洗公司衝洗,當天下水道已經完成清理衝洗,已堵的外街明溝8-10米全部疏通到位。區城管局和街道、社區已下發了整改通知,並告知了物業管理公司和發租單位開發商,停止店外宰殺,移至店內經營,經營戶當場同意按照要求經營,並已整改到位。區環保局5月10日對上述6家餐飲店(含三樓美食美客大酒樓)做了《調查詢問筆錄》、《汙染源現場監察記錄》,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2017年5月11日下達了《責令停止排汙決定書》,目前6家餐飲店均已停止了營業。 | | 已辦結 |
48 | 20170509108 | 第十五批 | 永州市冷水灘區梅灣辦事處三多亭社區吳家廟小區(400多戶)邊的小巷很多燒烤、夜宵攤,油煙汙染環境,部分油煙直排小區居民樓,營業至深夜2-3點,噪聲擾民。曾向區環保局反應未處理。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餐飲油煙汙染 | 5月11日,張文風副區長帶領環保、食藥、城管、梅灣街道等相關部門到現場勘察執法。吳家廟小區邊的小巷共有14家燒烤店和夜宵攤,除皇記煌燒烤店安裝了油煙淨化處理設施外,其它店均只安裝了油煙管道,油煙未經處理排放至下水道;噪聲來源主要是經營過程中及客戶猜拳和高聲談論時所產生,對周邊的周邊環境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 屬實 | 2017年5月10日9時,梅灣街道、區食藥、城管、環保等相關部門開展夜間執法調查。區環保局5月11日和5月12日做了《調查詢問筆錄和《汙染源現場監察記錄》,5月13日依法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和《責令停止排汙決定書》各14份,要求燒烤和夜宵店停業整改,待整改完畢做到油煙、噪聲做到達標排放才準許營業。2017年5月14日晚8時30分左右,各相關職能部門和梅灣街道負責人到現場巡查時,14家燒烤和夜宵店均已歇業。 | | 已辦結 |
49 | 2017051058信 | 第十六批 | 冷水灘區高溪市鎮王家衝王家組磚廠。該磚廠未取得國土、環保、林業等部門許可,強行於今年3月動工,現已毀壞山林及旱地20餘畝,導致山體裸露、水土流失、耕地無法耕種。強行拆除村民集體土地上的職工生活用房30間,剷平3戶村民祖墳。今年4月17日曾反映致鎮政府,至今未處理。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生態破壞 | 王家衝組磚廠於2017年3月動工屬實,地址位於黃陽司鎮同樂灘村許家衝組、高溪市鎮王家衝村王家衝組共同佔有的土地王家排山,目前已拆除的村民集體土地上的職工生活用房是原零陵煤礦職工生活用房共32間,經區林業局技術鑑定,該磚廠清表面積達15.8餘畝,毀壞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香樟94株,但未修葺任何建築物。據該組群眾屈明雄、唐小枚反映,其家族祖墳有三墳,其中2墳因為清表已被清除,現無法找到,剩餘1墳未受損。王家衝組磚廠目前未取得環保、國土、林業等相關部門審批手續。 | 屬實 | 5月12日,張文風副區長帶領區環保局、高溪鎮政府、區國土局、區林業局、區水利局趕到現場調查了解。經區林業局技術鑑定,該磚廠清表面積達15.8餘畝,毀壞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香樟94株,屬於毀林案件。2017年4月19日,永州市森林公安局冷水灘分局組織人員就對現場進行走訪調查以及林業技術鑑定,經過審查,於2017年4月26日立案偵查,2017年5月4日,犯罪嫌疑人肖某因涉嫌非法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被刑事拘留,其他3名嫌疑人在逃,目前案件正在繼續偵查之中。磚廠施工現場只進行了清表工作,因此不存在水土流失和耕地無法耕種的問題。 | | 重點*已辦結 |
50 | 2017051459信 | 第二十批 | 零陵區湘南瀝青混泥土有限公司將數百立方米毒油廢渣直接填埋在太和組溶洞和周圍2畝多雜樹林裡;2、向方塘稻田傾倒毒油廢渣,嚴重汙染環境。 | 永州市零陵區 | 固廢汙染 | 此交辦件系重複交辦。5月15日,經再次現場調查核實,該公司生產過程中不產生工藝廢水,周邊也沒有巖洞,旁邊只有一個原有坑,建廠初期已填埋,廢渣轉運至有資質的公司回收。沒有發現傾倒毒油廢渣等環境汙染現象。 | 不屬實 | 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管,確保該廠廢渣、廢水、廢氣不汙染環境。 | | 已辦結,重點*(與2017050840信,相同情況) |
51 | 2017050389 | 第九批 | 永州市寧遠縣永州福佳有色金屬有限公司重金屬汙水直排,地點比較隱蔽,汙染水渠和地下水,村民反映存在廢氣和廢渣汙染,周邊村莊有30多個小孩鉛超標,14年未驗收試生產,環保局罰款5萬元。 | 永州市寧遠縣 | 重金屬汙染 | 經調查核實:1、現場執法檢查未發現永州福嘉公司生產廢水直排的情況。此前,有信訪人懷疑該公司設有暗管,縣環保局於2016年12月22日責成該公司組織挖掘機在信訪人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挖掘檢查,未發現暗管;但通過縣環保局對該公司開展的全面執法檢查中發現,福嘉公司雨汙分流不徹底,廢水輸送管道有裂縫,電解車間的循環水池和硫酸車間的收集池、再生水處理中心和原料倉庫清洗車間存在滲漏現象,貴冶車間脫硫塔有滴水的現象。2、經採樣監測分析,福嘉公司下遊溝渠內地表水水質中的鎘、砷有超標現象。同時,對周邊村公用水井和村民搖水井也進行了抽樣監測,結果顯示監測的指標未發現超標的情況;3、通過查閱2015年4月-2016年12月,永州環保網公布的市環境監測站對該公司監督性監測結果未發現廢氣有超標的情況,但對2016年3月份至12月該公司在線監控數據進行檢查發現,廢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時濃度值有時有超標現象;4、該公司一般固體廢物實行綜合利用,運輸到蓮花水泥廠作原料;危險廢物按規定存放,未造成廢渣汙染;5、據調查,2016年周邊村莊15歲以下人群中有14人血鉛超標,鉛含量在100-170ug/L之間。2014年我縣曾組織福嘉公司周邊村莊186人,其中167名兒童,成人19人,抽血送省職業病防治院檢測,結果顯示,成人中無一例鉛超標,兒童大於100ug/l的有13名,經縣疾控中心通過相關資料對比分析,周邊村0-15歲人群血鉛超標總檢出率低於我省12地區,血鉛總體水平明顯低於城市工業區。6、2014年福嘉公司試生產超期未驗收,環保局於2014年6月對該公司依法進行了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生產,處罰款5萬元,情況屬實。 | 部分屬實 | 1、督促福嘉公司嚴格按照2017年2月11日縣環保局依法下達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責令實施雨汙分流改造,建設事故應急池,修復廢水輸送管道滲漏位置等問題的整改落實。2、督促福嘉公司嚴格按照2017年4月6日縣環保局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落實到位,問題整改沒有完全落實到位的,不得恢復生產。3、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群眾反映的問題,5月4日縣委書記劉衛華帶領環保、經科委、工業園管委會等部門負責人深入現場督查督辦福嘉公司突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責令該公司要全面加強整改,確保環保措施落實到位。4、縣環保局於5月5日對福嘉公司開展了行政執法後督察,對已完成整改的雨汙分流設施、電解車間雨水溝的改造、建設的應急池等開展了複查,對整改尚未完成的責令限期整改到位。5、縣環境保護督察領導小組責成縣環保局要進一步加強對福嘉公司的日常監察和監測;縣衛計委要進一步加強對周邊村水質的採樣監測,同時,對周邊村民組織開展鉛防護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 | | 重點*已辦結 |
52 | 2017050679 | 第十二批 | 永州市寧遠縣冷水鎮梅翠村的寧嘉環保建材有限公司,非法採礦,沒有環保設施,煙氣直排,廢水直排田地。一直投訴未果。 | 永州市寧遠縣 | 大氣汙染 | 2017年5月7日,縣政府辦組織縣環保局、國土局、冷水鎮政府現場核實:1、經縣國土局核實,非法採礦情況不實。該磚廠於2016年取得採礦證,有效期為三年。2、沒有環保設施,煙氣直排情況屬實。2017年4月22日與湖南葦航機械科技有限公司籤訂合同安裝玻璃鋼脫硫塔汙染防治設施,但至今未安裝完成。2017年3-4月份存在違規生產現象,屬於未驗先投違法行為。3、該磚廠無生產廢水排放,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排放,但雨汙未分離,周邊無耕種田地。4、縣環保局接到關於該磚廠的投訴2次,分別是2017年3月25日「12369」環保投訴熱線(藍山縣環保局轉交)、2017年4月5日縣「12345」縣長熱線,投訴人屬於同一人,為嘉禾縣林明均,寧遠縣環保局都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2017年3月27日,對該磚廠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將調查處理情況及時進行了回復,在熱線上傳了相應的資料,並於3月28日與信訪人進行了面對面的回覆。 | 部分屬實 | 1、責令該磚廠停止生產。2、縣環保局對該磚廠未建先投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理。3、責令整改,按環評批覆要求完成脫硫設施和雨汙分離系統建設,及時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驗收不合格前,不得生產。4、責成冷水鎮政府按照環境保護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好案件的查處工作。 | | 重點*已辦結 |
53 | 20170509109 | 第十五批 | 永州市寧遠縣清水橋鎮大金盆村內養豬場養殖廢水排入農田後匯入河內,村內居民將垃圾倒入河內。 | 永州市寧遠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清水橋鎮大金盆村無規模養殖場,共有小型豬場5戶(鄧石清、鄧小中、奉紅珍、鄧和清、鄧生茂),共有豬舍面積約1100平方米,存欄生豬共316頭。其中鄧石清豬場欄舍面積約100平方米,存欄生豬29頭;鄧小中豬場欄舍面積約350平方米,存欄生豬76頭;奉紅珍豬場欄舍面積約200平方米,存欄生豬46頭;鄧和清豬場欄舍面積約300平方米,存欄生豬126頭;鄧生茂豬場欄舍面積約150平方米,存欄生豬39頭。5戶養豬戶均未建治汙設施,養殖汙水直接排入周邊魚塘及農田後匯入河內。村內居民將生活垃圾直接倒入河內,交辦件中群眾反映的情況屬實。 | 屬實 | 1、縣畜牧局督促5戶養豬戶五天內搬遷全部生豬,對汙染場地進行清理消毒。 2、縣環保局對各養豬戶直排汙水取樣分析,並對汙水中COD、氨氮超標的4戶養豬戶下達了責令停止排汙決定書,責令其停止排汙。 3、清水橋鎮政府對養殖戶做好豬場搬遷思想工作,並大力開展農村環境整治工作。聯合水利局、愛衛辦對傾倒垃圾的河段進行清理,在河道旁設立「禁止在河道管理範圍內傾倒垃圾」的告示牌,增設戶用型垃圾桶,建立農村環境整治的長效機制。 4、城管局做好啟動清水橋鎮集鎮汙水處理廠建設及農村生活垃圾「收、轉、運」PPP 項目的前期工作。建成後,逐步將大金盆村及周邊村生活汙水及生活垃圾集中統一處理。 | | 已辦結 |
54 | 2017050546信 | 第十一批 | 祁陽縣的永州市湘江稀土有限責任公司未辦理環評,多次進口放射性廢物,但沒有放射性措施,廢渣、廢水沒有處置。 | 永州市祁陽縣 | 其他 | 該公司氯化稀土萃取分離項目經永州市環境保護局2000年8月11日批覆同意,2003年6月10日通過永州市環境保護局驗收。2005年該公司經湖南省環保局認定具有放射性汙染相應的防護體系。公司能夠提供2014、2015、2016年的進口獨居石原材材料省環保廳批文,現場檢查該公司有放射性廢渣貯存庫和廢水處理設施。該公司2015年對廠區布局進行優化調整,獲市環保局復函同意,但未辦理環評。經責令補辦,該公司委託湖南省環科院編制了環評報告,後由委託四川省核工業輻射測試防護院編制了輻射環評專篇,並於2016年8月3日通過專家評審,但環評報告及輻射專篇都還沒有獲得環保部門的批覆。目前,該公司優化布局調整已基本完成,但未投入生產。 | 部分 屬實 | 2月28日,縣環保局已對該公司下達停產整治決定書,該公司接到通知後立即停產整改,目前已完成各項環保設施的維護和改造。接到交辦件後,5月8日縣環保局對其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在7月20日前辦理好環評審批手續,在取得環評正式批覆前不得生產。目前該公司正在積極按照輻射環評專篇評審意見辦理補充資料的工作。 | | 重點*已辦結 |
55 | 2017050678 | 第十二批 | 永州市祁陽縣村民擔心湘江稀土有限公司進口放射性伴生的獨居石,懷疑公司沒有辦理輻射環評證,也沒有進行公眾參與。獨居石隨意堆放,尾渣沒有處理,礦井滲透到地下水。 | 永州市祁陽縣 | 放射汙染 | 該公司2000年辦理了環評手續,2003年通過永州市環境保護局驗收;2005年經湖南省環保局認定具有放射性汙染相應的防護體系。公司提供了近三年獨居石原材料進口批文。現場檢查該公司建有專門獨居石貯存倉庫,未見獨居石隨意堆放或撒落現象;建有放射性廢渣貯存倉庫和臺帳,倉庫地面硬化三面防滲,未見滲漏現象。該公司2015年對廠區布局進行優化調整,獲市環保局復函同意,但未辦理環評。經責令補辦,該公司委託湖南省環科院編制了環評報告,後由委託四川省核工業輻射測試防護院編制了輻射環評專篇,並於2016年8月3日通過專家評審,但環評報告及輻射專篇都還沒有獲得環保部門的批覆。目前,該公司優化布局調整已基本完成,但未投入生產。 | 部分 屬實 | 2月28日,縣環保局已對該公司下達停產整治決定書,該公司接到通知後立即停產整改,目前已完成各項環保設施的維護和改造。接到交辦件後,5月8日縣環保局對其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在7月20日前辦理好環評審批手續,在取得環評正式批覆前不得生產。目前該公司正在積極按照輻射環評專篇評審意見辦理補充資料的工作。 | | 重點*重複(與2017050546信相同)已辦結 |
56 | 2017050944信 | 第十五批 | 祁陽縣觀音灘鎮的永州市湘江稀土有限公司自2005年起未經立項和環評審批擅自上馬獨居石氯稀土生產線,造成放射性廢渣四處流失,工區周圍樹木枯萎死亡、農田荒蕪,地下水受到輻射汙染不能飲用。該公司還直接排放地下廢棄煤礦溶洞,對湘江飲用水源造成嚴重汙染。曾多次向市縣環保局反應,他們抓到偷排現場也不處理,直到中央督察組來了才補發處罰決定書,但只檢測和處罰總鉛排放,不檢測和公示輻射監測數據。 | 永州市祁陽縣 | 固廢汙染 | 該公司2000年辦理了環評手續,2003年通過永州市環境保護局驗收;2005年經湖南省環保局認定具有放射性汙染相應的防護體系。公司提供了近三年獨居石原材料進口批文。現場檢查該公司建有專門獨居石貯存倉庫,未見獨居石隨意堆放或撒落現象;建有放射性廢渣貯存倉庫和臺帳,倉庫地面硬化三面防滲,未見滲漏現象。2016年9月湘江稀土公司委託湖南中環萬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輻射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對廠區和周邊環境空氣、水和土壤進行取樣和現場監測,監測報告顯示臨近公司的湘江水體和3戶人家(陳國和、陳玉和、王建雲)水井水的總α和總β值(反映放射性水平的指標)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該公司2015年對廠區布局進行優化調整,獲市環保局復函同意,但未辦理環評。現場未見樹木枯萎現象,公司下面的農田未耕種,但長有樹木和青草。未發現該公司直排廢水進入廢棄煤礦溶洞,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市縣環保部門都依法按程序進行了處理,不存在補發處罰決定書的現象。 | 部分 屬實 | 2月28日,縣環保局已對該公司下達停產整治決定書,該公司接到通知後立即停產整改,目前已完成各項環保設施的維護和改造。接到交辦件後,5月8日縣環保局對其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在7月20日前辦理好環評審批手續,在取得環評正式批覆前不得生產。目前該公司正在積極按照輻射環評專篇評審意見辦理補充資料的工作。 | | 重複(與2017050546信相同)已辦結 |
57 | 20170511118 | 第十七批 | 永州市祁陽縣文明鋪鎮垃圾隨意傾倒在同德塘村9組的山上,垃圾堆存地可能汙染周邊居民飲用的地下水。 | 永州市祁陽縣 | 垃圾汙染 | 2008年由文明鋪鎮環衛所與狹江村籤訂了租用地協議,將垃圾填埋場建在文明鋪鎮狹江村的山林中,面積約30畝,離同德堂村9組距離400米以上。2008年-2012年間,垃圾裝運到填埋場後,先進行了焚燒,之後每半年進行一次黃土填埋;2013年-2016年間,垃圾裝運到填埋場後,先焚燒,後每個季度進行一次黃土填埋。每年的5月至11月都進行了滅蚊、蠅和除臭處理。2016年建成了垃圾中轉站,現已投入使用。 | 屬實 | 停止使用狹江村垃圾填埋場,對垃圾填埋場進行深度黃土填埋,增加對狹江村的轉移支付,要求狹江村將垃圾運至文明鋪鎮垃圾中轉站。同時通知各村也不能將垃圾運到此處,只能將垃圾運送至文明鋪鎮的垃圾中轉站,否則將在撥付村級轉移支付中按每發現一次扣2000元的標準罰款,同時嚴肅問責;安排專人對垃圾填埋場周圍的地下水採樣,送相關部門化驗。 | | 已辦結 |
58 | 2017051151信 | 第十七批 | 祁陽縣茅竹鎮富聯村為爭取所謂的項目,村委沒有通過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就大費周章的過度修路,用黃土填蓋50多米的沿線稻田,損毀了稻田生態,減少了耕地面積。目前已被叫停,但擔心村委還會堅持要修。 | 永州市祁陽縣 | 生態破壞 | 經調查,在富聯村地界上共建有4條道路,道路路基已成形,路面上有石塊、涵管等建設材料。該村正在實施的項目是農業開發辦承建的農業開發項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經過發改委立項批覆及招投標後才開工建設的,修建道路和埋設涵管是為了方便耕種及排灌,是提質提效工程。 | 部分屬實 |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進一步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積極同群眾溝通,消除群眾的擔心。 | | 已辦結 |
59 | 2017051364信 | 第十九批 | 祁陽縣梅溪鎮謝福村的欣興鞭炮廠興建於近距離的村居民住宅區內,隱患嚴重的高危險品工廠。該工廠無任何設施,汙水直排水渠,生產中的藥粉垃圾隨意倒放,四處飄落。嚴重生態破壞,造成大片樹木死亡。該工廠生產許可證已過期,多次投訴未果。 | 永州市祁陽縣 | 大氣汙染 | 祁陽縣梅溪鎮欣興鞭炮廠是經現場安全評價,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並經市安監局現場審查通過報省安監局核查通過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合法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湘)YH安許證字〔2014〕020810有效期為2014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1日。但該廠未辦理環保審手續,未按規定建設配套汙水、粉塵防治措施。 | 部分屬實 | 該企業已辦理安全許可證. 4月26日縣環保局接到投訴立即趕赴現場調查,4月29日對該廠下達停產整治通知書,企業接到通知後已停止生產,立即組織進行整改,7月30日前整改到位。5月4日,縣環保局對該廠立案處罰,按程序下發了處罰告知書、處罰決定書。 | | 已辦結 |
60 | 2017042914信 | 第五批 | 東安縣東安紅獅水泥違反國發【2009】38號文件之後系列產能政策,未執行等量置換;未按照環評批覆開工建設,將批文中核准的4000噸/日新型幹法水泥旋窯Φ4.6米生產線擴建為Φ5.8米幹法生產線;項目核准批覆失效後繼續生產,並以星宇水泥名義騙取土地使用證,私佔農田,被國土部門查處,但仍頂風建設。 | 永州市東安縣 | 其他 | 一、該項目的合法合規性一直存在,並沒違反國家產能政策。 二、與批覆該項目選用的迴轉窯內徑4.75米比較,約增加了0.25-0.35m,即存在擴大窯系統產能的問題。東安縣人民政府已責令永州紅獅水泥公司進行等量置換。 三、東安縣國土資源局對東安星宇水泥、永州紅獅水泥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違法佔地行為分別下達了《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並進行了行政處罰。 | 部分屬實 | 1、東安縣委、縣政府已責令永州紅獅水泥公司按省經信委要求辦理產能置換相關手續。在產能置換沒達到省經信委要求的情況下,堅決不準點火投產。 2東安縣委、縣政府將以本次環保督察為契機,嚴格督促永州紅獅水泥公司落實省聯合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加強環境監測和檢查,確保該公司在環保達標的前提下依法生產。 3、在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湖南省以前,東安縣委、縣政府已責令東安縣紀委、公安等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約談一人,誡勉談話兩人,縣住建局時任局長施小兵因其它案件已作留黨察看兩年和行政撤職處分;對縣住建局分管規劃工作的副局長卿仁紅進行立案;縣公安部門對其它涉嫌違法犯罪行為正在進行刑事立案偵查。 | | *已辦結 |
61 | 2017050872 | 第十四批 | 永州市東安縣紫溪市鎮五裡村3組,有3個養豬場汙水、豬糞直排,汙染了水塘、田地、水溝,臭氣難聞。 | 永州市東安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5月9日,縣畜牧局、紫溪市鎮政府和縣環保局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處理。經調查反映的問題屬實。3處養殖場有2處為多人合租場地進行養殖活動,存欄豬均沒有達到規模養殖標準,屬於散戶養殖。3處養殖場的糞便和汙水都沒有進行有效的處理、處置,對周邊的環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響。縣環保局對這3處養殖場分別下達了《責令停止排汙決定書》。 2016年縣環保局對這三處養殖場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 屬實 | 接到交辦件後,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張一波副縣長組織相關單位就該問題召開專題會議,決定由縣畜牧局牽頭,紫溪鎮政府和縣環保局參與,立即開展調查處理並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同時對責任處理單位下發了責任清單,整改落實期限為5月21日。 1、責令3處養豬場退養、關閉或搬遷; 2.責令對養豬場汙染場地的治理修復,消除環境隱患; 3、對3處養豬場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 | 已辦結 |
62 | 20170509110 | 第十五批 | 永州市東安縣紫溪市鎮伍裡牌村3、4、9組範圍內有3個養豬場,汙水、糞便未經處理直排水溝、農田,汙水經水溝流入水井,滲透汙染地下水(飲用水源),曾向縣環保局反映未果 | 永州市東安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5月10日經現場核實,該問題與5月8日交辦的2017050872D交辦的問題為同一問題。屬於重複投訴 | 屬實 | 接到交辦件後,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張一波副縣長組織相關單位就該問題召開專題會議,決定由縣畜牧局牽頭,紫溪鎮政府和縣環保局參與,立即開展調查處理並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同時對責任處理單位下發了責任清單,整改落實期限為5月21日。 1、責令3處養豬場退養、關閉和搬遷; 2.責令對養豬場汙染場地的治理修復,消除環境隱患; 3、對3處養豬場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 | 已辦結 |
63 | 2017051155信 | 第十七批 | 江華縣國土資源局、沱江鎮政府違反國家法律,將沱江鎮架梘田村油茶林果林、松木林數千畝,基本農田強徵後,轉手賣給房地產開發商建商品房。導致現在一下雨遍地成了大黃河,小區的生活汙水全部排入大河流,汙染飲用水。多次反映未解決。 | 永州市江華縣 | 水汙染 | 5月12日上午10時國土局黨組書記、局長魏遠明牽頭,帶領分管用地、儲備、土地徵收的副局長、相關股室負責人,會同縣城管、林業、水利、房產、沱江鎮政府等單位組成聯合調查組對現場進行了實地勘察。 | 部分屬實 | 1、成立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的整改小組。城管、國土、沱江鎮政府、經開區、住建、水利、房產等單位成員的聯合治理工作小組,明確各部門職責,進行專項治理; 2、落實責任,組織實施,立行立改; 3、5月16日,分管副縣長組織召開調度會,要求各責任單位迅速行動,抓緊設計施工,確保在2017年7月底前該區域的水汙染治理能全面改善,2017年12月完成管網建設。 | | *已辦結 |
64 | 2017051272信 | 第十八批 | 江華縣大路鋪鎮老村吳金山養豬場,豬糞水未經處理直排,臭氣難聞,水源被汙染。多次反映未果。 | 永州市江華縣 | 畜禽養殖汙染染 | 關於「豬糞水未經處理直排,水源被汙染」的基本情況:吳金山養豬場建有沼氣池和化糞池,沒有對外直排汙口,豬糞水經沼氣處理後,存儲在化糞池,然後用泵抽到承包的15畝魚塘裡養魚,西面圍牆發現有零星汙液滲出現象,經縣環保部門對周邊井水抽取的水樣檢測,發現豬場養殖對水質有影響,但未超標。。 關於「臭氣難聞」的基本情況:吳金山養豬場緊鄰居民區,其養豬場周圍有居民戶20戶,養豬場內無養殖臭氣收集處理設備,養殖生豬臭氣確實對周圍居民產生了影響。 | 部分屬實 | 縣畜牧局已下達整改通知,責令養殖場立即整改,建議報請縣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關閉。 | | 已辦結 |
65 | 2017051486 | 第二十批 | 永州市江永縣上江圩龍田大隊潮水村有一個養豬場直接排放入飲用水河流,飲用水現在只能從外面運過來 | 永州市江永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5月15日縣政府組織相關單位開會,當天下午銅山嶺農場、環保局、畜牧局、水務局和上江圩鄉政府等相關責任人到豬場進行現場檢查,該豬場叫王政豬場,於2016年7月建成並投養,投資總額110萬元,現存欄620頭,建有納汙池1個,納汙池牆體有脫落,一個泥塘與納汙池互通,納汙池與泥塘均設有暗管通向雨水溝,未辦理任何手續。 | 屬實 | 截止5月17號上午,王政豬場所有生豬都已經完成遷移,納汙池已經停止排汙,銅山嶺農場將持續跟進王政豬場的糞汙水處理工作,限期於5月20日前將納汙池與連通納汙池池塘兩個池子裡貯存的糞汙水全部抽走,並撒生石灰處理消毒。各相關單位將就王政豬場現場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縣環保局已就王政豬場私設暗管,利用無防滲處理的泥塘貯存糞汙水立案調查,相關的處罰程序正在履行中。 | | 重點*已辦結 |
66 | 2017050389 | 第九批 | 永州市祁陽縣三口鎮有金鑫冶煉廠,以前是生鐵,後來生產鉛蓄電池,重金屬汙染。 | 永州市祁陽縣 | 重金屬汙染 | 經調查核實,金鑫公司經營範圍為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涉嫌非法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現場堆存了大量廢渣,經檢測部分廢渣中重金屬鎳含量超過危險廢物濃度限值。但現場未見生產鉛酸蓄電池的生產設施和原材料及產品。 | 部分屬實 | 環保局對金鑫公司非法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立案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公安機關已刑事拘留一名犯罪嫌疑人;對其非法生產及時制止,拆除了已淘汰關閉的2座高爐;對現場堆存的廢渣進行了初步檢測,分類測量估算,委託有資質的公司進行了勘驗取樣,制定處置方案,5月20日前依法處置到位;處置到位前加強值守,有效管控危險廢物,並採取措施防止次生環境風險。 | | 重點*已辦結 |
67 | 20170509112 | 第十五批 | 永州市祁陽縣金洞管理區石鼓源鄉冬田村廢塑料加工廠,以前是白天生產,現在是晚上生產,廢氣未經處理直排,廢渣廢水排入水溝匯入小河。 | 永州市祁陽縣 | 大氣汙染 | 祁陽縣石鼓源鄉世峰塑料顆粒廠屬我區招商引資企業,於2013年9月17日登記註冊,其年產1萬噸再生塑膠顆粒項目於2013年11月27日辦理了環評手續(金環批[2013]5號),屬於合法企業。2017年5月9日晚接到永州市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函後,當天晚上便組織人員現場調查取證,沒有發現夜晚生產的現象。經調查,該企業自去年8月份整改以來一直處於停產狀態,直至今年4月開始試生產,生產約一個星期後(4月21日)金洞管理區環保局現場監察時發現煙塵處理裝置未安裝好,煙塵直排,下達了「責令停止建設(排汙)決定書。金洞管理區環保局於4月27日、5月5日、5月9日、5月10日現場核查,企業正停產整改,無生產現場。 | 部分屬實 | 2017年5月10日,區環保局執法人員進入現場調查,下發了「責令停止建設(排汙)決定書」,區經信委通知供電公司採取了斷電措施,為防止繼續建設,區環保局對已斷電的開關,張貼了封條。企業主積極配合,在權衡利害後,向金洞管理區環境保護局承諾,決定不再建設,定期搬遷,並制訂了關停方案,如不定期關停到位,由金洞管理區環境保護局依法頂格處罰和強制關停。 | | 重點*已辦結 |
68 | 2017051580 | 第二十一批 | 永州市祁陽縣鳳凰鄉鳳凰村掛塘組有家無名廠在焚燒電子垃圾,黑色的濃煙,每天都燒,周邊樹木都死了。 | 永州市祁陽縣 | 大氣汙染 | 2017年5月16日,區環保局執法人員現場調查發現,該項目是鳳凰鄉鳳凰村4組村民劉中平,自2017年4月16日投資建設,2017年5月10建成試產的,在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建設的違規建設項目。現場發現建有一座爐窯,堆積的燃煤,大功率發電機和發電用柴油。經仔細觀察發現,從散落的一些零星電子垃圾來看,應該是私自偷建的火法處理電子垃圾的違法行為。 | 屬實 | 2017年5月16日,區環境保護局調查核實後,立即製作了現場檢查(勘察)筆錄、汙染源現場監察記錄、調查詢問筆錄,並下達了責令停止建設(排汙)決定書,為防止其繼續建設和生產,鳳凰鄉安監站、國土所對發電設備張貼了封條。隨後區環保局向管理區請求關停,管理區下達了關停通知。 | | 重點*已辦結 |
69 | 2017051680 | 第二十二批 | 永州市祁陽縣金洞鎮石鼓源鄉五星村與西嶺坳村交界處一個塑料顆粒廠每天製造塑料顆粒,氣味很難聞,旁邊還有個當地政府安排的垃圾焚燒站,用紅磚建了個爐子直接燒,每天濃煙滾滾,對周邊果樹和茶樹影響很大。 | 永州市祁陽縣 | 大氣汙染 | 反映「永州市祁陽縣金洞鎮石鼓源鄉五房村與西嶺坳村交界處一個塑料顆粒廠每天製造塑料顆粒,氣味很難聞」是重複信訪件,與永環督交函[2017]75號(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群眾來電舉報第十五批112號)交辦的永州市祁陽縣金洞管理區石鼓源鄉冬田村廢舊塑料加工廠為同一工廠。金洞管理區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於5月13日以金環督[2017]4號文件將調查處理情況作了詳細匯報。本次現場調查發現,企業已拆除機械設備,沒有進行生產,所反映的問題不實。 反映「旁邊還有一個當地政府安排的垃圾焚燒站,用紅磚建了個爐子直接燒,每天濃煙滾滾,對周邊果樹和茶樹影響很大」的信訪問題,區住建局、鄉政府已開展了整改工作:一是計劃改造焚燒爐;二是管理區與祁陽海螺水泥廠聯繫進行委託處理。 | 部分屬實 | 金洞管理區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對石鼓源鄉人民政府、金洞管理區住建局分別下達了交辦函進行交辦,石鼓源鄉已停止了垃圾焚燒爐的焚燒處理,生活垃圾暫時運至金洞(或附近垃圾焚燒點)進行處理,區住建局已制訂了整改工作方案。 | | 重點*已辦結 |
70 | 2017051087 | 第十六批 | 永州市藍山縣所城鎮青布村有一個採石場挖了山,破壞了農田,毀壞了公益林,破壞了生態環境,引發了泥石流。以前到北京去投訴過沒有解決(,藍山縣政法委書記(陳浩)對企業說出了事他負責。)。 | 永州市藍山縣 | 生態破壞 | 所城鎮青布村採石場屬於藍山博成萬裡石業有限公司,該公司2013年12月20日通過永州市國土資源局公開掛牌出讓取得採礦權;2014年6月6日取得永州市國土資源局採礦許可證;2014年8月7日取得永州市環境保護局環評批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期間,因修建礦山進場道路非法佔用林地面積5.04畝;2017年3月,因修建活動板房非法佔用林地2.2畝。林業局分別處以罰款37650元和22000元,並責令恢復林地原狀。在修建道路期間,因雨水衝刷路旁泥沙,導致部分泥沙被衝入農田,造成一定影響,而反映的引發泥石流情況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藍山博成萬裡石業有限公司在2017年3月按縣林業局要求進行了森林植被恢復,種植羅漢松2650株、杉苗4200株、常青藤1000株,恢復森林植被面積9畝。目前藍山博成萬裡石業有限公司按照國土、環保、安監、水利等部門的整改要求繼續完善、硬化排水溝和擋土牆,壓實路基路面,並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消除因雨水衝刷造成的水土流失隱患 | | 重點*已辦結 |
71 | 2017051455信 | 第二十批 | 藍山縣所城鎮青布村的杉木竹林(屬國家公益林,禁止開採石場)被博成萬裡石業有限公司強行開採石場所毀,村民部分責任田也被該公司修路佔用,村民們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均被毀。懇請政府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並修復環境。 | 永州市藍山縣 | 生態破壞 | 經調查,該採石廠為藍山縣博成石業有限公司,2012年招商引資項目,2014年12月取得石材礦採石環評批覆。於2016年6月開始動工建設,主要建設進場道路及攔砂壩,於2016處底基本完工。2017年初該公司進行植被恢復,種植羅漢松4450株、杉樹5000株,常青藤1000株,但種植後被個另村民損毀羅漢松1900多株、杉樹800多株,該公司補種了2200株、杉樹3500株。 | 部分屬實 | 目前處理情況:1、縣林業局分別於2015年7月、2017年4月對該公司修建礦山進場道路和修建活動板房非法佔用林地面積合計7.24畝(其中公益林面積合計2.71畝,商品林面積合計4.53畝)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了行政處罰,共處罰款59650元。2、2017年1月,縣水利局對該公司下達《責令改正水土保持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立即停止礦山進場道路施工,採取補救措施,恢復植被,完善攔渣、排水設施等,進行水土流失治理。針對因下大雨時雨水衝刷未完工的路面、部分泥沙衝入荒田的情況出現,縣國土資源局和所城鎮政府已進行了調查處理。3、藍山博成萬裡石業有限公司在2017年3月按縣林業局要求進行了森林植被恢復,種植羅漢松2650株、杉苗4200株、常青藤1000株,恢復森林植被面積9畝,但隨後被所城鎮青布村個別村民毀掉羅漢松1900餘株、杉苗800餘株,之後該公司再次進行了補種。 | | 重複已辦結 |
72 | 2017051655信 | 第二十二批 | 藍山縣白鴻洞水庫攔河壩附近的「友誼洗砂場」,幾次暴雨將汙水汙泥排放河中,汙染水。 | 永州市藍山縣 | 水汙染 | 經調查核實,被投訴的「友誼洗沙場」為藍山縣友誼砂場,興建於2015年7月投資7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楊才庚,將碎石經碾砂洗沙工序後出售。該砂場未採取有效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措施,存在汙水直排現象。 | 屬實 | 處理情況:1、2017年5月5日,縣水利局下達了《關於責令竹市友誼砂場關停的通知》,責令其自行拆除。2、2017年5月17日,縣國土局下達了《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限3天內自行拆除。3、縣環保局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停止生產,3天內拆除所有設備。 目前該砂場已拆除到位,後期將逐步進行生態恢復工作,復墾復綠。 | | 已辦結 |
73 | 2017050265 | 第八批 | 冷水灘區上嶺橋鎮永州市澤宇新世紀建材有限責任公司開設的磚廠沒有環保設施,揚塵擾民。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大氣汙染 | 永州市澤宇新世紀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無大氣汙染處理設施,煉製磚塊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 屬實 | 做了《冷水灘區環境保護局調查詢問筆錄》和《永州市冷水灘區環境保護汙染源現場監察記錄》,下達了《永州市冷水灘區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該公司未安裝除塵設施,決定立案處罰,責令永州市澤宇新世紀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產整治,並處罰款5萬元。5月6日磚廠已熄火停燒。 | | 已辦結 |
74 | 2017051152信 | 第十七批 | 冷水灘區瀟湘公園北門的池塘變成了臭水塘,水只能排進,不能排出,隨著注入的汙水和垃圾越來越多,越破敗不堪,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水汙染 | 經現場初步勘測,王家大塘水面漂浮著水藻和一些垃圾,並生長著蘆葦和蓮藕,周邊有1個生活汙水排入口,5個雨水排入口,1個洩洪口,其中生活汙水排入口不斷有生活汙水排入王家大塘,初步判斷,汙水來源為市體育學校和啟龍小學的生活汙水,在生活汙水排入口周圍大約10米範圍內可聞到臭味。通過對水體樣本的檢測,初步判定該水塘不屬於黑臭水體。 | 屬實 | 市園林局將此項目改造提上議程,在5月17日左右進行設計招標,在完成設計招標後的2個月內進行施工招標,預計在下半年可以開展王家大塘整體改造。目前,永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已經安排專人對王家大塘進行初步處理,開展垃圾清理、浮萍清除、藻類微生物治理等工作,可以暫時改變汙染狀況,要全面根治汙染情況,需要瀟湘公園整體提質改造工程結束後才能達到。 | | 已辦結 |
75 | 2017051362信 | 第十九批 | 冷水灘區育才路8號大院樓下有家餐館「鮮味館」,油煙未經處理直排下水道,油煙味刺鼻,向環保局反映後未果。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餐飲油煙汙染 | 經查實,鮮味館老闆叫李新中,新邵縣龍溪鋪鎮龍溪鋪鎮村人,租用永州市冷水灘區育才路八號大院11號門面經營餐飲業,經營過程中油煙未採取任何處理措施通過煙管排往下水道,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 屬實 | 5月15日上午約9時,梅灣街道辦事處、區城管執法分局、區環保局和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到現場開展聯合執法。區環保局現場製作了《調查詢問筆錄》和《汙染源現場監察記錄》,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鮮味館立即停止營業整改,現時還下達了《責令停止排汙決定書》,要求鮮味館於2017年5月15日立即停止排汙。區城管執法分局下達了《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該餐飲店煙道加載油煙淨化處理設施,技術處理噪音並通過環保部門驗收,確保油煙、噪音達標。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針對該店食品加工間的「防塵、防鼠、防蠅」設施沒有安裝齊全,從業人員胡明仙未辦理健康證,對其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該店老闆李新中按要求停止了營業,目前正在購買相關汙染處理設施。 | | 已辦結 |
76 | 2017051682 | 第二十二批 | 永州市冷水灘區瀟湘公園內瀟湘禪寺旁邊有一個旱廁,禪寺的生活汙水也是隨意亂倒在公園裡,相當臭相當髒。曾在紅網上發貼舉報,有關部門均未整改。相關部門管理遲鈍,嚴重汙染環境。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水汙染 | 已調查核實 | | 已推平拆除旱廁,起用環保公廁,生活汙水已要求禪寺人員倒入汙水收集處理池。 | | 已辦結 |
77 | 2017051654信 | 第二十二批 | 冷水灘區澳洲花園巷子(白竹亭小學正對面)髒亂不堪,汙水橫流。巷子下水道裸露共七處,蚊蠅亂飛。巷子口的小炒店(京湘緣)的筷子亂扔,洗碗水亂倒,洗車店(靚車一族)也是。多次反映未果。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垃圾汙染 | 經查實,澳洲花園巷子存在垃圾隨意丟棄,京湘緣小炒店和靚車一族汙水亂倒亂流現象,並且此處有七處裸露的下水道未加蓋井蓋 | 屬實 | 5月18日下午3時,張文風副區長組織梧桐街道、社區、城管、環保、食品藥品、城投等相關部門實現現場辦公。要求5月20日之前市城投河西項目部負責鋪瀝青炒沙道路,下水道裸露的七處修建封閉式井蓋,預計5月底前完工;環衛、食藥、城管分別給京湘緣小炒店和靚車一族洗車店下發了《整改通知書》,要求兩個店子實行店內操作經營,不得將汙水排放到道路和小區周邊;巷子周邊的環境衛生已由梧桐社區服務組織人員進行清理,並督促保潔員加強清掃保潔力度。 | | 已辦結 |
78 | 2017042764 | 第三批 | 零陵區珠山鎮基本每個村都存在非法採礦的現象,還有大量的紅磚廠。洗礦廢水未經處理排到周邊河流,影響了周邊的農田,廢氣汙染嚴重。同時發現存在上級檢查,採礦企業就得到消息的情況。 | 永州市零陵區 | 水汙染 | 4月28日在珠山鎮政府召開了珠山礦管組、錳業公司及32個工區長參加會議,排查出43個非法洗礦主。排查出5家紅磚廠,未依法取得排汙許可證。其中兩家磚廠自然停產一年。 | 屬實 | 嚴格按照礦山整治「兩斷一撤」(斷水、斷電、撤離洗礦機組)截止5月1日取締非法洗礦點9處,處置洗礦機組47臺,其中搗毀21組,自行搬離26組;我局對這5家紅磚廠採取斷水、斷電,並對3家生產的的磚廠下達停止整治決定書,並處每家10萬元的罰款。 | 誡勉談話: 礦管主任蔣炎冬、錳業公司張春華、珠山鎮委書記夏水波、珠山鎮長唐丁榮、環保局局長楊祥林、國土局局長唐朝暉、林業局長李均明。行政警告處分:珠山鎮副鎮長楊常青, 礦管辦副主任張勇軍、錳資源開發辦副主任許新生。 立案調查: 礦管辦袁志文,錳資源開發辦陳群。約談:統徵辦主任卿旭平 | 重點*已辦結 |
79 | 2017043075 | 第六批 | 零陵區富家橋鎮慄山鋪村有好幾個養豬場,汙染井水,氣味擾民。曾經向政府部門反映過,但是並未處理好。 | 永州市零陵區 | 畜禽養殖汙染 | 經調查,該村90年代初打造打造「永州養殖第一村」粟山鋪村,大力發展生豬養殖業,隨著生豬產業的不斷壯大,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存欄生豬7289頭,養殖戶43戶 | 屬實 | 對非法排汙養殖場下達責令停止排汙決定書,對汙染較重的擬提請區人民政府下方關閉或搬遷,目前該村已清理生豬3168頭。 | 誡勉談話: 區畜牧水產局局長唐友冰,富家橋鎮黨委書記唐海軍,鎮長張仁和。行政警告處分: 畜牧水產局副局長蔣智博。責令富家橋鎮對動物防疫站站長李國民立案調查。 | 重點*已辦結 |
80 | 2017050677 | 第十二批 | 永州市零陵區朝陽辦事處輕角井村六組,2017年招商引資建設了一個譚海軍養豬合作社,糞汙未經處理排入簡易廢水坑至渠道,最終排入蕭水,汙染了下遊的農田,周邊地下水呈黑褐色。 | 永州市零陵區 | 畜禽養殖汙染 | 經調查核實,該養豬合作社,建有糞汙處理設施,處理效果不理想。舉報問題屬實,共清查出生豬養殖8戶,存欄生豬5166頭 | 屬實 | 1、對轄區範圍內的7家養殖戶全部下達停止排汙決定通知書,要求限期清除生豬;2、完成400平方米生豬欄舍消毒,租賃吸糞車清除1處黑臭水體;3、共清理生豬334頭。 | | 重點*已辦結 |
81 | 2017050648信 | 第十二批 | 零陵區石頭巖鎮杏木元村境內,有一片被政府劃為「農田保護區」的600-700畝良田。區域內因長期零星、散亂、無序開採錳礦,致使水、土、山、林嚴重汙染。開採錳礦的老闆在保護區內圈用良田,築造了一個汙水池用來洗廢渣、廢土、廢水,「三廢」毫無處理,汙水池就是一個滲坑,汙水滲透到周邊良田。現汙水池已被廢渣廢土填滿,形成了一座4米高、重金屬含量極高的小山。周邊200米處有一個錳砂堆場,汙水橫流,看不到任何環保設施,並傾倒了部分廢渣。多次向政府反映得不到答覆和解決。 | 永州市零陵區 | 重金屬汙染 | 舉報人舉報的地點,不是基本農田,而是沙丘,2008年第二次土地利用調查被定類為採礦用地,該處土地面積不到20畝;「4米高的小山」的問題基本屬實,整個小山坡高4米麵積約5畝,是2011年以前因採礦需要,原洗礦業主租用採礦用地做尾水沉澱池而形成的尾砂堆;「重金屬含量高」的問題,待檢測結果核實;「周邊200米處有一個錳砂堆場汙水橫流沒有任何環保設施」的問題,公路旁原來大約堆積了180方左右的廢土,但此處水質清澈,無明顯汙染現象,沒有發現廢渣;「多次向政府反映,得不到答覆和解決」的問題。經核實,從2010年以來,區環保局及鎮村未接到任何關於此地點環境汙染的舉報,也從未收到上級部門的交辦清單,這是群眾第一次舉報。 | 部分屬實 | 5月9日上午,聘請湖南華科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在村主幹的見證下,對尾砂堆——「4米高的小山」進行了土壤抽樣檢測,預計下周星期一(5月15日)出檢測結果。5月8日上午,工作人員督促村裡將舉報地的廢土平整,多餘的沙土全部進行了轉運清理,並於5月9日在上面種植了桂花樹。 | | 重點*已辦結 |
82 | 2017050943信 | 第十五批 | 零陵區石山腳辦事處文屯村八組的汪某某養豬場和雷某某養豬場,豬糞尿未經無害化處理直排至支流水渠,汙染水源,死豬直接拋棄到小渠或小河,臭氣難聞。 | 永州市零陵區 | 畜禽養殖汙染 | 舉報問題屬實。共清查出生豬養殖戶3戶,存欄生豬3640頭 | 屬實 | 已下發停止排汙決定書,要求停業限期整改,按照區委區政府統一部署,嚴格落實「兩斷」「三清」「一恢復」,對文屯村的所有非法養豬場提請政府實施關停,按要求恢復生態環境 | | 已辦結 |
83 | 2017051088 | 第十六批 | 永州市零陵區珠山鎮東湘橋村1組,2007年冷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的開發商在沒有徵得村民同意的情況下,炸毀了大壩,準備建設水電站,現在,基礎工程已經完成,廢水、爆破垃圾、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河流,這個水電站沒有辦理環評手續。下遊100多畝沙丘被泥沙覆蓋不能耕種,河邊的水田毀壞,河堤損壞。 | 永州市零陵區 | 水汙染 | 經查實,2006年由區農開辦招商引資,由一私人老闆在珠山鎮東湘橋1組電力排灌站建造一座小水電站,該項目辦理了立項手續,但未辦理環評手續,區水利局辦理了可研批覆,因各種原因停工,現在重新更換投資人,未經環保審批手續,於2017年4月恢復施工 | 部分屬實 | 加強監管力度,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好審批手續。 | | 已辦結* |
84 | 20170511120 | 第十七批 | 永州市零陵區三湘電化廢水直排瀟水,菱角塘鎮橫石村位於三湘電化下遊,導致魚類不能生存,排放廢氣導致農作物不能生存,汙染周邊居民地下水,要求廠區搬遷。 | 永州市零陵區 | 水汙染 | 此交辦件系重複交辦。5月12日,現場突擊檢查,該公司工藝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下遊沒有發現死魚現象,不存在農作物不能生存情況,是否汙染地下水正在進行監測。 | 部分屬實 | 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管,下一步再次對公司進行全面環境監測,協調處理好與周邊群眾的關係。 | | 重點*重複(與2017050119件相同)已辦結 |
85 | 2017051271 | 第十八批 | 永州市零陵區芝山區零陵三湘電化有限責任公司(南津渡水電站附近)生產高氯酸鉀、氯酸鉀、高氯酸氨、高氯酸鈉,工業廢水(含高氯酸根的氯化鈉)、廢渣(包含鉻渣、紅礬鈉等)未經處理直接排到河中,年產共6萬多噸產品,1噸產品排放4噸含高氯酸根的鹽水。該廠下遊是飲用水源,威脅飲水安全,以前和當地農民發生衝突多次。現在為了應付檢查減少了生產量,準備等督察組走了以後重新開始。。 | 永州市零陵區 | 重金屬汙染 | 零陵區環保局委託有關單位分別於2014年6月10日、2015年7月15日和2016年12月23日對該企業進行了抽樣監測,監測結果符合國家標準。2015年1月20日因環境糾紛對菱角塘橫石村四個點位、公司循環池溢流口進行了一次監測,結果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 部分屬實 | 要求該企業必須嚴格按照環評批覆加大對冷卻水的處理,做到循環使用,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杜絕跑冒滴漏,工藝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 | | 重點*重複 已辦結 |
86 | 2017051272 | 第十八批 | 永州市零陵區珠山鎮東湘橋村一組近二十年來,一條小河上遊大小錳礦非法開採和衝洗,沒有任何環保設施,汙水直排到小河,下遊河床已經全部被泥沙覆蓋,沒有水草。督察組進駐後,企業半個月之前已經全部停產,水已慢慢變清。擔心督察組走後恢復生產。建議永州環保局對河水和淤泥進行採樣監測。。 | 永州市零陵區 | 重金屬汙染 | 此交辦函所交辦的問題與4月27日晚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2017042764號交辦函中的部分內容重複。4月28日,由區級領導帶領區環保、國土、林業、水利、礦管辦、錳業公司、珠山鎮政府等責任部門對區內礦山進行了集中整治,切斷違法違規機組電線3500餘米,取締非法洗礦點9處,處置洗礦機組47臺,其中搗毀21組,自動搬離26組。之後,沒遇連續大雨天氣,河水一直清澈。 | 部分屬實 | 4月28日集中整治後,制定了具體方案確保長效;進一步加大對礦區的治理:區國土局制定了復墾方案,區林業局制定了復綠方案。根據交辦件上群眾所提要求,5月13日下午,區環保局工作人員陪同湖南華科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對東湘橋石期河的河水和淤泥進行了採樣,檢測結果尚未出來。 | | 重點*已辦結 |
87 | 2017051273 | 第十八批 | 永州市零陵區珠山鎮東湘橋村有一個水電站屬於爛尾工程,開開停停,挖斷了山林,土方和施工垃圾堆放到河裡,原來的大壩被炸掉。電站下遊幾十米的沙丘原來是村民種植用地,現在全是泥沙。 | 永州市零陵區 | 生態破壞 | 該電站由泠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於2006年下半年正式開工建設,由於資金問題,斷斷續續地施工建好了辦公樓、廠房等基礎設施,直到2009年停工;開發商考慮到建電站的需要,右岸水輪泵不能使用,由開發商投資,建了一個電力排灌站抽水,保證當地的農田灌溉用水,炸毀了原來的大壩;河中可見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下遊幾十米的沙丘原來是有村民種植過作物,但是至少已經自行荒廢20年;現場沒有發現山林被挖。 | 部分屬實 | 區環保局、區水利局對建設方負責人進行了詢問並下達了執法文書;建設方已經停止建設,並請人清除河中垃圾;5月14日,區國土局、區水利局、區環保局、珠山鎮政府、東湘橋村委會組織當地村民代表與開發商代表進行了協商,但沒有達成一致協議;由區水利局拿出具體監管方案,報區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 | 重複 已辦結 |
88 | 2017051460信 | 第二十批 | 零陵區黃田鋪鎮名山嶺村,周某興建「三無」大型養豬場,養豬場地在水源地,若建成養豬場,後患無窮。懇請撤掉養豬場。 | 永州市零陵區 | 其他 | 投訴的周某興建「三無」大型養豬場指名山嶺村(原雙江橋村)八耳坪養豬場,該養豬場位於名山嶺村上組與德甫組交匯處,佔地約6畝,設計年出欄生豬3600頭,籤訂了土地租賃合同,取得了工商營業執照,辦理了立項,環評手續,目前完成工程量的三分之一,現處於停工狀態 | 部分屬實 | 已辦結 | | 已辦結 |
89 | 2017051392 | 第十九批 | 永州市雙拍下雙牌縣工業園華長源交通設施廠(鍍鋅、鍍銅),電鍍廢水有毒性,經田間溝渠排入瀟水,瀟水河水溢出至周邊田地,佑益村田裡的魚都死光了,曾向縣環保局反映多次,縣環保局要求企業賠償村民。 | 永州市雙牌縣 | 重金屬汙染 | 經調查,群眾舉報基本屬實。群眾舉報對象為湖南省華長源交通設施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使用熱鍍鋅工藝,沒有電鍍,也沒有鍍銅。此次汙染事故是由於華長源公司不正常使用排汙設施,造成廢水超標排放,加之工業園管網配套不齊全,超標生產廢水經納汙管網進入農田灌溉系統,引起環境汙染事故。經監測發現其排汙口總排廢水PH值超標,鋅超標8倍。 | 屬實 | 1、責令責任人積極理賠。經確認,受損村民共44戶,受損面積 42畝,金額4.02萬元,已有44戶村民領取4.02萬元賠償金。 2、處罰到位。華長源公司生產過程中不正常使用環保設施,造成酸液外排,縣環保局已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金10萬元人民幣,到目前為止,企業已將罰金繳納到位。 | | 重點*已辦結 |
90 | 2017051360信 | 第十九批 | 雙牌縣瀧泊鎮良村村第七組,在消水河邊10米有一家養豬場,每天豬糞水直排消水河,臭氣難聞。多次反映未果。 | 永州市雙牌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經調查,群眾舉報對象為蔣文軍牲豬養殖場,蔣文軍牲豬養殖場位於雙牌縣瀧泊鎮良村6組,佔地面積700餘平方,於2009年建設並投產,投資八萬餘元,現存欄母豬、商品豬及仔豬共計170餘頭。該養殖場離瀟水河不足50米,位於我縣養殖業禁養區內,汙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入水體,環境隱患相當大。 | 屬實 | 一是形成禁養區退出方案。5月17日,縣政府縣長常務會議討論通過《雙牌縣養殖業環境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雙牌縣養殖業汙染整治補償實施方案》。決定在今年7月31日前全面退出位于禁養區範圍內的養殖場,並根據《畜禽養殖汙染防治條例》補償到位。 二是確定解決方案。現已責成蔣文軍牲豬養殖場產生的養殖廢水,不得直排瀟水河,需及時轉運至附近1公裡範圍內的生態葡萄園,並將其列入我縣第一批養殖退出名單,要求在2017年7月31日前退出養殖,拆除相關養殖設施。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為瀧泊鎮人民政府鎮長劉國華、縣畜牧水產局局長龍興旺、縣環保局局長王紹德。 | | 已辦結 |
91 | 2017051361信 | 第十九批 | 雙牌縣平福頭鄉樟古寺村十三組的珠穆塘遠達良種養殖豬場有限公司的豬場糞池沒有進行無害化處理,大量汙水排入珠穆塘水庫,臭氣難聞。如今珠穆塘遠達良種養殖豬場有限公司又轉租給多人進行養殖,豬場養殖規模更大,汙染更嚴重。 | 永州市雙牌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經調查,遠達良種豬養殖場有限公司老闆劉桂華建設於2005年,2013補辦了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已於2016年1月份轉讓給現養殖場經營人李勝輝,李勝輝於2016年7月25日註冊為雙牌縣畜旺牲豬養殖場,辦理了畜牧水產部門的「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但沒在環保部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畜旺養殖場於2016年1月開始養殖牲豬,現有豬舍六棟,其中有三棟豬舍使用,共有存豬量二百多頭。豬場內有簡易雨汙分流設施,但雨汙分流不規範、不全面,未真正實現雨汙分流,豬場北邊有2個200立方米的沼氣池,沼氣池旁有3口氧化塘,其中1口氧化塘內有水,廢水收集進入沼氣池後排入氧化塘,氧化塘離珠穆塘水庫距離約為10米,檢查時未發現氧化塘廢水排入珠穆塘水庫。 豬糞集中堆集在豬場內,用於發酵,發酵後作為場內果園肥料,養殖場及周邊果園約20畝,養殖場北邊20米左右為珠穆塘水庫,西邊200米左右有二戶居民。經走訪調查周邊住戶鄧善光和鄧榮華,都反映畜旺養殖場在經營養殖期間氣味較大,蚊蟲較大,對生活帶來了一定影響。 | 屬實 | 1、責令限期治理。縣環保局已向該養殖場下達了限期治理通知書。 2、整改措施。限期治理不到位的,納入雙牌縣養殖退出名錄,報請縣人民政府關閉。 | | 已辦結 |
92 | 2017050479 | 第十批 | 永州市新田縣新隆鎮佃灣村(2個市交界處)有個採石場,只有採礦證,但是沒有辦理國家生態公益林證,亂砍亂伐,水土流失,破壞生態公益林100度畝,但是環保局只要求他們整改,建議立即關停,因為破壞公益林5畝以上就應該受到刑法處罰;目前採礦老闆想把公益林申請劃為荒地,以逃避刑責。且採石場旁邊有條湘江的支流也受到了汙染。到縣信訪局反映多次,但是一直沒有解決。 | 永州市新田縣 | 生態破壞 | 該採石場工商註冊為:新田縣興安建築石材有限公司。辦理了國土採礦許可證C4311282015117130140410,安全生產許可證湘FM安許證字【2016】M406號。 縣林業局通過進一步調查核實鑑定興安建築石材廠實際佔用林地開採面積14畝,均為國家二級生態公益林。 縣環保局調查發現該石材廠已辦理環評手續(新環審字【2015】43號),但未進行環保「三同時」驗收、未取得排汙許可證、未完善汙染處理設施。該採石場距離周邊的新安河(該河流屬於湘江支流)700米左右,該採石場廢水排放量較小,主要是生活汙水和噴淋降塵用的餘水,廢水對新安河的汙染較小。 | 部分 屬實 | 縣林業局已移交縣森林公安立案偵查,現已對法人代表鄭石玉刑事拘留。 縣環保局立案處罰3萬元,責令停產整改,限期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將依法取締和關閉。目前正在新建汙水沉澱池1個(300m³左右),安裝噴淋裝置5套(4臺卷揚機和破碎各一套),在振動篩和大料口安裝密閉防塵裝置。 | 縣林業局新圩林業站站長劉新被縣紀委立案調查。縣國土局執法大隊副隊長(主持工作)肖遠飛、縣環保局原環境監察大隊長陳英、縣林業局林地辦人員羅祥軍等3人被縣紀委約談。 | 重點*已辦結 |
93 | 2017051580信 | 第二十一批 | 2010年未經同意在新田縣龍泉鎮秀嶺水行政村嶺下窩自然村辦了養豬場,使該村飲用水源受到汙染。多次舉報未果。 | 永州市新田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飲用水水源情況:嶺下窩村有三個村民小組500餘人。1999年建設自來水,從大嶺上一口水井引水到自建水塔。後來由於引水管損壞,導致飲用水直接從水井下面的水塘中接入,影響了水質和水量。 養豬場汙水處理情況:2009年嶺下窩村把本村山場(大娃頭)承包給該村村民劉貴雄用於種植、養殖。該地距離飲用水源500米左右,2010年開始養雞,2013年經縣畜牧局同意改為養豬場,2014年10月份註冊登記為秀嶺生態種養有限公司。現有豬舍2棟,存欄生豬110多頭。該養豬場建設了沼氣池2個,另有汙水收納塘一個,採取雨汙分流。 | 屬實 | 2016年5月接到群眾投訴後,縣環保局、市環保局監察支隊謝建雄副支隊長等執法人員赴現場進行了檢查,李勳川副縣長組織環保局、水利局、衛計委、疾控中心、龍泉鎮政府、縣政府督查室、大坪塘派出所等部門召開協調會,開展了整改治理。畜牧局扶持3萬元督促豬場進行了以下整改:1、整改了清糞方式,將原來水衝清糞改為幹清糞方式,採用人工清糞收集豬糞集中堆放發酵處理,減少糞水量。2、完善雨汙分流設施,新建了雨汙分流管道100多米,二棟豬舍都完善了雨汙分流。3、新建20m³的堆糞場一個(防雨、防滲)4、新建了200m³三級汙水沉澱池和60M³尾水收集池各一個,處理沼氣池排出的沼液。5、改進豬場尾水利用方式,豬場糞水經兩個30m³的沼氣池處理後,經沉澱池到尾水收集池,再將豬場尾水用於灌溉苗木,進行合理利用。水利局與環保局共同出資對該村取水水源進行保護:1、對水源進行護砌硬化和清理周邊淤泥、雜草。2、新建蓄水池一個。3、在水源處清挖了排水溝(截雨溝),防止其他的水進入飲用水水源。通過完善養豬場的治理設施和加強對水源的保護後,2017年4月6日、5月15日縣環境監測站到該水源點採樣監測結果表明該水源水質均達到了《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二類標準。下段我縣將進一步加強對養殖場汙染治理的監管,督促按照溫氏養殖模式建設發酵床,對糞汙進一步進行深度處理達到零排放,對引水管網、水塔等供水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護(5月底前完成)。 | | 已辦結 |
94 | 2017051458信 | 第二十批 | 東安縣老城區汙水直排龍溪河,臭氣燻天。龍溪河上遊有5個養豬場,養豬場汙水直排龍溪河。東安縣城垃圾處理場建好4-5年從未投入使用,耗資上億元。 | 永州市東安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1、經縣城管執法管理局調查,東安縣老城區大部分汙水經城市汙水管網排至汙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目前尚有陸家灣片區(城中村),匯水區域從東安一中到生智路,匯水面積95ha,現有人口1600人,遠期人口1.3萬人。 | 部分屬實 | 1、縣城市執法管理局已制定了《東安縣城市汙水處理廠二期工程項目建設實施方案》和《東安縣縣城龍溪河排汙管網建設實施方案》,汙水處理廠二期計劃2018年9月投入試運行,2017年底前完成龍溪河汙水管網建設並投入使用。 2、東安縣政府立即制定了調查處理和整改落實責任清單,由縣畜牧水產局牽頭,白牙市鎮政府、縣環保局等相關部門參與調查處理,整改落實責任詳見東政辦函【2017】30號。縣畜牧水產局制定了《東安縣白牙市鎮龍溪河上遊秦東雲等五家養殖場糞汙治理方案》,責令這5家養豬場關閉或搬遷期限為2017年5月28日;白牙市鎮人民政府制定了《白牙市鎮龍溪河上遊流域養殖業汙染綜合整治方案》;東安縣環保局對5家養豬場分別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3、東安縣縣城生活垃圾自2014年已轉運至永州市垃圾處理場處理。 | | 已辦結 |
95 | 2017051462信 | 第二十批 | 東安縣官田河是臭水溝,生活汙水未經處理直排官田河,流入紫水河,臭氣難聞。 | 永州市東安縣 | 水汙染 | 官田河湘桂市場片區匯水區域舜皇路以北,工業大道以西,匯水面積95ha,現有人口約4000人,遠期人口1萬人。因地勢較低,開發商沒有設計建設汙水管網,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排放到官田河。 | 屬實 | 縣城管執法管理局已制定了《東安縣縣城官田河排汙管網建設實施方案》,準備啟動設計招標,2017年底前完成官田河排汙管網建設並投入使用。 | | 已辦結 |
96 | 2017051463信 | 第二十批 | 東安縣端橋鋪鎮的很多水庫上面都建有生豬養殖場或養雞場,糞水直排到溝裡再流到水庫,汙染飲用水。 | 永州市東安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經調查,黃塘水庫旁邊有3家養雞場,存欄蛋雞分別4000羽、5000羽、5500羽。金溪水庫旁邊有一家養豬場,存欄種豬38頭,肥豬200頭,菠蘿衝水庫旁邊有1家養豬存欄種豬40頭,肥豬400頭,建有三級沉澱池和沼氣池。泉溪水庫旁邊有1家養豬場,存欄種豬47頭、肥豬380頭,廢水直排。 | 屬實 | 東安縣政府立即制定了調查處理和整改落實責任清單,由縣畜牧水產局牽頭,端橋鋪鎮政府、縣環保局等相關部門參與調查處理,整改落實責任詳見東政辦函【2017】30號。縣畜牧水產局制定了《東安縣端橋鋪鎮水庫旁畜禽養殖糞汙治理方案》,水庫旁所有畜禽養殖場在近期內完成糞汙處理設施建設。端橋鋪鎮政府制定了《端橋鋪鎮關於黃塘水庫等畜禽養殖場汙染環境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整改方案》。縣環保局依法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 | 已辦結 |
97 | 2017051581信 | 第二十一批 | 東安縣城建設大道13號與17號兩個門面之間的海霸王燒烤店,長期深夜經營燒烤夜宵,油煙處理設施閒置,油煙燻烤的居民無法休息,嚴重影響居民健康,多次投訴未果。且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引起火災。 | 永州市東安縣 | 餐飲油煙汙染 | 該店負責人唐亞麗,經營面積約50餘平方米,主要經營燒烤、煲粥、夜宵、小炒等餐飲類服務項目,經營時段下午5點至次日凌晨2點。海霸王燒烤店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油煙沒經過任何設施處理直接排放。對周邊環境有一定的影響,群眾投訴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 | 屬實 |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對海霸王燒烤店下發了《東安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責令改正通知書》東城執法改字【2017】01號,責令立即進行改正。5月18日油煙淨化裝置已購回,目前正處在停業整改,安裝油煙淨化裝置。 | | 已辦結 |
98 | 2017051578 | 第二十一批 | 江永縣松柏鄉棲樂尾村2015年前建有4個豬場,4個豬場的豬糞水直接排到河道裡,匯流到下遊,導致石家鄉橋頭江水庫水源被嚴重汙染。 | 永州市江永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5月16日縣政府組織相關單位開會,成立了以松柏瑤族鄉政府牽頭,縣政府辦、環保局、公安局、畜牧水產局、水務局、衛計委、科商糧經信委、國土資源局等單位參與的聯合工作組。本次投訴共涉及四個豬場,分別是何貞漢、何貞明、何永國和何永明豬場,何貞漢、何貞明、何永國三個豬場未發現糞汙外排現象,何永明豬場的糞汙貯存池有少許滲漏,致使少量汙水流入旁邊的陳家塘水庫,造成水體產生一定程度的汙染。 | 部分屬實 | 針對何貞明豬場實地查看時發現其中布有排汙暗管的情況,縣環保局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令其限期拆除排汙暗管,依法進行處罰,督促其正常運行糞汙處理設施,確保養殖糞汙零排放。 針對何永明豬場實地查看時發現其豬場有汙水滲漏流入到陳家塘水庫的情況,縣環保局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到位,並給予相應處罰。糞汙處理必須在5月20日之前達到養殖糞汙零排放的標準。 | | 已辦結 |
99 | 2017051965信 | 第二十五批 | 雙牌縣瀧泊鎮八畝田村蔣某某在義村水渠地盤上養豬,豬舍非法建在楊公漯堤排水溝蓋板上,牲豬糞便部分直排水渠,直接汙染湘江上遊水源。部分豬糞堆在馬路邊,引來大量蚊蟲,腐蝕散發的臭味瀰漫周圍,嚴重影響了居民的生活和工作。 | 永州市雙牌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經調查,群眾反映基本屬實,八畝田村村民蔣永松在義村楊公漯堤排水溝蓋板上非法建設養豬場,面積約250平平,目前存欄生豬 97頭,養殖廢水廢渣無任何處理設施,直排水渠至永江河道流入瀟水。永江河入口及瀟水河入口均不是飲用水源保護區。養殖場周邊為居民區等環境敏感區。 | 屬實 | 1、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對其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2、責令其停止排汙。 3、責令限期退出養殖。瀧泊鎮政府與該養殖場籤訂了限期退養協議,限期退養拆除。依照《雙牌縣養殖汙染整治補償實施方案》補償到位。 | | 已辦結 |
100 | 2017051681 | 第二十二批 | 永州市冷水灘區肖家園街道兩三百米長的瀟湘西路安業大廈小區一樓有個蔣師傅飲食店加燒烤,油煙汙染,時間很晚到晚上兩三點,沒法休息。瀟湘西路上晚上很多燒烤店,相當吵。 | 冷水灘區 | 餐飲油煙汙染 | 經查,瀟湘西路共有11家從事燒烤,其中5家雖有店面,但店面只作為接待來客和儲存貨物空間用,內部無任何油煙管道及處理設施,其燒烤攤與流動攤位一樣,都存在佔道經營現象,燒烤過程中產生的油煙無組織排放,燒烤垃圾隨意丟棄,吃客大聲喧譁,對周邊居民休息環境帶來影響。 | 屬實 | 肖家園街道辦事處連夜組織各職能部門召開碰頭會,對瀟湘西路燒烤油煙、噪聲汙染等情況進行了初步摸底,區環保和城管執法分局現場下發了整改通知書。5月18日下午肖家園街道又召集相關職能部門會商,進一步統一思想,同時又與各燒烤攤主進行約談。制定了《瀟湘西路露天燒烤及周邊門店油煙、噪聲汙染專項整治方案》,並成立了以張文風副區長為組長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從5月19日起,肖家園街道辦事處合同區城管、環保、食藥、派出所等相關單位每天從19時至凌晨5時30分對瀟湘西路燒烤攤開展全面整治。目前該路段所有燒烤攤位均已取締。 | | 已辦結 |
101 | 2017051857信 | 第二十四批 | 2012年12月有人在冷水灘畜牧養殖有限公司不允許的情況下,強行在公司農場內(位於冷水灘馬坪開發區)從事建廠洗錳,無任何手續,各種有害物質嚴重汙染到土壤和養魚水塘,並滲透到地下水,汙染地下水源,投訴到環保局,環保局一來就停產。一走又開產。 | 冷水灘區 | 重金屬汙染 | 現場勘察時設備已鏽蝕,很多處已布滿蜘蛛網,無生產痕跡。 2016年4月12日區環保局對該廠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立即停止生產」的處理意見。該廠在環保局下達決定書後一直未生產,但是存在半成品轉運的情況。不存在環保一來就停產,一走又開產的情況。 永州市冷水灘區天純淨水材料廠主要是生產純淨水過濾材料,不存在洗錳行為。 兩次檢測結果顯示並未汙染地下水源、土壤和養魚水塘。 | 部分屬實 | 該案件為重複信訪,該廠涉及到的甄尉雲、蔣德卿、劉文卿三人因土地使用權問題已上訴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此案正在審理中。 舉報人所反映的在冷水灘畜牧養殖有限公司建廠洗錳一事,實際為永州市冷水灘區天純淨水材料廠,該廠於2013年4月16日經工商部門批准成立,類型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為左龍耀,經營範圍為砂石磁選加工銷售。永州市冷水灘區天純淨水材料廠主要是生產純淨水過濾材料,不存在洗錳行為,2016年4月12日對該廠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立即停止生產」的處理意見。該廠在環保局下達決定書後一直未生產,但是存在半成品轉運的情況。2017年5月19日下午3時30分左右,環保局、國土分局、馬坪開發區再次實地調查並對左龍耀、甄尉雲、李郭清三人詢問後,對該廠主要用電設施進行了查封扣押。2016年12月13日區疾控中心檢測井水鐵、錳兩項指標不超標;2017年5月9日,區環保局對該廠旁歐雙娥家井水和天純淨水材料廠廢水進行了採樣,監測結果顯示:PH、六價鉻、銅、鉛、鎘、錳等各項指標均未超標。 | | 重點*已辦結 |
102 | 2017051859信 | 第二十四批 | 冷水灘區濱江廣場和濱江公園,每天清晨6點開始打陀螺,使用的是20餘斤重的不鏽鋼陀螺,汽車外輪做的鞭子,噪聲巨大。周邊居民苦不堪言。多次交涉、公安民警出面勸阻均無用。強烈要求嚴格執法,禁止在居民休息時間段在公共場所打陀螺 | 冷水灘區 | 噪音汙染 | 市城管執法局、梅灣街道辦事處、區公安分局和濱江公園管理處到現場進行調查處理。經查,濱江廣場和公園打陀螺的主要是老年人,年齡在60到70多歲,每天早上五點到早上七點多鐘打陀螺,下午只有五、六個人打陀螺,打陀螺老年人中大部分為退休人員,打陀螺使用的大部分都是不鏽鋼陀螺,有近二十多斤重,由於鞭子抽打陀螺,產生很大的噪音,加之與濱江1號兩棟住宅樓上住戶相距較近,對濱江1號樓上居民的居住生活造成了一定影響。 | 屬實 | 2017年5月19日早上6時,區梅灣城管大隊、梅灣街道、濱江公園管理所、區環保局等相關單位到濱江公園進行整改,對三十多個打陀螺的老年人進行勸告,他們不理解、不支持也不配合,他們認為《永州市公園廣場管理條例》從2017年7月1日實施,並且早上7點以後是允許打陀螺的,現在還沒有到7月1日,他們還是可以打陀螺的。對此,區城管、梅灣街道辦事處、濱江公園管理所和區環保經協商,2017年7月1日前主要以文明勸導為主,並採取以下措施:5月21日向打陀螺的老人發放《告知書》,明確早上7時前不能打陀螺,不能影響他人休息;5月22日早上聯合開展文明勸導專項行動;如再違反,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給予警告並處罰款,7月1日後,由城管部門按《永州市公園廣場管理條例》實施處罰。 | | 已辦結 |
103 | 20170511117 | 第十六批 | 永州市祁陽縣所有的磚廠未上脫硫脫硝設施,濃煙滾滾。祁東所有磚廠均已停產,祁陽的未停產。 | 祁陽縣 | 大氣汙染 | 經調查核實,祁陽縣共有48個磚廠,其中在生產的磚廠32個,16個磚廠處於停產,正在生產的磚廠其中辦理了環保手續的有13家,19家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在產的32個磚廠其中20個辦理了採礦手續。磚廠普遍存在配套設施簡單,僅有除塵設施,沒有脫硫設施。 | 屬實 | 對沒有辦理環保、國土採礦手續,配套環保設施不健全的企業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對有環保、國土手續短期內(15天內)能夠整改到位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其餘的企業一律責令停產整改。目前限期整改的企業7家,要求停產整改的企業25家,對停產整改的企業環保、國土部門已發函給科經委和供電部門,要求停止供電。科經委組織供電部門對停產整治的企業已全部實施斷電,確保停產停排到位;對限期整改企業加強監管,確保按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實行停產整治。對整治不到位或不具備整改條件的企業實施關閉退出。 | | 已辦結 |
104 | 2017051992 | 第二十五批 | 永州市祁陽縣祁陽二中斜對面有個蓮子塘,附近居民生活汙水排在水塘,死水不流通,臭氣燻天。 | 祁陽縣 | 水汙染 | 祁陽縣祁陽二中斜對面有個蓮子塘, 實際由兩個塘組成,上為壩塘, 下為蓮子塘, 兩塘水面面積約2.3萬平方米, 水體是暢通的,位於縣城老城區繁華地帶,周邊人口密集,雨汙水匯水面積約1.4平方公裡,主要包括民生路以東、祁山路以南城區的汙水、雨水,加上多年來垃圾淤泥積累在塘中,汙染嚴重,尤其是夏天蚊蟲滋生,臭氣飄散,嚴重影響了城市的環境衛生和居民的生活。 | 屬實 | 祁陽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制定了《祁陽縣壩塘整治工程工作方案》,從四大塊對對壩塘進行整治:1、壩塘清淤;2、汙水雨水管道採購、鋪設、安裝;3、龍山片石擋土牆及上山道路修建;4、景觀及配套。計劃在今年12月底完成。 | | 已辦結 |
105 | 20170520115 | 第二十六批 | 永州市祁陽縣工業園旁邊有一個瀝青攪拌站(兩個姓王的老闆),沒有環評也沒有環保設施。揚塵、廢渣汙染嚴重。 | 祁陽縣 | 揚塵汙染 | 經查實,該攪拌站名為祁陽縣瀝青攪拌站,2015年10月建成投產,未辦理環保審手續,未建設配套環保設施,粉塵無組織排放,廢渣無專門的堆放場所。因無市場需求,現處於停產。 | 屬實 | 5月21日縣環保局接到投訴立即趕赴現場調查,當日對該攪拌站下達責令停產通知書,並對該攪拌站立案處罰,按程序下發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對其設施進行了查封。 | | 已辦結 |
106 | 2017052065信 | 第二十六批 | 祁陽縣長虹辦事處新興路社區的一居民,家住校園路,家附近臨街鋪面有一家瓷磚加工廠,發出刺耳的噪聲及粉塵汙染。多次向縣環保局、城管局反映未果。 | 祁陽縣 | 噪聲汙染 | 經核實,該瓷磚加工店由周廣生開辦,位於祁陽縣長虹街道辦事處校園路383號對面,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及環保審批手續,未建設隔音降噪設施。 | 屬實 | 接到交辦件後縣環保局立即趕赴現場調查。5月22日對該加工店下達責令停止排汙決定書,並對該加工店立案處罰,按程序下發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該加工店接到通知後已停止生產,縣環保局對其設施進行依法查封。 | | 已辦結 |
107 | 2017052066信 | 第二十六批 | 祁陽縣黃司河河道兩側花崗巖開採汙染河道,花崗巖石荒料和開採垃圾把整個河道堵住,造成兩側水土流失嚴重。雖然花崗巖開採已停止,但沒有後續河道治汙。 | 祁陽縣 | 水汙染 | 祁陽縣內下鄉黃司河河道兩側,有兩個花崗巖開採企業:一是祁陽縣鑫盛杜邦礦業有限公司,該公司於2015年4月21日開始修路和修築開採平臺,至今尚未採礦,但發現近期有人利用已形成的開採平臺盜採砂石,盜採砂石形成的廢砂廢石被雨水衝到黃司河造成河道堵塞,汙染河流。二是祁陽縣永鑫石材有限公司,該礦山於2014年8月份至今一直停產,之前開採所產生的廢棄石材堆積在金內河(大黃司河)中,對金內河(大黃司河)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堵塞,影響行洪,但該區域內植被覆蓋較好,無明顯大面積汙染。 | 屬實 | 國土局對兩家企業下達了停產及礦山環境整改通知,制定了《祁陽縣內下花崗巖礦礦山環境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目前正在按方案要求進行整改中。 | | 已辦結 |
108 | 2017051763信 | 第二十三批 | 東安縣井頭圩大尖村一個養豬場,規模在1000頭左右,無任何汙水處理措施,汙水直排,臭氣燻天,蚊子特別多,嚴重影響了正常生活。多次投訴未果。 | 東安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經調查核實,舉報人舉報的大尖村養豬場實為大富村10組唐豐成的養殖豬場,現存欄母豬21頭,肉豬170多頭,採取幹清糞,有糞水池一個,未作有效防滲處理。 | 屬實 | 1、5月20日養殖戶唐豐成與東安縣井頭圩鎮政府籤訂了《東安縣養豬場搬遷退養協議》; 2、5月20日,東安縣畜牧水產局已制定《東安縣井頭圩鎮大富村唐豐成養豬場糞汙治理方案》,於5月28日前整治到位。 | | 已辦結 |
109 | 20170521113 | 第二十七批 | 永州市東安縣端橋鋪鎮端橋鋪村端橋鋪1、2組水庫(取水水源上遊),水庫邊溫氏集團與農戶合作養豬、部分養雞戶,汙糞水未經處理直排水庫,汙染了水庫與飲用水源水質。 | 東安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經調查核實,在端橋鋪鎮端橋鋪村1.2組水庫(菠蘿衝藤花塘水庫)邊共有兩家養豬場,並無養雞場。1、東安縣益沃生豬養殖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9月,生豬建設項目與溫氏合作,佔地面積30畝,有標準化豬舍三棟,約3500平方米,現有兩棟豬舍已投入使用,存欄豬2000頭。採取雨汙分離,糞尿乾濕分離,全自動刮糞、發酵床發酵等措施。2、唐淑豔養豬場建在端橋鋪菠蘿衝藤花塘水庫邊,並承諾在2017年6月2日前將現存欄豬,清理完畢並關閉該養豬場。 | 部分屬實 | 1、東安縣畜牧水產局已制定《東安縣端橋鎮唐淑豔養豬場糞汙治理方案》,於6月2日前整治到位; 2、5月22日養殖戶唐淑豔與東安縣端橋鋪鎮政府籤訂了《東安縣養豬場搬遷退養協議》。 | | 已辦結 |
110 | 2017502178信 | 第二十七批 | 雙牌縣富寧公司重金屬汙染,距離湘江幹流瀟水約500米。 | 雙牌縣 | 重金屬汙染 | 雙牌縣富寧公司,實為永州富寧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座落在雙牌縣五裡牌鎮全家洲村,始建於2006年3月。總投資1300多萬元。因該公司環評審批為年產1萬噸電解鋅生產線,實際生產為碳酸鋅生產線,試生產過程中,出現了鎘超標排放現象,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完成整改任務,該公司於2011年1月21日被雙牌縣人民政府依法關閉。目前生產設備已拆除。該公司關閉後,安排了治理項目,治理項目已完成,並通過了省環保廳驗收。 | 屬實 | 1、 該公司已關閉到位; 2、 公司關閉後進行了治理,並通過上級環保部門驗收。 | | 重點*已辦結 |
111 | 2017051875 | 第二十四批 | 永州市新田縣石羊鎮大山組在S215國道邊上非法冶煉重金屬鎘的工廠好多年,廢鹼水亂排,經常有黃色的煙霧排出。 | 新田縣 | 重金屬汙染 | 接到任務後我縣立即組織相關人員於2017年5月19日對交辦內容在石羊鎮內開展排查,通過排查發現投訴的「大山組在S215國道邊上非法冶煉重金屬鎘的工廠」是位於新田縣石羊鎮大山砠村旁邊的「新田縣正豐實業有限公司」。5月20日新田縣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組織縣環保局和石羊鎮政府相關領導到現場進行了調查核實:2013年8月21日,歐家窩村百餘名村民對該公司進行了毀滅性的破壞活動,衝毀了圍牆,砸毀了所有的生產、生活設備,導致該公司停產。事後,公安機關將帶頭肇事者陳大仔抓獲,並依法刑事拘留。該廠2013年以來一直未生產,所以電話舉報的情況部分屬實。 | 部分屬實 | 我縣將進一步加強對該企業監管和監測工作,督促企業整改轉型、嚴格執行環評審批制度,發展符合我縣產業的項目,真正做到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同步協調發展。 | | 重點*已辦結 |
112 | 20170520119 | 第二十六批 | 永州市寧遠縣保安鎮保安村與新田縣交界處準備建設一個垃圾焚燒場,垃圾焚燒場對環境汙染很大,村民反對建設。 | 新田縣、寧遠縣 | 其他 | 新田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系光大集團結對幫扶脫貧攻堅的重點項目,預計投資3.8億元,按照BOT方式建設,規模暫定為第一期600噸/日,汽輪發電機裝機容量12MW。第二期300噸/日。項目按「歐盟垃圾焚燒汙染物排放標準2010」的要求建設,做到周邊無異味、煙囪不冒煙、廢水零排放,將生物質能和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打造成生態工業觀光園區,建設成全國一流的標誌性示範項目。該項目建成後,將把寧遠、新田、藍山三縣的生活垃圾集中進行無害化發電處理,可以解決3個縣垃圾處理問題,避免填埋對環境造成二次汙染,還可充分利用垃圾焚燒技術轉化為再生能源,同時可以拉動地方經濟增長,助推地方困難群眾脫貧,實現生態保護,農民增收,企業發展「三贏」的良好效益。 目前,聘請了有多縣合建垃圾發電項目業績的大嶽諮詢公司制定了實施方案;委託湖南省建築設計院開展項目的可研、選址、並形成了可研的初稿;開展了三縣盡職調查,三縣日產垃圾量得到進一步核實;項目需要的環評、用地報批、節能、穩評等專題報告正在有計劃地進行。 項目決策聽證會已於5月15日順利召開,到會代表表示完全贊同在我縣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有兩名代表對選址提出了具體意見。 | 屬實 | 下段新田縣將就該項目的選址召開聽證會,科學合理的選好建設地址,同時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做好項目的環評、用地報批、節能、穩評等手續,確保項目不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寧遠縣政府責成保安鎮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本行政區內群眾的宣傳引導和社會穩定工作。 | | 已辦結 |
113 | 2017052064信 | 第二十六批 | 新田縣陶嶺鎮有一條小河,河流上遊有個豬場,豬糞水直排小河,造成水質惡化,臭氣燻天。 | 新田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經調查,陶嶺鎮內無規模以上生豬養殖場。經走訪調查,發現位於該鎮牛塘、田心兩村相鄰的嘉禾縣廣發鎮西溪村有一大型生豬養殖場,名稱為嘉禾縣廣發農牧有限公司。該公司養殖場於2014年建成運營,年出欄5萬頭。因該養殖場距離牛塘村居住區只有300米,養殖規模很大,畜禽糞便尿液處理不到位。養殖廢水排放到養殖場下方的小河中,對流域內陶嶺鎮5個村的水源、空氣造成了較大影響。當地陶嶺鎮群眾反映意見很大,當地鎮政府雙方及村與兩委多次與該公司交涉均無果。 | 屬實 | 1、鑑於該養殖場不在陶嶺鎮境內,我縣無行政管轄權,無法開展行政執法。 2、新田縣環保督查領導小組已與嘉禾縣環保督查領導小組銜接,請嘉禾縣督促有關部門及時進行調查處理,以達到息訴要求。 | | 已辦結 |
114 | 2017051456信 | 第二十批 | 江華縣沱江鎮架梘田村第10組,金虎開發公司違法違規強行徵地倒賣給藍滕家具廠,亂砍濫伐森林,破壞生態。 | 江華縣 | 生態破壞 | 5月14日接到交辦件後,縣環保督察辦立即作了安排,由國土部門牽頭,組織林業、經開區等部門調查核實,交辦件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具體如下:違法違規強行徵地倒賣給藍騰家具廠問題:為實施項目建設,根據《湖南省徵地程序暫行規定》(湘政辦發〔2005〕51號文件)的規定,縣政府組織開展了徵收土地的前期工作。目前正在進行徵地調查結果(土地權屬、地類、面積)確認工作,只是開展了徵地批前的前期工作,還未進入徵地補償安置階段。目前只是進行了土地徵收的前期工作,並未進行表土清理工作,也沒有讓投資建設方進入該幅土地進行建設活動,不存在違法違規強行徵地倒賣土地的情況。亂砍濫伐森林,破壞生態問題:雖依法依規辦理了林地報批,但在未取得湖南省林業廳《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和未申領《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形下,將部分擬徵收林地上的林木實施了砍伐. | 部分屬實 | 縣人民政府責成各相關單位明確責任主體,迅速狠抓落實。1、縣經開區、縣國土資源局、沱江鎮政府負責對該幅土地徵地調查結果儘快完成確認工作,以便組織項目用地審批材料呈報。並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在項目用地未取得省人民政府批准前保持土地利用現狀,不得開工建設。 2、縣經開區會同縣發改、住建、環保儘快出具項目用地審批呈報所需相關資料提交縣國土資源局,以便組織呈報審批材料。 3、對部分擬徵用林地上的林木實施了砍伐,縣林業局正在對其進行調查處理。該項目佔用林地儘快拿回省林業廳《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並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 4、縣國土資源局迅速收集組織好項目用地審批材料呈報省國土資源廳審核,並儘快拿回省人民政府的項目用地批文。 5、各相關責任單位依照各自職責,依法依規迅速落實工作任務,確保在2017年11月底前落實到位。 | | 已辦結 |
115 | 2017051858信 | 第二十四批 | 江華縣濤圩鎮流車江村村民公開嚴重盜採河砂,河道被挖的滿目瘡痍、千瘡百孔,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汙染,運載河砂的貨車超載,把村裡的公路壓爛。 | 江華縣 | 生態破壞 | 根據調查了解和現場勘查情況,投訴人反映的內容部分屬實。 1、任豐翠、奉海深等人的初衷是想利用荒灘,開挖、修建魚塘,發展經濟。在魚塘開挖過程中,發現挖出的砂石中有可利用的細砂,隧添置了篩砂的相關機具,在挖魚塘的同時篩砂並出售,獲取收益。 2、任豐翠、奉海深等人每天挖砂量約20-30方,與投訴人反映的「每天挖最少100-500方砂子」有出入; 3、運砂車輛多為6方左右的農用小貨車,車輛從河堤旁邊的簡易泥路開至207國道,基本未涉及村內公路。暫未發現投訴人反映的「把村裡的公路壓爛」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2017年5月18日己依法對任豐翠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江水罰停字〔2017〕30號)、《責令限期拆除設施設備通知書》(江水拆字〔2017〕30號),同時對奉海深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江水罰停字〔2017〕31號)、《責令限期拆除設施設備通知書》(江水拆字〔2017〕31號),責令任豐翠、奉海深等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限期拆除、撤離非法採砂設施設備。 | | 已辦結 |
116 | 2017051579信 | 第二十一批 | 寧遠縣輝騰造紙廠廢水、廢氣違規排放,部分鍋爐無廢氣處理設施。並且鍋爐未通過技術檢驗,存在安全隱患。私自增加未經環評審批的造紙設備。多次向當地環保部門舉報未果。 | 寧遠縣 | 水汙染 | 寧遠縣輝騰紙業位於寧遠縣舜陵鎮工業園(老水電設備廠內),該廠年產3萬噸紙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經永州市環保局2009年5月5日批覆(永環管﹝2009﹞18號),於2009年8月15日一期工程1.5萬噸/年產生產線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2017年4月2日因廠房與設備維修停產至今。1、經現場核查,寧遠縣輝騰紙業生產廢水經處理後循環使用,不外排。該廠鍋爐,以樹皮、木材邊料等為燃料,煙氣經水膜除塵後排放。縣環保局監測站2017年3月31日監測報告(寧環督﹝2017﹞第026號)顯示排放的廢氣汙染物達到國家排放標準。經調查今年以來未發現廢水、廢氣違規排放的情況。2、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到現場核查,該廠共有3臺鍋爐,其型號分別為「DZL2-1.0-AⅡ、DZL4-13-AⅡ、DZL2-1.25-WⅢ。鍋爐使用負責人為屈江生。三臺鍋爐均按國家有關要求,辦理了安裝告知、設備檢驗等手續。其中一臺鍋爐已拆除,另外兩臺2017年3月,因廠房維護和設備檢修報停。2016年12月和2017年5月,湖南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永州分院對在用鍋爐進行了定期檢驗,檢驗結論為:符合要求。該反映情況不屬實。3、2017年3月2日,縣環保局對寧遠縣輝騰紙業現場檢查,發現將原張進得車間的生產線進行搬遷,擅自改變建設地點,造紙機由原來的3臺1575型改變為2臺2880型,未向原環評審批機關申報相應的環評變更審批,屬於未批先建違法行為。縣環保局於2017年3月2日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寧環改〔2017〕13號),責令立即停止建設。該反映問題屬實。4、縣環保局從2017年1月18日以來收到反映相同內容的舉報信3封,1月18日、3月1日分別接到永州市環保局的信訪交辦函(永環交函〔2017〕4號)、(永環交函〔2017〕14號)。都進行現場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回復了市環保局。因舉報件中所留電話都無法聯繫上,不存在舉報未果的問題。 | 部分屬實 | 1、責令停產整頓,責成寧遠縣輝騰紙業按照2017年3月2日縣環保局下達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寧環改〔2017〕13號)的要求,停止新增生產線的建設。 2、對寧遠縣輝騰紙業擅自改變造紙生產線設備及機型的違法行為,按照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有關規定,已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寧環罰﹝2017﹞4號)責令立即停止建設、罰款人民幣20225元(罰款已執行到位)。 3、責成環保局、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科經委、安監局、桐山街道辦等(部門、街道)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該企業的日常監管,尤其是要抓好對處理意見落實的後續監管工作,落實好環境保護相關職責。 | | 重點*已辦結 |
117 | 2017051656信 | 第二十二批 | 寧遠縣禾亭鎮大咀村後的山上一家礦產品公司生產導致飲用水遭到重金屬汙染。今年聽說轉型改做氧化鋅工廠,這個項目更加有重金屬汙染。 | 寧遠縣 | 重金屬汙染 | 寧遠縣隆翔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寧遠縣騰達礦業投資有限公司)位於寧遠縣禾亭鎮大咀村九組。該公司的「白雲石制輕質(活性)氧化鎂、石膏纖維、二氧化碳(乾冰)項目於2009年8月18日經永州市環保局審批,批覆文號為(永環管﹝2009﹞32號),項目於2010年2月開工建設,2014年7月部分生產線(石膏纖維)建成,但因市場行情不好,一直未正式投產。2016年2月因環保「三同時」未驗收,縣環保局依法責令停止生產至今 | 部分屬實 | 經現場核查,該公司自2016年2月以來一直沒有生產,寧遠縣環境監測站於5月17日到隆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邊的大疇村、小裡水村、橫窩嶺村的公用水井進行取樣分析,均未發現重金屬超標情況。 1、責成寧遠縣隆翔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照2016年2月縣環保局下達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寧環改〔2017〕13號)的要求,停產整頓,未經環保「三同時」驗收合格不得投入生產。 2、對寧遠縣隆翔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超出原環評批覆內容,新增浮選槽、搖床工藝設備、沉澱池的違法行為,按照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立案查處。 3、責成縣環保局、科經委依照各自職責加強對該企業日常監管,禾亭鎮鎮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好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 | 重點*已辦結 |
118 | 2017051860信 | 第二十四批 | 寧遠縣泠南路28、30號對面的居民樓,一樓的冷庫的工業用大型製冷空調噪聲汙染嚴重,還有震動,請求拆除大型製冷空調,還居民安靜的環境。 | 寧遠縣 | 噪聲汙染 | 經調查核實,群眾來信舉報反映的汙染源為寧遠縣聯興冷庫,該冷庫建設在居民樓下,共6臺製冷壓縮機,均未採取有效噪聲汙染防止措施。2017年5月20日縣環保局監測站依照監測程序對寧遠縣聯興冷庫邊界噪聲進行晝間、夜間分時段監測,監測結果為:晝間Lep:59.9、L10:59.9、L50:57.8、L90:57.1;夜間Lep:46.7、L10:48.1、L50:44.4、L90:42.9,排放的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噪聲標準值4.9分貝(二類住宅區晝間Db:55,夜間Db:45),群眾來信舉報情況屬實。 | 屬實 | 1、縣環保局對寧遠縣聯興冷庫噪聲超標的違法行為依法立案查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寧環罰告【2017】6號),罰款2640元,責令限期搬遷,現已執行到位。 2、責成縣舜陵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好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 | 已辦結 |
119 | 2017051991 | 第二十五批 | 永州市江永縣轉辦單號2017050411,處理方案中描述的情況與實際不符,燕子山風電場存在如下問題1、回覆中說是佔用雜灌,實際為成片林地,百年以上雲景杜鵑(保護植物),華南五針松(保護植物),紅豆杉。2、回復用地是永州市預審協議,實際已開工兩年多,無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 江永縣 | 其他 | 5月20日縣政府組織相關單位開會,會後,縣國土資源局、林業局、縣森林公安局立即組織人員,就交辦函反映的事項進行了實地調查核實,江永燕子山風電場項目系湖南省2016年度重點建設項目之一,建設方為湖南省永州市湘宏能源有限公司。項目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林地施工現狀圖進行施工,所佔用林地為高山草地和灌木林地,項目施工範圍內有少量雲錦杜鵑、華南五針松群落分布。在項目前期道路施工過程中,為避免出現損毀項目施工範圍內的國家二級保護植物華南五針松和國家一級保護植物紅豆杉,縣林業局於2015年10月30日下發整改通知書給湖南省永州市湘宏能源有限公司,明確要求該公司在江永燕子山風電場項目道路施工過程中,如發現華南五針松、紅豆杉必須繞道施工,否則將追究施工單位的法律責任。另外,縣林業局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工作人員多次到施工現場進行督促檢查,經檢查,項目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林業相關法律法規,未發生損毀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情況。而且2016年3月1日,該風電項目已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農用地專用土地徵收審批單(2016)政國土字第268號,因此,信訪人反映「湖南省永州市湘宏能源有限公司江永燕子山風電場項目存在佔用成片林地,百年以上雲錦杜鵑(保護植物)、華南五針松(保護植物)、紅豆杉以及項目已開工兩年多,無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信訪事項部分屬實。 | 部分屬實 | 為加大對湖南省永州市湘宏能源有限公司江永燕子山風電場項目建設周邊野生動植物保護力度,縣林業局要求該公司配備相關電子監控設備對華南五針松群落進行監控,配合縣林業局做好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工作,及時報告違法人員破壞燕子山風電場野生動植物的違法行為。在今後的工作中,我縣將完善相關制度,加大保護森林資源的巡查和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行為力度,確保森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護。 | | 重點*已辦結 |
120 | 2017052181信 | 第二十七批 | 永州市江永縣粗石江鎮清溪源村承包48000畝的山,在2013年7月廣西恭城縣優能風電有限公司在村破壞森林(工藝林不能建風電),原始次森林、紅豆杉、雲錦杜鵑等幾百年的樹林等,野生動物遭到破壞,一共破壞了300多畝森林,其中建路破壞160多畝森林,埋了200多畝。多次向江永縣政府反映,政府不作為,結果林業局罰款後沒有處理措施,向巡視組幾次反映後提起公訴,遺憾的是法院以被告有悔罪表現,繳納了90萬元的罰款後使被告永久性的佔有了這160多畝原生態林。湖南湘電也破壞了200多畝森林,現在停工。上次投訴回復已結案,沒有破壞生態環境,佔地合法與事實不符。現控告人正在向上級法院和檢察院提請糾錯和抗訴,並已經受理,怎能算結案? | 江永縣 | 其他 | 經查,國電優能廣西恭城風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電)於2012年12月25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廳做出行政許可,批覆國電公司建設風電項目。該項目在廣西恭城縣區域內永久性佔用林地725畝,臨時佔用林地335畝,合計1060畝。2013年開始,國電公司風電項目在廣西與湖南交界的白沙界山場開工建設,因建築施工道路佔用了我縣原粗石江鎮清溪源村的部分林地及損毀部分林木,江永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責成縣森林公安局成立了專案組,對國電非法佔用林地和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國電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由江永縣林業局執法大隊於2015年3月3日移送江永縣森林公安局,江永縣森林公安局於2015年3月6日立案偵查,2016年7月3日依法移送起訴,2017年2月16日江永縣人民法院作出(2017)湘1125刑事判決,判決結果為:國電優能恭城風電有限責任公司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元;總經理兼項目經理鄧光巖單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經縣森林公安局偵查查明及縣人民法院判決認為:國電在2013年7月至2014年底共在湖南與廣西兩省交界處山上我縣境內築路13段,修建攪拌場一個,修建風機平臺17座,共非法佔用我縣林地10.87公頃(163.05畝),所佔林地全部屬於省級公益林,森林類別主要以草地、灌木和小雜種林地為主,所毀壞的植被為竹叢及雜灌,並沒有原始次森林、紅豆杉、雲錦杜鵑等幾百年的樹林。因此,信訪人反映「國電公司風電項目在村破壞森林,原始次森林、紅豆杉、雲錦杜鵑等幾百年的樹林等,野生動物遭到破壞,一共破壞了300多畝森林,其中修路160多畝森林,埋了100多畝。多次向江永縣政府反映,結果林業局罰款後沒有處理措施,政府部門助長了這種破壞行為。粗石江政府不作為,江永縣環保局沒有話語權」的信訪事項部分屬實。 | 部分屬實 | 國電非法佔用農用地案案發後,國電積極賠償了江永縣高澤源林場、源口省級自然保護局白俸村、原粗石江鎮清溪源村的損失並籤訂了賠償協議,同時向縣林業局繳納了植被恢復費並實施了補植復綠工程。縣林業局、縣森林公安局督促國電請廣西桂林林業勘察設計院做出了《恭城縣燕子山風電項目廣西湖南交界路段工程植被恢復方案》,國電與廣西翰海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籤訂了《恭城風電項目(與江永交界處)植被恢復及水土整治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質量監管單位為縣林業局、森林公安局,並成立了以林業工程技術人員為主體的專項工作小組,負責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目前,施工進展順利,已完成工程量的70%以上。 | | 已辦結 |
121 | 20170517117 | 第二十三批 | 永州市藍山縣新圩鎮上清涵村廖嶽雲採石場,破壞國家生態公益林,破壞環境,案件轉辦後,政府回復處理的方案與現實不符,政府公布的方案為企業為試生產,需要關停,設備拆除,業主不同意反抗,政府將其抓捕。現實為該企業已生產八年,企業僅停產,設備未拆除,還準備擴建,抓捕的不是老闆本人。 | 藍山縣 | 生態破壞 | 經查實,新圩上清涵村無廖嶽雲採石場。根據投訴內容推測,投訴人反映的應為新圩鎮上清涵村廖若雲鉛鋅選礦廠 | 部分屬實 | 縣環保局已將新圩鎮上清涵村廖若雲鉛鋅選礦廠作為刑事案件向永州市公安局移送處置。該廠基本的生產廠房和生產設備已基本拆除,下一步將委託湖南省環科院編制汙染綜合治理方案並立即實施 | | 重點*已辦結 |
122 | 2017052067信 | 第二十六批 | 祁陽眾鑫礦業有限公司高嶺土露天開採,破壞土地資源,水土流失嚴重,廢水直排黃司河,環評編制內容不充分。 | 金洞管理區 | 生態破壞 | 2017年5月21日鄧揚中書記親自帶隊,深入祁陽眾鑫礦業高嶺土露天開採現場,進行了現場察看,該企業於2016年9月停產整治,無復產現象。在檢查過程中書記強調,一定要求企業必須嚴格按照環保要求,整改達標,待市環保局驗收合格後,才能生產,否則,按要求進行關停。 | 屬實 | 2017年5月21日,區環保局執法人員進入現場調查,對企業生產設備張貼了封條,通知企業制定了整改方案,並承諾按期整改到位。1、制訂整改方案:按環評要求搞好環保設施,對現有生產場地進行整治,經市局驗收合格後才能生產;2、制訂水土保持和礦山復綠規劃,按要求保持水土和及時復綠;3、作出承諾,3個月內完成整改。否則,予以關停。 | | 重點*已辦結 |
123 | 2017051876 | 第二十四批 | 永州市寧遠縣太平鎮留佳位村靠近盤江水庫上遊宅侯溪正在建一個大型養豬場,擔心造成水汙染。郴州嘉禾縣盤江水庫是全嘉禾飲用水源,離寧遠僅三四裡路,而且在上遊聽說還有養牛場。希望保護飲用水源。 | 永州市寧遠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經調查,留佳位村養豬場由永州市南嶺生態農牧有限公司創建,為溫氏集團合作養殖場,於2016年10月份開工興建,現基礎工程已完工,七棟豬舍正在建設當中,該豬場距嘉禾盤江水庫上遊宅候溪岸為350m左右,距盤江水庫尾水約4km,場址位於嘉禾縣劃定的盤江水庫飲用水源准保護區。 群眾反映的養牛場位於太平鎮新塘下村沙螺塘自然村境內,場址位於沙螺塘村大坪嶺。經縣水利局核實,場址位於寧遠縣下墜河流域內,該區域集雨未匯入嘉禾縣盤江水庫內。 經縣環保部門現場監察和核實,留佳位村豬場、沙螺塘村牛場在建屬實,並且該豬場、牛場只是得到了有關部門的選址認可,但未按規定辦理環評審批手續便擅自開工建設,屬於違法建設項目。 | 屬實 | 1、責令立即停止建設。對留佳位村豬場按照環保局2017年2月24日下達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停止建設。縣環保局已於5月19日對沙螺塘村牛場依法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立即停止建設。 2、立案查處。對留佳位村豬場、沙螺塘村牛場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3、對於嘉禾縣政府未履行法定協商程序將我縣太平鎮留佳位村等區域劃為盤江水庫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的情況,由縣環保局向省環保廳寫出專題報告並進行匯報,待省環保廳研究提出意見後再確定下一步處理決定。 4、責成縣環保、國土、林業、水利、畜牧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上述兩個建設項目加強監督管理,開展行政後督察,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5、責成太平鎮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履行好轄區內環境保護職責,配合做好案件的查處工作。 | | 重點*已辦結 |
124 | 20170520113 | 第二十六批 | 永州市道縣梅花鎮正鵠村很多養豬場,汙染太大,氣味在村口就可以聞到,正鵠水庫的水已經是綠色,井水不敢喝,居民買礦泉水喝。 | 永州市道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1.道縣梅花鎮正鵠村現有生豬養殖戶並正在養殖生產的七家,分別為何昌春、何牛賢、何小冰、何小河、何昌忠、何昌佑、何上標。其中何昌春養殖戶於2006年12月開始養殖生產,現生豬存欄量為755頭;何牛賢養殖戶於2006年2月開始養殖生產,現生豬存欄量為980頭;何小冰養殖戶於2014年開始養殖,現生豬存欄量為66頭;何小河養殖戶於2006年開始養殖生產,現生豬存欄量為191頭;何昌忠養殖戶於2014年開始養殖生產,現生豬存欄量為94頭;何昌佑養殖戶於2011年開始養殖生產,現生豬存欄量為84頭;何上標養殖戶於2014年開始養殖生產,現生豬存欄量為41頭。 2.督辦函中信訪投訴人反映的正鵠村正鵠水庫水源用於下遊農作物灌溉使用,正鵠村現只有一口公共水井,位於村正鵠水庫下遊200餘米處田洞中(村委會辦公樓附近),四周為水田。還有3戶村民自己在家中安裝了地下水壓水井。我縣環保局環境監測站和縣疾控中心技術人員於2017年5月21日分別對該村正鵠水庫與村公共飲用水井以及3口地下水壓水井的水質進行了環境指標及飲用水指標採樣檢測。經道縣環境監測站監測技術人員採樣監測報告單分析,正鵠村正鵠水庫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農業用水標準,村公共水井水質為地下水四類標準,3口地下水壓水井的水質為地下水三類標準;因飲用水指標檢測需要72小時後才能出分析數據結果,正鵠村公共飲用水井以及3口地下水壓水井的飲用水指標是否超標需在5月24日後方能知道結果,現正在等待分析結果。我單位將在分析結果出來後及時報告。正鵠村在多年前由於國家養殖政策寬鬆,該村陸續建設興辦了多家生豬養豬場,以及村生活汙水設施建設不完善、老百姓對生活環境質量要求不斷提高等原因,村民對村域地下水水質漸漸產生不安全感,部分有條件的村民從2011年開始購買桶裝飲用水。為解決正鵠村飲水安全問題,2015年我縣水利局利用湖南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中的道縣廊洞水廠管網延伸工程續建項目籌備資金為正鵠村村民安裝了自來水,切實解決了村民飲用水問題,現有部分村民生活飲用水仍在使用桶裝水,並不是督辦函中信訪投訴人所說的「 井水不敢喝,居民買礦泉水喝」情況。 3.縣環保局已於2017年4月份在日常環境巡察中發現了正鵠村何昌春等七家養豬場違法排汙行為並且立案查處,環境監察執法人員於4月30日對何昌春、何牛賢等七家養豬場進行了現場檢查,依法現場拍照取證並分別製作了調查詢問筆錄和現場檢查(勘查)筆錄。 | 部分屬實 | 1.對何昌春、何牛賢等七家不符合選址要求非法養殖的養豬場予以關停搬遷,從源頭上切實消除生豬養殖對正鵠村的環境汙染。5月22日至5月23日2天內,何昌春、何牛賢等七家的養豬場自行處理存欄生豬,主動停止養殖排汙行為。超過期限未完成關停任務的養豬場由縣環保局依法予以關停並頂格實施行政處罰;縣畜牧水產局依法取消國家農業養殖政策補貼。 2.縣畜牧水產局、梅花鎮鎮政府做好正鵠村群眾思想疏導穩定工作,防止類似環境信訪投訴再發生。 3.為防範正鵠村再次出現養殖汙染環境事件,縣環保局、縣畜牧水產局、縣國土局等職能部門對不符合審批要求的養殖項目一律不予批准。 4.對於督辦函中信訪投訴人反映的「井水不敢喝,居民買礦泉水喝」問題,2015年縣水利局已經利用湖南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中的道縣廊洞水廠管網延伸工程續建項目籌備資金為正鵠村村民安裝了自來水,切實解決了村民飲用水問題,該信訪投訴人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5.現階段何昌春、何牛賢等七家養豬場正在按要求整改。到5月23日中午12時止,何小河、何小兵、何昌忠三家已按要求將生豬全部搬遷完畢。何昌春、何牛賢、何上標、何昌佑生豬搬遷工作正在進行。搬遷完畢的三家豬場欄舍已清洗完畢,縣畜牧水產局、梅花鎮鎮政府、縣環保局將督促該村養殖戶儘快整改到位,如整改不到位,將依法強制予以關停。 | | 重點*已辦結 |
125 | 20170520116 | 第二十六批 | 永州市道縣市政府開發祥霖鋪鎮要把赤壩塘村幾十畝種了十多年的國外松、本地松和油茶樹等樹木挖掉,用來種經濟作物,而且無開發協議和補償協議。希望保護樹木,維護綠色生態,原來已經有村林木改種經濟作物後荒蕪,造成水土流失的情況發生。 | 永州市道縣 | 生態破壞 | 經調查核實,當地村民投訴發生地點為道縣土地開發建設項目的第十五、十六標段範圍內,項目業主單位為道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而非祥霖鋪鎮。該項目是按照永州市涔天河水庫灌區耕地後備資源開發協調小組下發《關於涔天河灌區耕地後備資源開發項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做好涔天河水庫灌區耕地後備資源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及預算的工作通知》要求,為落實我縣《涔天河水庫道縣灌區土地開墾方案》的指標任務,並結合永州市人民政府與道縣人民政府籤訂的《2016年涔天河水庫灌區耕地後備資源開發工作責任書》,縣政府同意該項目向省廳立項的項目,項目目前已施工面積2.4公頃,地類屬商品林區(非公益林地),火燒跡地,坡度在10左右,林地上有零星的馬尾松和油茶樹,其他涉及的林地尚未開工。我們認定舉報人的舉報失實。 | 不屬實 | 要求縣林業、水利、國土、環保等相關部門加強監管。 | | 已辦結 |
126 | 2017052182信 | 第二十七批 | 東安縣白牙市鎮小心田村的群山環抱中,隱藏著數處嚴重汙染環境的小企業,包含冶煉廠、石材廠、紅磚廠、牲豬養殖場,導致該處的樹木、空氣、水質被嚴重汙染,環境遭受嚴重破壞,周邊數口井水烏黑髮臭,地下水不能飲用,自來水又暫未接通,周邊居民苦不堪言。多次投訴未果。 | 永州市東安縣 | 大氣汙染 | 1、經調查,小心田村該處有2家小冶煉廠,1家塑料廠,1家粘土磚廠。其中輝華焊材廠2012年已停產,塑料廠設備正在拆除當中。 2、該處有一家蔣建林養豬場,糞汙未經有效處理,直接外排。 3、小心田村共有15個村民小組,靠近東新路的十一、十二組30戶村民接通了自來水,其他村組因居住分散,地形複雜,鋪設管道難度大,且不在縣城供水規劃範圍內,未接通自來水。 4、縣疾控中心對袁建明家壓水井和有爭議的「白竹塘」井水進行採樣分析,小心田7組「白竹塘」井水常規指標中感官指標、微生物指標、理化指標均合格;袁建明家壓水井感官指標和微生物指標超標,理化指標合格。 | 屬實 | 1、依法對產能落後的冶煉廠和塑料廠實行淘汰取締,吊銷其營業執照,責令限期拆除設備,恢復植被。 2、依法對粘土磚廠實行斷電,停產整改。 3、5月23日養殖戶蔣建林與東安縣白牙市鎮政府籤訂了《東安縣養殖場搬遷或退養協議》;縣畜牧水產局已制定《東安縣白牙市鎮小心田村蔣建林養豬場糞汙治理方案》,於6月7日前整治到位。 4、舉一反三,加強對該處周邊環境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並依法查處。 5、加快城鄉結合部基礎設施建設。待供水條件成熟接通自來水 | | 重點*已辦結 |
127 | 2017052258信 | 第二十八批 | 「請制止在0.57萬平方千米的零祁盆地建400萬千瓦的火電站」的交辦,回復很明確表示:電站停止施工,而非停建。依據處理整改情況,我們發現地方政府和神華火電仍然不遺餘力興建神華火電。 | 永州市 東安縣 | 其他 | 該件與5月11日交辦的受理編號為2017051153信的交辦件為反映的問題基本相同。該項目先後取得了國家環保部、國家發改委等批覆文件。 | 屬實 | 1、加強對神華火電廠建設期間環保配套設施建設的督建力度,做到項目建設與環保設施同步進行。 2、加強項目建設期間揚塵的日常監管。 3、加強對項目建成投產運行期間產生的煙塵和廢熱排放的監測監管力度。 | | 已辦結 |
128 | 2017052260信 | 第二十八批 | 東安縣舜管局大坳村一組鄧某某夫婦養殖場,養豬場糞汙處理無任何設備,豬糞水隨意排放,長期臭氣燻天,東安舜皇山景區受到影響。 | 永州市 東安縣 | 畜禽養殖汙染 | 經調查核實,鄧某某夫婦養豬場建於2003年,現有存欄母豬8頭,肥豬19頭,有20個立方米的化糞池一口,該養豬場位于禁養區,糞水經簡單處理直排,喬美榮(鄧某妻子)承諾退養,5月23日與當地政府籤訂了退養協議,6月7日退養到位。 | 屬實 | 1、東安縣畜牧水產局已制定《東安縣喬美榮養豬汙水直排治理方案》,於6月7日整治到位; 2、5月23日養殖場喬美榮和東安縣舜管局籤訂了《東安縣養豬場搬遷退養協議》,6月7日前退養到位。 | | 已辦結 |
129 | 2017052372信 | 第二十九批 | 東安縣垃圾處理廠斷斷續續使用了三年,就報廢停止了,耗資上億元,是誰批准的?停止使用的原因是什麼?什麼時間能重新投入使用?不能將國家上億元的環保資產損失掉而無人負責。 | 永州市 東安縣 | 其他 | 該項目系2011年3月開工建設,項目總投資1.03億元; 該項目是省「十一五」規劃建設的項目,2009年8月省住建廳推介了「RD溼解處理工藝」,2009年12月省住建廳出具了《湖南省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2010年10月22日省環境衛生工作協會確定了設備採購指導價格,永州市發改委組織對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審並批覆;永州市環保局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進行評審並批覆。 停運原因是垃圾處理工藝不成熟,生產時產生的膨化臭氣難以完全收集並處理,致使部分膨化臭氣外洩,影響周邊環境,經兩次停產整改,除臭效果不理想。 | 屬實 | 縣委縣政府要求:堅決守住環保底線、堅決維護好群眾利益,技改不達標堅決不開工。 一是停付下餘的設備款,適時依法追究設備廠家責任。 二是整改技術難度大,據了解目前還沒有很成功的案例,技改會造成更大的浪費。2014年6月起,我縣城區生活垃圾全部轉運至永州市垃圾處理場進行處理。 三是永州市正在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計劃2017年底可建成投產,到時我縣垃圾直接運至市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既可解決該項目對周邊環境影響的問題,又能使市垃圾焚燒發電廠充分發揮效益。 四是將垃圾處理中心改造為大型垃圾中轉處理站,力爭將該項目損失降到最低。 | | 已辦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