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學習是從臨摹到創作的循序漸進的過程,臨摹字帖是學習筆法、字法、章法的不二法門。從臨摹到創作,是任何一位書家都必須經歷的艱難過程。關於書法臨摹,近代以來的書法家都強調一個「像」字,認為臨摹要與原帖越像越好,唯其像,才能得其神。正因為此,有一些書法愛好者終身只臨一家,孜孜以求,為一碑一帖所困,不敢輕易換帖。然而也有一些書家看法並不完全一致!
書法的藝術特性,既決定了它比其他藝術更加注重「臨摹」這個入門和修習的途徑,又更加追求「創作」這個蛻化和升華的境界。臨摹只是手段,創作才是目的。只會臨摹不會創作,只是字匠而已。但臨摹和創作之間,並非是簡單或絕對的因果關係,而是存在著某種超越於這種關係的轉換性奧秘。學幾分,保留幾分,自古以來卓有成就的書法家,無不是在參透這種奧秘的過程中獲得成功的。
華東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上海市書法家協會副主席,秘書長沃興華曾經在一些文章中說:
「臨摹某個名家書法,做到七八成像就行了,兩三成不像東西出自個性,是變化發展的酵母,應當保留。」
如果非要惟妙惟肖。結果往往會扼殺個性,把字寫死掉,正如明代書法大家董其昌說的「轉似轉遠」,反而,與原作的精神背道而馳。
無獨有偶,清代書法大家鄭板橋也認為學習古人書法要保留三分個性,他有一句著名的話說:
「十分學七要拋三,各有靈苗各自探。」
另一位被譽為「字林俠客,八法散人」的徐渭更加旗幟鮮明地指出:
「凡臨摹直寄興耳。銖而較,寸而合,豈真我面目哉?臨摹《蘭亭》本者多矣,然時時露己筆意者,始稱高手……」
那麼,實踐當中,如何做到既有七八成像,又有自己的藝術個性呢?沃興華說,那就要在臨摹到七八成像時,將臨摹對象放到一個更大的傳統範圍中去比照著學習,內撅的繼續學王羲之、歐陽詢、楊維楨、張瑞圖等人的作品,外拓的繼續學王獻之顏真卿、趙孟頫、傅山等人的作品。甚至打破字體界限,寫《石鼓文》之後可以寫《石門頌》和《石門銘》等,寫顏真卿之後可以寫(《石鼓文》、《郵閣頌》等。按照一種類型順藤摸瓜,由此及彼地追溯下去,看得多了寫得多了,再回過頭來學習某個名家書法,就會有新的感受和表現。久而久之,轉益多師,融會貫通,自然會進入創作狀態,形成一定的風格面貌。
對於這種觀點,網友認為並不能簡單以對錯來衡量,因為任何結論觀點都有條件與假設。書法學習的不同階段有不同要求,目的是融會貫通,最終才能各顯神通。開始入門階段還是應該臨得像一些的,可以藉此熟悉筆法和結體的規律,後續則可以加進來一些別人的東西,融匯貫通,形成自己的風格。臨摹是學法度淵源,非學形似。形可以千變萬化,而法度不變。
各位書友,您對這種不同的臨摹觀點有何見解?歡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