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慶任免一批法院檢察院幹部 涪陵區檢察院檢察長換人
中新網重慶3月26日電 (記者 劉賢)26日,重慶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一批人事任免事項,主要涉及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院、檢察院。會議批准免去周軍的重慶涪陵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任命李大槐為涪陵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根據《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2014〕第3號》,一是任命:
劉春焱為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蔣元文為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
劉瀾平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彭貴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田忠曼、王彥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喻志強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蒙洪勇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鄒翔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王華菊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王劍波為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李學文為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夏川為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孫玉濤為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張俊文為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王鵬為重慶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庭庭長;
周軍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鍾曉云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黃常明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李存國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二是批准任命李大槐為涪陵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三是免去:
蔡開文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夏仕敏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移民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林紅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張俊文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呂容亮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喻志強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彭貴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蒙洪勇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趙陸群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徐萌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許小波的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唐涼永的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劉瀾平的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王華菊的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劉光明的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朱萍的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鵬的重慶鐵路運輸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黃常明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鍾曉雲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李存國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譚登權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員職務;
李大槐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楊紅宇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員職務。
四是批准免去周軍的涪陵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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